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𬭤(?—?),字子锋,福建泉州府晋江县人,盐籍,明朝政治人物。

王𬭤
大明广东惠州府知府
籍贯福建泉州府晋江县
字号字子锋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弘治九年丙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福建乡试第二十三名举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十一名进士[1][2]。授宜兴县知县。太湖盗贼猖獗,王𬭤率众抵御。升南大理寺评事,转寺正,出为广东惠州府知府[3]。不久去官归里。卒年六十九。道光《晋江县志》有传。[4]

家族

曾祖王宗道;祖父王璋;父王启宏,母郑氏;继母杨氏[5]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惠州府志》
  4. ^ 《晋江县志·卷四十二·人物志·宦迹三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王𬭤,字子锋,深沪人。弘治丙辰进士,授宜兴县。太湖盗发,剽劫焚惨,𬭤聚众备御,立堡建楼,募丁壮守之,民以安堵。升南大理评事,转寺正,擢知惠州。未几,归。先是,深沪常患海寇,𬭤倡议阅乡丁之壮者,编为队伍,授以战法,贼复来寇,众奋力擒之,自是贼不敢窥。卒年六十九。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录汇编》之《弘治九年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张伟
南直隶常州府宜兴县知县
弘治十四年(1501年)
继任:
孙璲
前任:
梅吉
广东惠州府知府
正德年间(1506~1521年)上任
继任:
陈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