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总督府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
25°02′10″N 121°30′21″E / 25.036000°N 121.505924°E
台湾总督府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为台湾日治时期的警察、监所人员训练机关,设置于1898年7月,位于台北市八甲町。其简称为练习所,所内培训人员称为练习生,分为“警察官部”及“司狱官部”,其下再分为甲、乙科,以培训台湾的警力干部及基层巡查[1]。二战后,练习所陆续成为台湾省警察训练所及中央警官学校在台复校校地,直到行政院于1970年代核准此处增设龙山国中;于是中央警官学校在1977年迁到桃园县,地上物则拆除以兴建龙山国中校舍。
另外,日本于二战前的类似机关还有日本内地的“警察讲习所”(警察大学校前身)、“刑务官练习所”(矫正研修所前身)[2],以及朝鲜的“警察官讲习所”、“刑务官练习所”、满州国中央警察学校、南洋厅警察练习所。
沿革
巡查看守教习所
日本治台初期,首批从日本内地招募的警部70人,巡查400人在1895年7月27日抵达台北,并随著来台日军逐渐往台湾南部推进,目标以平定各地治安[3]。关于台湾初期的警力配置,在1896年4月编制了警部230人、巡查1,387人,同年6月再改为警部250人、巡查3,100人[3]。由于当时台湾警察人力缺乏,在日本内地又有招募来台巡查的困难,台北县警部长田中坤六及台中县警部长有川员寿在1896年8月,即向台湾总督府建议设置临时的巡查教习所,表示即将增加的1,600名巡查生,其中不乏无实务经验者,故有设置临时巡查教习所之急迫性,以培训台湾的警力[3]。而在1897年的一年内,来台巡查因各种因素被免职者达24%,其中亦有许多人因风土病而离职,亦显示台湾警力的缺乏[4]。
因此,台湾总督府于1897年4月,在台北城小南门外设置“巡查看守教习所”,规定募集来台的教习生在此经课程修了后再派遣。1897年10月,教习所的事务所、讲堂、寄宿舍完工并举行开所式。但因此时的治安事件频传、传染病流行,依前述的警力配置仍难以维持全岛治安,于是在后来实施三段警备制,由军队、宪兵和警察共同维护治安[3]。
改设练习所
1898年3月上任的民政长官后藤新平在巡视教习所后,指出其设施、规模皆太小,且制度贫弱,无法亦富大量增加的教习生教养训练。于是台湾总督府于1898年6月公布“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官制”,并在同年7月1日正式设立,以训练警部巡查、监狱书记看守关于职务所需之学术及实务内容,最初练习生招生名额为200人。在1898年8月,台北城附近有匪徒袭来,练习所亦遭到攻击,在练习所事务所外墙上留下了炮弹痕迹,而练习生亦加入平乱的行列[3]。
1901年12月,招生员额增至250人。1906年4月1日,员额增至350人,并修筑讲堂、寄宿舍、仓库等以扩充设施。于1907年11月,练习生120人在半夜被非常召集以支援平定北埔事件。此后,台湾总督府为了加强心力于平定蕃地,于1909年在设置“理蕃本署”,而练习所也因此增加关于蕃地警务的训练,包含兵式操练、电话、架设铁丝网、开路、建造栈壕掩堡、架桥、建造隘寮、炮术等。1914年9月,乙科生自习室落成。1922年4月,武道场改建,是当时规模全岛第一的武道场[3]。
于1943年,志能镝川于《台湾警察时报》投书建议设立台湾警察学校的可能性,以解决南方警察要员的养成问题,但在二战结束前仍未实现[5]。
二战后接收
二战后,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于1945年10月27日由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警务处接收,并成立“台湾省警察训练所”[6],但因原址过小,于同年12月1日拨用南门国民学校(今南门国小)作为训练所分部[7]。1948年4月1日,台湾省警察训练所改制为“台湾省警察学校”(台湾警察专科学校前身,1960年代迁到景美现址)。
另外,中央警官学校台湾警官训练班(简称台干班)于1948年7月1日成立于台湾省警察学校之位置,而台湾省警察学校则以原南门国校校址续办全省的警察人员训练。中央警官学校迁台后,于1950年3月将台湾省警察训练所合并接训学生,但在同年6月即因政府缩编而停招,直到1954年10月才复校[7]。1970年代,因台北市政府实施万大计画以拓宽旧市区道路,需由学校拨用部分校地及校舍,故中央警官学校于1973年将校本部迁至爱国东路,原校区仅留有大学部,直到1977年迁到位于桃园的中央警察大学现址。
至于狱政人员,则是于1952年由司法行政部委托中央警官学校开设“监狱官专修班”,于1963年改为狱政学系,为现在中央警察大学犯罪防治学系的前身[5]。
练习生及课程内容
入所资格及类别
练习所的练习生大多是由日本内地招募而来,少数则是台湾本岛招募的日本人或台湾人。其课程分为“警察官部”及“司狱官部”,各部下再分为甲、乙两科。甲科练习生以现职警察为主,年纪至少35岁,并担任巡查10年以上;其修业期间为1年,在修了通过后,约为中学校之程度,并有判任文官任用的资格。乙科生的年龄则是在20至35岁,修业期间为6个月[7]。
1907年7月9日,警察官部甲科增加“警部补练习生”,司狱官部甲科的“监狱书记练习生及看守长练习生”改为“监吏练习生”,而警察官部在必要时可设置“特种科”以招收特种练习生。于1938年6月9日,司狱官部甲科的“监吏练习生”改为“看守长练习生”,并于警察官部增设“特别乙科”,以培训巡查部长,其入所条件几乎与甲科生相同,但修业期间仅需3个月。
练习所自1898年设置至1925年3月,已训练了警部练习生1,228人、巡查练习生17,990人、看守长练习生79人、看守练习生2,544人、特科练习生506人[3]。一年大约会有五百至六百多位乙科生结训,投入基层的巡查职位[8]。
科目
练习生在修业期间皆必须住在练习所的宿舍,而其早期的科目包含:训话、常识、操练、点检、礼式、游泳、武术、户口制度要论、地方警察实务要论、刑法要论、台湾事情、司法警察、传染病医学提要、卫生行政法要论、行政警察法、法学通论、土语(台语);其中土语的授课时数比例超过20%,远高于其他课程,若毕业时的台湾语表现佳,会有津贴奖励,但其推行成效仍不彰[7]。1928年2月17日,课程的“土语”改称“台湾语”[9]。于1938年为因应当时的战时体制,科目加重经济统治之管制及治安、思想控制[7],此时警察官部甲科的科目包含训育、国史、宪法、行政法、警察行政、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国际法大意、财政经济及社会问题、犯罪搜查、犯罪心理、法医学、卫生一般、台湾语、点检、礼式、操练、武道(柔道、剑道)、体操。司狱官部甲科则是将警察、犯罪相关之科目改为刑务法令、戒具使用法[10]。
官部 | 甲科 | 特别乙科 | 乙科 |
---|---|---|---|
警察官部 | 警部、警部补练习生 | 巡查部长练习生 | 巡查练习生 |
司狱官部 | 看守长练习生 | - | 看守练习生 |
著名练习生
所长
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所长大多由警务最高机关首长兼任。
姓名 | 在任时间(起-讫) | 官职 | |
---|---|---|---|
汤目补隆 | 1898年7月1日 | 1903年3月21日 | 总督府参事官 |
大岛久满次 | 1903年3月31日 | 1908年5月30日 | 警视总长 |
森孝三 | 1908年5月31日 | 1909年5月 | 事务官 |
川村竹治 | 1909年12月20日 | 1910年9月16日 | 内务局长 |
龟山理平太 | 1910年9月15日 | 1915年1月8日 | 警视总长 |
中山佐之助 | 1915年1月14日 | 1915年12月17日 | 总督府警视 |
得能佳吉 | 1915年12月17日 | 1917年7月31日 | 总督府警视 |
汤池幸平 | 1917年8月30日 | 1919年4月18日 | 警视总长 |
富岛元治 | 1919年5月21日 | 1920年8月30日 | 警视总长 |
川崎卓吉 | 1921年1月25日 | 1912年9月17日 | 警务局长 |
相贺照乡 | 1921年9月27日 | 1922年11月27日 | 警务局长 |
竹内友治郎 | 1922年12月22日 | 1923年12月8日 | 警务局长 |
尾崎勇次郎 | 1924年3月11日 | 1924年9月27日 | 警务局长 |
坂本森一 | 1924年10月2日 | 警务局长 |
徽章及臂章
练习所的徽章为代表警察的金色五角形旭日章(尖端内凹),和代表狱吏的银色五角形旭日章(尖端外凸)重叠组成。练习生的制服手臂要缝制边长1寸2分的方形臂章,臂章图案为一“练”字,警察官部的样式为白底红字,司狱官部为红底白字。[1]
建物
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沿用1897年4月设立的巡查看守教习所,此所在于清治时期的演武场,并征收相邻万安街的民有地[1]。练习所整体建物配置大致于1899年底才完工,建筑风格为陆军士官学校、陆军户山学校之折衷,并带有台湾热带之特色[4];相较于当时其他仍沿用清代建物的官厅,练习所是台北是唯一白灰外墙的建筑物[3]。练习所于1925年之设施有讲堂、武道场、参考品室、寄宿舍及自习室、食室、医务室及病室、守警所(正门右侧)、警戒勤务所、炊事场及浴室、附属设施(图书室、娱乐室、酒保、理发所、网球场、相扑场、大弓场)、职员官舍[3]。
大门
练习所于台北市实施町名改正后的地址为台北市八甲町一丁目21番地,其大门位于现今广州街上(二战后地址为广州街20号),大门门柱刻有出自《海行兮》的汉字:“海行者美都久尸,山行者草牟须尸。大皇乃敝尔许曾死,米可弊里见波势自。”意味即使死于海及山中,亦不后悔为天皇而死,以勉励练习生忠义之气节[7]。在大门两侧的围墙是建于1901年,石材来自台北城拆除的城墙,围墙东侧则有纵贯线铁路行经(今中华路二段)[3]。
刑事参考室
练习所歌
练习所在1927年向练习生募集了练习所歌,最后选定了两首,其一为“椰子的果实”,谱曲自土井晩翠作之“星落秋风五丈原”;其二为“环绕的彩云”,谱曲自第一高等学校的寮歌“呜呼玉杯”。其旋律皆使用当时脍炙人口的歌曲,以易于唱颂。[12][13][14]
段落 | 歌词 | 歌词(中译) |
---|---|---|
1 | 椰子の実みのる南瀛の 绿风薫る台北に
古色を夸る“海行かば みづく尸”の门柱 辉きのぼる旭日の 徽章(しるし)崇(け)高き练习所 |
台湾的椰子果实 绿色的薰风拂过台北
古色古香值得夸耀的海行兮门柱 如光辉般旭日东昇 志向高昂的练习所 |
2 | 晨(あした)の星に身を锻え 夕の月に魂(たま)を练る
吾等が业(わざ)はやがてまた 治安化育を双肩に 担はんためと君知るや 使命は重し练习所 |
在清晨的星空下锻炼身体 在黄昏的月亮下锻炼灵魂
吾等的志业 是担在双肩上的治安教化 你可知道我们的任务 使命重大的练习所 |
3 | 明治三十有一年 础一度立ちてより
时ゆき人は変れども 希望(のぞみ)は永远(とは)に高砂の 岛の栄えと民の和を 理想は高し练习所 |
自明治三十一年 立下重要的基础
即使人员随著时间变迁 期待永远的高砂之岛 岛屿的光荣及人民的平和 理想崇高的练习所 |
段落 | 歌词 |
---|---|
1 | 彩云めぐる大屯山 その秀丽の精を受け
淡水河畔の圣境に 破邪の剣を身に帯びて 不羁卓荦(たくらく)の青年が 誓ひ集(つど)ひし练习所 |
2 | 义愤の血潮胸に燃え 时と人とを谕すべく
治安の理想を抱きつゝ 混浊の世にわれ起てば 妖云散りて旭日の 光さえぎる云もなし |
3 | 时艰にして义を思ひ 浊世(だくせ)に节を偲ぶかな
よし世の浪は荒くとも 时习の力振ひなば 世路の难苦も物ならず 天魔の壁も何かある |
4 | 八甲寮の健男児 虚声伪涙を外(よそ)にして
只真心の爱をもち 几百万の民草に 一视同仁隔てなき 圣旨行ふ尊ふとさよ |
5 | 不眠不休に绝へ间なき 保安化育の我任务(つとめ)
高き启示(さとし)を身に受けて 旭光影に照り映えば 偸安(とうあん)の梦何时か醒め 铁腕火あり响あり |
6 | されば吾友叫ばずや 此処台北の单(みんなみ)に
老干疏松の霊にふれ 朝(あした)警世の书を开き 夕降魔の剣を练る 吾练习所の生活を |
出版物
- 台湾语教科书
- 警察会话编
- 台湾户口制度要论
- 台湾地方警察实务要论
- 台湾总督府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写真帖
- 台湾总督府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沿革志
相关条目
参考资料
- ^ 1.0 1.1 1.2 台湾总督府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 臺灣總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沿革誌. 1909-03-10.
- ^ 矯正研修所の沿革. 法务省. [2021-09-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2).
-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台湾警察协会. 警察官練習所の沿革と現況. 台湾警察协会杂志. 1925-06-01.
- ^ 4.0 4.1 鹫巢, 敦哉. 臺灣警察四十年史話. 1938-04-28.
- ^ 5.0 5.1 刘惠璇. 日治時期之「臺灣總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1898~1937)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史探源(下篇) (PDF). 警专学报.[失效链接]
- ^ 陈纯莹. 光復初期臺灣警政的接收與重建:以行政長官公署時期為中心的探討 (PDF). 1993 [2021-09-1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1-05-09).
- ^ 7.0 7.1 7.2 7.3 7.4 7.5 刘惠璇. 日治時期之「臺灣總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史探源(上篇) (PDF). 台湾警察专科警察学报. 2010, 4 (8).[失效链接]
- ^ 志能镝川. 臺灣警察學校設立の可能性—南方警察要員養成機關を本島に. 台湾警察时报. 1943-04-20.
- ^ 府令第五號. 台湾总督府报 第311号. 1928-02-17.
- ^ 臺灣總督府令第六十六號 臺灣總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練習生採用規則左ノ通改正. 官报. 1938-07-19.
- ^ 梁秋虹. 臺灣犯罪攝影前史:日本殖民凝視下之身份證照、犯罪指認與「土匪」影像敘事 (PDF). 现代美术学报. 2017,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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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宅生. 所歌高唱. 台湾警察时报. 1931-11-01.
- ^ 台湾総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歌覚書―「椰子の実みのる」及び「彩雲めぐる」をめぐって一 ―日本統治下台湾警察史の一齣― (PDF). 広岛大学法学部 旧・吉原研究室. 2011 [2021-09-1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2-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