港尾沟溪疏洪道
历史
港尾沟溪发源于关庙区,行经归仁区、仁德区,下游汇入二仁溪,每逢台风豪雨,归仁、仁德易因二仁溪水位暴涨成灾,港尾沟溪疏洪道是地方争取、经济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发包监造,总工程费约新台币10亿1000万元,将港尾沟溪分洪到二仁溪,2014年7月27日完工.[1]
豆腐渣工程
2014年8月15日凌晨,完工不到20日的港尾沟溪疏洪道下游出水口护岸竟严重崩塌,威胁到紧邻的高速公路。针对媒体质疑工程疑似偷工减料,挡土墙中无钢筋,被评为豆腐渣工程,水利署反驳说两项结构物内确实都有钢棒及钢筋。[1] [2] [3] [4]台南地检署立即分案侦办。
2014年8月27日,监造工程师、工地主任和监工等三人皆承认偷工减料,虽然当时送检的原料是合格的,但是实际施工时,包商却偷偷把原料给换掉,改用营建废弃物来填充,包含工地主任和监工以及工程师等3人都坦承涉案,裁定交保候传[5]。检察官以依诈欺取财,业务登载不实等罪起诉。 [6]
在检察官查勘现场后15天,当初负责这项工程监造等事务的李姓经理,被检方认为涉嫌不法,2014年9月4日,他遭到羁押禁见,后被起诉(台南地检署起诉书,103年度侦字第12822号等)。[7]
2015年1月6日,台南地检署侦结,依诈欺、伪造文书等罪嫌起诉“艾奕康设计顾问公司计画经理李祈宏及监造工程师凌国华”、“包商松华营造的工程现场负责人陈剑龙及陈剑龙的助理吴宜珊”等四名员工。检方未对六河局官员采取追诉行动,但六河局官员在审核设计图说、验收上,有无行政疏失?监察院已向南检调取相关卷证、追查官员是否有行政疏失责任。[8]
豆腐渣起诉[7]
事故已4年过后,李姓经理无罪定谳;而且,他还获得38万多元刑事补偿金。
一审
这项工程共分为6个施工区域,其中,发生崩塌的是“第6工区”。李经理被起诉的关键之一,是一名具有大地技师专业背景的魏姓证人指述。但是,法官发现,魏的证词大有问题。
李说
被告李经理,还有另外5名证人都指出,魏姓证人是承作从第1到第6工区的“全线”版桩动静力分析的原设计人。
魏说
魏坚决指称,他只负责做第1、2工区。
结果
在这件工程中,魏姓证人和李经理都是大地技师;但在这件官司中,他们处于“敌对”关系。因为,双方说词不一。究竟谁说的才是事实?而且,既然有这么多的证人说词对李经理有利,且部分证人也是大地技师,检察官为什么会采信魏的说词,而起诉李?由于事涉工程专业,法官做了很多鉴定调查。其中之一,是把案情函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鉴定结果出炉后,法官再经比对,最后做出认定:是被告李经理的说法,符合事实根据(台南地院判决书,103年度诉字第887号,判决理由四之(二)之2之(3))。法官的见解,和被告的指述不谋而合──检察官听信片面之词。
一审判决:李经理无罪。
二审
检察官不服,上诉二审。
检方的部份上诉理由
李姓经理曾指出,对于这项工程,他和魏姓大地技师以电子邮件往返讨论数次;检察官认为,如果确有此事,则双方应该会讨论到工程相关分析的内容,“但相关的会议纪录、电子邮件何在?”检察官上诉还说,如果李经理的说词是真的,那么他应该会有相关的书面资料做为依据,才称得上合理,但被告却没有提出过。检察官的这番理由,让人匪夷所思。
检察官负有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法》是检察官办案的基本教条;此法第161条第1项规定:对于被告的犯罪事实,检察官不仅应该要负举证责任,并且还要指出能够证明的方法。也就是说,检察官所质疑的相关会议纪录、电子邮件,以及被告没有提出的有关书面资料,这是统统是属于检察官依法应该尽到的实质举证责任;何况,被告并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
结果
检察官的部分上诉理由,还被二审认为逻辑不通。因为,李经理由于拿不出相关书面资料,就被检察官认为不合理;但是,检察官自己也提不出这些证据、魏姓证人也拿不出这些电子邮件,难道就是合理?
法官驳回检察官上诉(台南高分院判决书,105年度上易字第753号),李经理无罪定谳。
参考资料
- ^ 1.0 1.1 剛啟用 港尾溝溪疏洪道崩塌. 中央通讯社. 2014-08-15 [2014-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中文(台湾)).
- ^ 翁嫆琄. 豆腐渣疏洪道遭疑沒鋼筋 水利署駁斥. 新头壳. 2014-08-16 [2014-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19) (中文(台湾)).
- ^ 豆腐渣工程?完工19天 台南十億港尾溝溪疏洪道崩50米. ETNEWS新闻云. 2014-08-16 [2017-06-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29) (中文(台湾)).
- ^ 三立新闻网. 豆腐渣堤防偷工減料?水利署:新工法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2014-08-16.
- ^ 招了!15億港尾溝溪分洪道工程 用營建廢棄物填充 程 用營建廢棄物填充. ETtoday新闻云. 2014-08-29 [2022-1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8).
- ^ 民视综合频道. 台南港尾溝溪工程 包商認偷工減料-民視新聞. 2014-08-29.
- ^ 7.0 7.1 江元庆. 「豆腐渣」工程 ,「豆腐渣」式的起訴. Yahoo论坛. 2018-10-08 [2022-1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8).
- ^ 王俊忠. 台南港尾溝溪豆腐渣工程 起訴4包商. 自由时报. 2015-01-07 [2022-1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