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总督府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

日治時期,警察及司獄官練習所 (訓練學校)。

25°02′10″N 121°30′21″E / 25.036000°N 121.505924°E / 25.036000; 121.505924

练习所配置图 (约1909年),现为龙山国中
练习所事务所 (1907年)

台湾总督府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台湾日治时期的警察、监所人员训练机关,设置于1898年7月,位于台北市八甲町。其简称为练习所,所内培训人员称为练习生,分为“警察官部”及“司狱官部”,其下再分为甲、乙科,以培训台湾的警力干部及基层巡查[1]二战后,练习所陆续成为台湾省警察训练所中央警官学校在台复校校地,直到行政院于1970年代核准此处增设龙山国中;于是中央警官学校在1977年迁到桃园县,地上物则拆除以兴建龙山国中校舍。

另外,日本于二战前的类似机关还有日本内地的“警察讲习所”(警察大学校日语警察大学校前身)、“刑务官练习所”(矫正研修所日语矯正研修所前身)[2],以及朝鲜的“警察官讲习所”、“刑务官练习所”、满州国中央警察学校南洋厅警察练习所。

沿革

巡查看守教习所

日本治台初期,首批从日本内地招募的警部70人,巡查400人在1895年7月27日抵达台北,并随著来台日军逐渐往台湾南部推进,目标以平定各地治安[3]。关于台湾初期的警力配置,在1896年4月编制了警部230人、巡查1,387人,同年6月再改为警部250人、巡查3,100人[3]。由于当时台湾警察人力缺乏,在日本内地又有招募来台巡查的困难,台北县警部长田中坤六及台中县警部长有川员寿在1896年8月,即向台湾总督府建议设置临时的巡查教习所,表示即将增加的1,600名巡查生,其中不乏无实务经验者,故有设置临时巡查教习所之急迫性,以培训台湾的警力[3]。而在1897年的一年内,来台巡查因各种因素被免职者达24%,其中亦有许多人因风土病而离职,亦显示台湾警力的缺乏[4]

因此,台湾总督府于1897年4月,在台北城小南门外设置“巡查看守教习所”,规定募集来台的教习生在此经课程修了后再派遣。1897年10月,教习所的事务所、讲堂、寄宿舍完工并举行开所式。但因此时的治安事件频传、传染病流行,依前述的警力配置仍难以维持全岛治安,于是在后来实施三段警备制,由军队、宪兵和警察共同维护治安[3]

改设练习所

1898年3月上任的民政长官后藤新平在巡视教习所后,指出其设施、规模皆太小,且制度贫弱,无法亦富大量增加的教习生教养训练。于是台湾总督府于1898年6月公布“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官制”,并在同年7月1日正式设立,以训练警部巡查、监狱书记看守关于职务所需之学术及实务内容,最初练习生招生名额为200人。在1898年8月,台北城附近有匪徒袭来,练习所亦遭到攻击,在练习所事务所外墙上留下了炮弹痕迹,而练习生亦加入平乱的行列[3]

1901年12月,招生员额增至250人。1906年4月1日,员额增至350人,并修筑讲堂、寄宿舍、仓库等以扩充设施。于1907年11月,练习生120人在半夜被非常召集以支援平定北埔事件。此后,台湾总督府为了加强心力于平定蕃地,于1909年在设置“理蕃本署”,而练习所也因此增加关于蕃地警务的训练,包含兵式操练、电话、架设铁丝网、开路、建造栈壕掩堡、架桥、建造隘寮、炮术等。1914年9月,乙科生自习室落成。1922年4月,武道场改建,是当时规模全岛第一的武道场[3]

于1943年,志能镝川于《台湾警察时报》投书建议设立台湾警察学校的可能性,以解决南方警察要员的养成问题,但在二战结束前仍未实现[5]

二战后接收

二战后,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于1945年10月27日由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警务处接收,并成立“台湾省警察训练所”[6],但因原址过小,于同年12月1日拨用南门国民学校(今南门国小)作为训练所分部[7]。1948年4月1日,台湾省警察训练所改制为“台湾省警察学校”(台湾警察专科学校前身,1960年代迁到景美现址)。

另外,中央警官学校台湾警官训练班(简称台干班)于1948年7月1日成立于台湾省警察学校之位置,而台湾省警察学校则以原南门国校校址续办全省的警察人员训练。中央警官学校迁台后,于1950年3月将台湾省警察训练所合并接训学生,但在同年6月即因政府缩编而停招,直到1954年10月才复校[7]。1970年代,因台北市政府实施万大计画以拓宽旧市区道路,需由学校拨用部分校地及校舍,故中央警官学校于1973年将校本部迁至爱国东路,原校区仅留有大学部,直到1977年迁到位于桃园的中央警察大学现址。

至于狱政人员,则是于1952年由司法行政部委托中央警官学校开设“监狱官专修班”,于1963年改为狱政学系,为现在中央警察大学犯罪防治学系的前身[5]

练习生及课程内容

 
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甲科练习生寄宿舍

入所资格及类别

练习所的练习生大多是由日本内地招募而来,少数则是台湾本岛招募的日本人或台湾人。其课程分为“警察官部”及“司狱官部”,各部下再分为甲、乙两科。甲科练习生以现职警察为主,年纪至少35岁,并担任巡查10年以上;其修业期间为1年,在修了通过后,约为中学校之程度,并有判任文官任用的资格。乙科生的年龄则是在20至35岁,修业期间为6个月[7]

1907年7月9日,警察官部甲科增加“警部补练习生”,司狱官部甲科的“监狱书记练习生及看守长练习生”改为“监吏练习生”,而警察官部在必要时可设置“特种科”以招收特种练习生。于1938年6月9日,司狱官部甲科的“监吏练习生”改为“看守长练习生”,并于警察官部增设“特别乙科”,以培训巡查部长,其入所条件几乎与甲科生相同,但修业期间仅需3个月。

练习所自1898年设置至1925年3月,已训练了警部练习生1,228人、巡查练习生17,990人、看守长练习生79人、看守练习生2,544人、特科练习生506人[3]。一年大约会有五百至六百多位乙科生结训,投入基层的巡查职位[8]

科目

练习生在修业期间皆必须住在练习所的宿舍,而其早期的科目包含:训话、常识、操练、点检、礼式、游泳、武术、户口制度要论、地方警察实务要论、刑法要论、台湾事情、司法警察、传染病医学提要、卫生行政法要论、行政警察法、法学通论、土语(台语);其中土语的授课时数比例超过20%,远高于其他课程,若毕业时的台湾语表现佳,会有津贴奖励,但其推行成效仍不彰[7]。1928年2月17日,课程的“土语”改称“台湾语”[9]。于1938年为因应当时的战时体制,科目加重经济统治之管制及治安、思想控制[7],此时警察官部甲科的科目包含训育、国史、宪法、行政法、警察行政、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国际法大意、财政经济及社会问题、犯罪搜查、犯罪心理、法医学、卫生一般、台湾语、点检、礼式、操练、武道(柔道、剑道)、体操。司狱官部甲科则是将警察、犯罪相关之科目改为刑务法令、戒具使用法[10]

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之练习生类别
官部 甲科 特别乙科 乙科
警察官部 警部、警部补练习生 巡查部长练习生 巡查练习生
司狱官部 看守长练习生 - 看守练习生

著名练习生

所长

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所长大多由警务最高机关首长兼任。

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所长[3]
姓名 在任时间(起-讫) 官职
汤目补隆 1898年7月1日 1903年3月21日 总督府参事官
大岛久满次 1903年3月31日 1908年5月30日 警视总长
森孝三 1908年5月31日 1909年5月 事务官
川村竹治 1909年12月20日 1910年9月16日 内务局长
龟山理平太 1910年9月15日 1915年1月8日 警视总长
中山佐之助日语中山佐之助 1915年1月14日 1915年12月17日 总督府警视
得能佳吉日语得能佳吉 1915年12月17日 1917年7月31日 总督府警视
汤池幸平日语湯池幸平 1917年8月30日 1919年4月18日 警视总长
富岛元治 1919年5月21日 1920年8月30日 警视总长
川崎卓吉 1921年1月25日 1912年9月17日 警务局长
相贺照乡 1921年9月27日 1922年11月27日 警务局长
竹内友治郎日语竹内友治郎 1922年12月22日 1923年12月8日 警务局长
尾崎勇次郎日语尾崎勇次郎 1924年3月11日 1924年9月27日 警务局长
坂本森一日语坂本森一 1924年10月2日 警务局长

徽章及臂章

练习所的徽章为代表警察的金色五角形旭日章(尖端内凹),和代表狱吏的银色五角形旭日章(尖端外凸)重叠组成。练习生的制服手臂要缝制边长1寸2分的方形臂章,臂章图案为一“练”字,警察官部的样式为白底红字,司狱官部为红底白字。[1]

建物

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沿用1897年4月设立的巡查看守教习所,此所在于清治时期的演武场,并征收相邻万安街的民有地[1]。练习所整体建物配置大致于1899年底才完工,建筑风格为陆军士官学校日语陸軍士官学校 (日本)陆军户山学校日语陸軍戸山学校之折衷,并带有台湾热带之特色[4];相较于当时其他仍沿用清代建物的官厅,练习所是台北是唯一白灰外墙的建筑物[3]。练习所于1925年之设施有讲堂、武道场、参考品室、寄宿舍及自习室、食室、医务室及病室、守警所(正门右侧)、警戒勤务所、炊事场及浴室、附属设施(图书室、娱乐室、酒保、理发所、网球场、相扑场、大弓场)、职员官舍[3]

大门

 
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大门大,门柱文字为《海行兮》

练习所于台北市实施町名改正后的地址为台北市八甲町一丁目21番地,其大门位于现今广州街上(二战后地址为广州街20号),大门门柱刻有出自《海行兮》的汉字:“海行者美都久尸,山行者草牟须尸。大皇乃敝尔许曾死,米可弊里见波势自。”意味即使死于海及山中,亦不后悔为天皇而死,以勉励练习生忠义之气节[7]。在大门两侧的围墙是建于1901年,石材来自台北城拆除的城墙,围墙东侧则有纵贯线铁路行经(今中华路二段)[3]

刑事参考室

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于1905年设立“刑事参考室”,曾收藏西来庵事件土库事件证据物(柯象木乃伊)[11]

 
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第一第二讲堂
 
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第五第六讲堂

练习所歌

练习所在1927年向练习生募集了练习所歌,最后选定了两首,其一为“椰子的果实”,谱曲自土井晩翠日语土井晩翠作之“星落秋风五丈原”;其二为“环绕的彩云”,谱曲自第一高等学校的寮歌“呜呼玉杯日语嗚呼玉杯”。其旋律皆使用当时脍炙人口的歌曲,以易于唱颂。[12][13][14]

椰子の実みのる
段落 歌词 歌词(中译)
1 椰子の実みのる南瀛の 绿风薫る台北に

古色を夸る“海行かば みづく尸”の门柱

辉きのぼる旭日の 徽章(しるし)崇(け)高き练习所

台湾的椰子果实 绿色的薰风拂过台北

古色古香值得夸耀的海行兮门柱

如光辉般旭日东昇 志向高昂的练习所

2 晨(あした)の星に身を锻え 夕の月に魂(たま)を练る

吾等が业(わざ)はやがてまた 治安化育を双肩に

担はんためと君知るや 使命は重し练习所

在清晨的星空下锻炼身体 在黄昏的月亮下锻炼灵魂

吾等的志业 是担在双肩上的治安教化

你可知道我们的任务 使命重大的练习所

3 明治三十有一年 础一度立ちてより

时ゆき人は変れども 希望(のぞみ)は永远(とは)に高砂の

岛の栄えと民の和を 理想は高し练习所

自明治三十一年 立下重要的基础

即使人员随著时间变迁 期待永远的高砂之岛

岛屿的光荣及人民的平和 理想崇高的练习所

彩云めぐる
段落 歌词
1 彩云めぐる大屯山 その秀丽の精を受け

淡水河畔の圣境に 破邪の剣を身に帯びて

不羁卓荦(たくらく)の青年が 誓ひ集(つど)ひし练习所

2 义愤の血潮胸に燃え 时と人とを谕すべく

治安の理想を抱きつゝ 混浊の世にわれ起てば

妖云散りて旭日の 光さえぎる云もなし

3 时艰にして义を思ひ 浊世(だくせ)に节を偲ぶかな

よし世の浪は荒くとも 时习の力振ひなば

世路の难苦も物ならず 天魔の壁も何かある

4 八甲寮の健男児 虚声伪涙を外(よそ)にして

只真心の爱をもち 几百万の民草に

一视同仁隔てなき 圣旨行ふ尊ふとさよ

5 不眠不休に绝へ间なき 保安化育の我任务(つとめ)

高き启示(さとし)を身に受けて 旭光影に照り映えば

偸安(とうあん)の梦何时か醒め 铁腕火あり响あり

6 されば吾友叫ばずや 此処台北の单(みんなみ)に

老干疏松の霊にふれ 朝(あした)警世の书を开き

夕降魔の剣を练る 吾练习所の生活を

出版物

  • 台湾语教科书
  • 警察会话编
  • 台湾户口制度要论
  • 台湾地方警察实务要论
  • 台湾总督府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写真帖
  • 台湾总督府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沿革志

相关条目

参考资料

  1. ^ 1.0 1.1 1.2 台湾总督府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 臺灣總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沿革誌. 1909-03-10. 
  2. ^ 矯正研修所の沿革. 法务省. [2021-09-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2). 
  3.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台湾警察协会. 警察官練習所の沿革と現況. 台湾警察协会杂志. 1925-06-01. 
  4. ^ 4.0 4.1 鹫巢, 敦哉. 臺灣警察四十年史話. 1938-04-28. 
  5. ^ 5.0 5.1 刘惠璇. 日治時期之「臺灣總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1898~1937)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史探源(下篇) (PDF). 警专学报. [失效链接]
  6. ^ 陈纯莹. 光復初期臺灣警政的接收與重建:以行政長官公署時期為中心的探討 (PDF). 1993 [2021-09-1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1-05-09). 
  7. ^ 7.0 7.1 7.2 7.3 7.4 7.5 刘惠璇. 日治時期之「臺灣總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史探源(上篇) (PDF). 台湾警察专科警察学报. 2010, 4 (8). [失效链接]
  8. ^ 志能镝川. 臺灣警察學校設立の可能性—南方警察要員養成機關を本島に. 台湾警察时报. 1943-04-20. 
  9. ^ 府令第五號. 台湾总督府报 第311号. 1928-02-17. 
  10. ^ 臺灣總督府令第六十六號 臺灣總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練習生採用規則左ノ通改正. 官报. 1938-07-19. 
  11. ^ 梁秋虹. 臺灣犯罪攝影前史:日本殖民凝視下之身份證照、犯罪指認與「土匪」影像敘事 (PDF). 现代美术学报. 2017, (33). 
  12. ^ 練習所歌の選定. 台湾警察协会杂志. 1927-05-01. 
  13. ^ 三宅生. 所歌高唱. 台湾警察时报. 1931-11-01. 
  14. ^ 台湾総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歌覚書―「椰子の実みのる」及び「彩雲めぐる」をめぐって一 ―日本統治下台湾警察史の一齣― (PDF). 広岛大学法学部 旧・吉原研究室. 2011 [2021-09-1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2-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