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珝
生平
弘治十二年(1499年),登己未科进士,十八年六月授兵科给事中,正德二年(1507年)九月升工科左给事中,四年(1509年)四月,升刑科都给事中,七年三月升顺天府府丞。正德九年二月,升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雁门等关兼巡抚山西,十一年三月因御寇失利贬为浙江布政司左参议。十二年正月升河南右参政,十四年三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等处,十六年十一月升右副都御史、巡抚陕西,嘉靖四年(1525年)升南京大理寺卿,五年十月官至兵部右侍郎,六年五月卒,赐祭葬[1]。
参考
- ^ 汉籍电子文献资料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 ,488:王珝 ,字汝温,号滦江,直隶永平卫人。弘治十二年进士,除兵科给事中,正德四年升刑科都给谏,历顺天府丞、山西巡抚,仕终兵部右侍郎。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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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郑宗仁 |
明朝山西巡抚 正德九年二月丁巳—十一月庚午 1514年 |
继任: 李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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