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师大特教纠正案
菲律宾师大特教纠正案是指中华民国监察院于2002年对教育部处理菲律宾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研究所毕业生“学历查证”及“教师资格检定”不当所提出之纠正案。
背景
民国八十年代,台湾国中、国小特殊教育师资极为缺乏,当时师资主要来源为师范生及在师大或师院修习教育学分班者。因师资培育尚未多元化,加上师范生享有公费待遇,师大及师院之大学公费录取分数颇高,而教育学分班又名额有限。在此时空背景下,特教领域陆续加入从国外学历毕业回国之师资。
处理
当时的法规规定,各大师资培育机构的师培生,必须在国内学校实习一年,担任实习老师,取得国内正式教师证,持国外教育相关学历的留学生(含菲律宾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研究所)毕业回国之师资,也是同样标准,早就已经必须经过各大师资培育机构辅导,在国内学校实习一年,担任实习老师,取得国内正式教师证,通过教师甄试,才能进入学校任教,但因从硕士学历起薪,造成其他师培生眼红,质疑其师资素质不佳,教育部所辖县市各教育局,学分采认标准不一,处理不公平,因此由监察院依法提案纠正。除了菲师大以外,持菲律宾学历的特教老师也不少人来自德拉萨大学特殊教育研究所。
参见
外部链接
- 验证外国学历参考事项说明 -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全球资讯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外国大学参考名册查询系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国外大学以上学历普通课程专门课程及教育专业课程审查小组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Commission on Higher Education认可名册
- 持国外大学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修毕普通课程专门课程及教育专业课程标准-全国法规资料库入口网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外国大学参考名册--国际与两岸教育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监察院纠正案全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菲律宾师范大学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学术交流新闻)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接待菲律宾各大学校长参访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菲律宾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研究所 网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德拉萨大学特殊教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