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
有价证券(英语:Marketable Securities),简称证券(Securities),是一种表示财产权的有价凭证,持有者可以依据此凭证,证明其所有权或债权等私权的证明文件。例如:国债券、股票、债券、权证、权益证券和股票价款缴纳凭证等。[1]
证券也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是证明证券持有人有权按其券面所载内容取得应有权益的书面证明。按其性质,不同证券分为证据证券,凭证证券、有价证券等等。有些证券是可以在市场上流通的,证券的存在活跃了金融、经济和投资。对证券的不恰当投机,例如“无货沽空”,可能导致金融市场的动荡。
基本属性
一般证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的基本属性有市场性、流动性、报酬性及风险性四种。[2]
- 市场性(Marketability):
- 市场性是指能在短时间内,有足够交易市场以处理相当数量的交易,而且不会受到重大的价格损失。
- 流动性(Liquidity):
- 流动性是将有价证券转换成现金过程中,是否产生其他额外的损失。如果流动性良好,可以很快的转换成所要的现金,不会产生额外的损失。此外,证券的流动性具有市场性且能免除价格风险。
- 报酬性(Return):
- 证券的报酬来源大致有二:投资收益和资本利得。
- 投资收益包括:股息和利息收入。
- 资本利得包括:买价与卖价的差额。
- 股票的投资报酬为股息与差价;债券的投资报酬为利息。
货币市场的证券
货币市场系指利用一年以内之短期有价证券来进行交易的金融市场。而所谓货币市场证券系指政府、金融机关、企业等为筹集短期资金而发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有价证券。[2]
种类
- 国库券(Treasury Bill,TB)
- 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BA)
- 可转换定期存单(Certificate of Deposits,CD)
- 商业本票(Commercial Paper,CP)
- 第一类商业本票(CP1),又称“交易性商业本票”或“自偿性商业本票”
- 第二类商业本票(CP2),又称“融资性商业本票”
- 附买回协定(Repurchase Agreement)
资本市场的证券
资本市场系指利用一年以上的长期有价证券来进行交易的金融市场。而资本市场证券系指政府、金融机关、企业等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到期日在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2]
由于时间比较长,因此风险比货币市场证券来得高。
种类
注释
- ^ 《证券交易法》第6条(繁体中文)
- ^ 2.0 2.1 2.2 # 《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訓練教材 三版. 台湾: 财团法人保险事业发展中心. 2001年7月: p.103~p.113 [2012年6月27日]. ISBN 957-30546-6-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12月18日)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