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讷
生平
康熙六年(1667年)丁未科一甲第三名进士(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接替王新命担任两江总督。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降五级调任,当地人民为其立生祠祭祀。次年,圣祖南巡,当地有人执香跪在董讷生祠之前,请求让董讷复官,重回江南。圣祖回京,对其笑言:“汝官江南惠及民,民为汝建小庙。”于是董讷以侍读学士复出,任漕运总督。不久卒,朝廷赐祭葬。《清史稿》有传。[1]
著作
著有《西台奏议》、《两江疏草》、《督漕疏草》、《柳村集》十二卷及《华琯集》六卷。
家族
参考文献
- 赵尔巽等. 《清史稿》.
外部链接
- 董元度及其家族 平原新闻网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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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新命 |
两江总督 康熙二十六年三月己丑-康熙二十七年三月丁酉 (1687年4月22日-1688年4月24日) |
继任: 傅拉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