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夫人 (北宋)

耿夫人(10世纪?—983年),北宋宋太宗赵匡义乳母,封陈国夫人

生平

耿氏的丈夫为赵某,与之生儿子名赵廷俊,宋太宗时曾为军器库副使。耿氏始封鹿郡夫人。宋太宗登基后,太平兴国二年(977年)八月,耿氏进封陈国夫人。太平兴国八年正月,耿氏去世[1]

雍熙元年(984年),赵廷美被兄赵匡义贬至房州,忧死。随后,宋太宗从容宣布赵廷美并非其同母弟弟,而是其父赵弘殷与其乳母耿氏所生[2]

注释与参考文献

  1. ^ 宋会要辑稿·后妃三·乳母 》【宋会要】太宗陈国夫人耿氏,始封鹿郡夫人,太平兴国二年八月封陈国夫人,八年正月卒。
  2. ^ 《宋史》八年正月,涪陵县公廷美母陈国夫人耿氏卒。雍熙元年,廷美至房州,因忧悸成疾而卒,年三十八。上闻之呜咽流涕,谓宰相曰 :“廷美自少刚愎,长益凶恶。朕以同气至亲,不忍置之于法,俾居房陵,冀其思过。方欲推恩复旧,遽兹殒逝,痛伤奈何 !”因悲泣,感动左右,遂下诏追封廷美为涪王,谥曰悼,为发哀成服。其后,太宗从容谓宰相曰 :“廷美母陈国夫人耿氏,朕乳母也,后出嫁赵氏,生廷俊。朕以廷美故,令廷俊属鞬左右,而廷俊泄禁中事于廷美。迩者,凿西池,水心殿成,桥梁未备,朕将泛舟往焉。廷美与左右谋,欲以此时窃发,不果,即诈称疾于邸,俟朕临省,因而为变。有告其事者,若命有司穷究,则廷美罪不容诛。朕不欲暴扬其丑,及卢多逊交通事发,止令居守西洛。而廷美不悔过,益怨望,出不逊语,始命迁房陵以全宥之。至于廷俊,亦不加深罪,但从贬宥。朕于廷美,盖无负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