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颁(548年前—599年前),字景彦,太原祁(今山西祁县)人,王僧辩次子,北周、隋朝官员。
生平
王颁出自东胡乌丸王氏,王僧辩平侯景之乱时,将王颁留在荆州。王僧辩被陈武帝杀死时,王颁号恸而绝,立志报仇。周明帝召王颁出任左侍上士。隋文帝派韩擒虎进军陈朝,王颁时为开府仪同三司,随军伐陈,夜度长江。
隋灭陈后,王颁夜掘陈霸先的坟墓,挖出骨骸,焚化成灰加水喝进肚里[1]。赐物五千段,颁固辞曰:“臣缘国威灵,得雪怨耻,本心徇私,非是为国,所加官赏,终不敢当。”入隋后,拜代州刺史,有惠政。后以母殁去职。再为齐州刺史,卒于官。
参考资料
- ^ 《北史·列传第七十二孝行》:及陈灭,颁密召父时士卒,得千馀人,对之涕泣。其间壮士或问颁曰:“郎君来破陈国,灭其社稷,仇耻已雪,而悲哀不止者,将为霸先早死,不得手刃之邪?请发其丘垄,断榇焚骨,亦可申孝心矣。”颁顿颡陈谢,额尽流血,答之曰:“其为帝王,坟茔甚大,恐一宵发掘,不及其尸,更至明朝,事乃彰露,若之何?”诸人请具锹锸,一旦皆萃。于是夜发其陵,剖棺,见陈武帝须并不落,其本皆出自骨中。颁遂焚骨取灰,投水而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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