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瑙寺大殿及壁画
玛瑙寺大殿及壁画位于四川省绵阳专区梓潼县兴隆乡,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明。1956年8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历史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佛家壁画10幅[1]。1980年7月7日四川省重新公布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时因毁坏而注销[2]。
玛瑙寺大殿及壁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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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一批历史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绵阳专区梓潼县兴隆乡 |
时代 | 明代 |
编号 | 10 |
认定时间 | 1956年8月16日 |
1970年5月,玛瑙寺因附近农民焚烧豌豆秆引起火灾,使这座明代成化年间民间画家绘制的40馀幅神话故事壁画和2000多平方米明代建筑的艺术宝库毁于一旦[3]。
注释
- ^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在工农业生产建设中注意保护文物的通知. 维基文库. 1956-08-16.
-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重新公布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发〔1980〕154号). 维基文库. 1980-07-07.
- ^ 四川省梓潼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梓潼县志》,方志出版社,1999.10,第8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