讣告
讣告通常附有逝者的传记,内容包括逝者的姓名、年龄、生卒日期、治丧事宜、举殡时间和地点、丧葬方式、家属或治丧委员会名单、联络方式等,根据不同的方式也称为“讣文”、“讣闻”、“讣报”、“讣电”、“讣帖”或“讣音”。[1][2][3][4][5][6][7][8][9][10][11][12]
辞源
“讣”,从言,卜声。本义指告丧,即通报某人逝世的公告。[13]《广韵》《集韵》通作“赴”,《左传·隐七年》凡诸侯同盟薨则赴以名。《礼记·檀弓》伯高死于卫,赴于孔子。《正字通》通作“报”。《礼记·丧服小记》报葬者报虞。《注》报,读为“赴”,急疾之义。“赴”、“报”、“讣”三字古𠀤通。[14][15]
形式
通常来说,在地方或社区报刊上所登出的讣闻是由记者或殡葬业者所代笔,有既定的格式可供参考,而不是由逝者家属亲自书写。刊登者可因宗教或个人的偏好,选择用文言文、白话文等的文书体裁,以及不同的行文风格和遣词用字,但应以保持内容的简洁、庄重和严肃为主。[17][18]
现在常见的讣文有一般式、公告式和新闻报导式三种。[19]
一般式讣告
一般式讣告是普遍上最常用的讣告形式,由上而下包含几个部分:[19]
- 标题:在首行中间写上“讣告”两字,或在讣告前冠上死者的姓名,如:“〇〇〇讣告”,字体略大。
- 正文:
- 说明死者的姓名、身份、岁数、逝世日期、地点和原因。
- 死者生平简介,可省略。
- 通知吊唁、公祭和举殡的日期、时间及地点。
- 特别声明:另外说明的事项,如:恳辞奠仪、花圈、花篮、挽额、挽联、艺阵,或是服装的守则、提醒来宾准时出席等。
- 落款:发讣的个人或单位名称、时间以及联络方式。
公告式讣告
公告式讣告比一般式讣告较为隆重和庄严,通常是用在对社团、机构、企业、政党或国家有影响力的重要人物,由一定级别的机关、组织或团体作出决定发出,由“公告”、“治丧委员会公告”和“治丧委员会名单”组成一个完整的讣告,这三份文件基本上是在同一时间发出。[19]
- 第一部分:公告,公布逝世的消息。
- 标题:在首行写上发出公告的单位名称和“公告”两字,如:“〇〇党中央委员会、〇〇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 正文:
- 说明死者的姓名、身份、岁数、逝世日期、地点和原因。
- 表达对死者的评价和哀悼之辞。
- 落款:公告的发布日期。(因为公告单位已经显示在标题,所以在此可以省略)
- 第二部分:治丧委员会公告,讣告的核心部分。
- 标题:用粗体写明“〇〇〇治丧委员会公告”的字样。
- 正文:说明治丧的安排和具体事宜,如:吊唁或瞻仰遗容的参加者、时间和地点;召开追悼会的时间、地点和事项;对社会各界、机关、单位或民众的活动安排等。
- 结尾和落款:在结尾写明“特此公告”,以及公告的发布日期。
- 第三部分:治丧委员会名单,公布治丧委员会的名单。
治丧委员会名单分为“治丧委员会领导成员名单”和“治丧委员会全体成员名单”,前者按职务高低排序,后者按姓名笔划或拼音顺序排列,以清楚交待治丧委员会的成员人数。
新闻报导式讣告
新闻报导式讣告是在报纸或其他新闻媒体发布的消息,对象通常是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物,内容较为短小和简便。[19] 但一些著名的西方媒体设有专门的“讣闻版”(obituaries),由专业记者撰写名人逝世的消息,以较大篇幅来报导死者的人生经历、逸事和里程碑。[20][21][22]
其他
西方媒体中有两种类似于讣告的广告形式,通常付费刊登在报刊的分类广告。一种是“死亡通知单”(death notice),它省略了有关逝者传记的部分,在一些情况下是具有法律认可地位的公告;另一种是“追思会通告”(memorial advertisement),由家人、亲友或殡仪馆协助撰写,告知关于死者追思会的详情。[23]
有些由特定团体、组织或机构汇总而成的“死者名册”(necrology),内容包含了稀疏的逝者传记、讣闻和死亡统计,假以时日可能成为重要的参考文献。
格式用语
讣帖是以邮递或快递方式送到府上报丧的柬帖,俗称为“白帖”或“报丧帖”。内容方面包括了死者的简介、治丧地点、丧葬方式、举殡日期和时间、家属、承办单位或治丧委员会的联络方式,以便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等人接收有关消息。[24]
报丧也俗称为“报白”,一些地方因为有“报红不报白”的民情风气,派送讣帖被认为是行为不当,有失礼貌的事;故一般上仅以口头通知,或在报章上刊登启事即可。
封面
传统上,选用做讣帖的纸张颜色应以白色为宜,浅黄色亦可,不宜使用象征喜庆的红色或粉红色。[25]但现代社会对于死亡的观念出现变化,对于高龄逝世者不再视为是“不吉”,美其名曰“喜丧”,若死者年龄达80岁以上可使用粉红色;死者为出家众、在家众或佛教徒的话,不论年龄高低,可用黄色。
讣帖封面上代表丧家的“讣”字应印黑色,以示其哀;内页用来表示告知亲友的“闻”字应印红色,以示尊重。[25]字体方面要求整齐、端正和清晰,大小比例要恰当;排版以简洁大方为主,高低和间距要适宜;用词和称谓务必正确。接收者的姓名应书写在红色的长方框内,不可写“收”、“放”等之类的字样,以示尊重;丧府的地址、电话和联络方式也要一并列上,以方便亲友吊唁,或是寄送奠仪、唁电、花圈、花篮、挽额、挽联等。[24]
正文抬头
发讣之前,首先须要“立丧主”(讳称“福主”),以确认以何人的名义来发丧。一般家礼是以亡者的长子为丧主,若长子已逝(或有特殊情况)的话,则以长孙为丧主;另立亡者之妻(若无则丧主之妻)为“主妇”;并立知礼能干者为“护丧”。
正文的开头要写上死者的名讳,抬头与文平齐,以示尊敬。[24] 旧式讣闻还会以“不孝〇〇等罪孽深重,不自殒灭,祸延显考〇〇〇”来开头,以示发讣闻者的自责之情。[26]
- 显考:父死谓“考”,对人称已故之父谓“先考”或“先严”,敬称“显考”。未达“上寿”者(60岁以上)宜用“先考”;祖父母尚健在的话,则父死时不可称“显考”。[24] 以妻子的名义发讣闻时称“先夫”;未婚者,以其父母的名义发讣闻时称“爱子”;以兄弟姊妹的名义发讣闻时称“先兄”或“亡弟”;以女婿的名义发讣闻时称“泰山大人”;子媳辈先于已身故者,以其孙儿女的名义发讣闻时称“显祖考”;以朋友的名义发讣闻时称“故友”;以机关、企业、团体或治丧委员会的名义发讣闻时,可用“〇〇〇先生”、“〇师〇〇先生”等。
- 显妣:母死谓“妣”,对人称已故之母谓“先妣”、“先慈”,敬称“显妣”。未达“上寿”者(60岁以上)宜用“先妣”;祖父母尚健在的话,则母死时不可称“显妣”。[24] 以丈夫的名义发讣闻时称“先室”;未婚者,以其父母的名义发讣闻时称“爱女”;以兄弟姊妹的名义发讣闻时称“先姊”或“亡妹”;以女婿的名义发讣闻时称“泰水大人”;子媳辈先于已身故者,以其孙儿女的名义发讣闻时称“显祖妣”;以朋友的名义发讣闻时称“故友”;以机关、企业、团体或治丧委员会的名义发讣闻时,可用“〇〇〇女士”、“〇师母〇〇女士”等。
- 〇公:对男性长者的尊称。[24]
- 〇母:对女性长者的尊称。[24]
- 讳〇〇:称呼已故尊长的名字,古时为男性所用,另有“别名”、“别号”、“字”、“笔名”等,如:“〇公讳〇〇号〇〇老人”。[24] 称年青男性宜用“君”,如:“〇君〇〇先生”;尊称父亲、祖父时可加上“府君”,如:“显考〇公讳〇〇府君”、“显祖考〇公讳〇〇太府君”;尊称出家人时可加“上”、“下”,如:“释上〇下〇法师”等。女性亦可用“讳”、“号”与“谥”。
- 夫人:古时对女性的尊称有“夫人”(一、二品官之妻)、“淑人”(三品官之妻)、“恭人”(四品官之妻)、“宜人”(五品官之妻)、“安人”(六品官之妻)和“孺人”(七品官以下之妻)。讣文中自称宜用“孺人”、“恭人”或“宜人”,称别人妻为“夫人”;尊称三代大母可加上“太”字,如:“显妣〇母〇〇太孺人”。[24] 父存母殁者,则不可加上“太”字。
- 闺名:称呼女性自幼时所起的名字,古时女子出嫁后,只称姓而不具名,名字一般不为人所知。一些地方有给妇人另取“号”的习俗,如:“〇母〇氏谥〇〇孺人”、“〇母〇氏号〇〇孺人”;以其闺名为主的话,则如:“〇母〇氏闺名〇〇孺人”。[24]
内容
- 祖籍:祖籍〇〇省〇〇县〇〇乡,可见于新、马地区的讣闻。
- 时间:讣帖中至少需要列出死者的出生、死亡和举殡时间,新式讣闻大多以公历为主,农历为辅;已达上寿者(60岁以上)的死亡日期前可加上“恸于”,未达上寿者的死亡日期前则可加上“悼于”。
- 寿终:寿终于家中者,男用“寿终正寝”,女用“寿终内寝”。[24] 死于非常者,可视情况可用“终于〇〇地”、“卒于〇〇地”、“病逝于〇〇医院”、“因〇〇逝世”、“因〇〇殉职”等。
- 岁数:“距”出生日期所得的虚岁,传统上,在计算所得的岁数上会再加3岁,称为“积闰”。[30][31] 60岁以上称“享寿”、90岁以上称“享耆寿”、100岁以上称“享嵩寿”;60岁以下称“享年”、30岁以下称“得年”或“存年”、年幼者称“年仅”。僧尼世俗的年岁称“俗腊”、受戒出家后的年岁称“僧腊”、受具足戒后的年岁称“戒腊”、受具足戒后结夏安居的年岁称“法腊”、“夏腊”或“坐腊”。
- 〇〇等:发送讣闻的眷属,要与抬头对死者的称谓相对称,如:抬头为“显考”则可用“孤子〇〇等”、“哀子〇〇等”、“孤哀子〇〇等”;抬头为“显祖考”则可用“承重孙〇〇等”;抬头为“先夫”则可用“妻〇〇率子女等”;抬头为单身者则可用“挚友〇〇等”。[24] 生母殁而父又行继室者,父殁时继母在堂可用“继慈侍下,孤哀子〇〇等”;继室之子,本生父母殁时可用“孤前未及哀,孤哀子〇〇等”;侧室之子,生母存,生父、嫡母殁时可用“生慈侍下,孤哀子〇〇等”;侧室之子,嫡母在堂,本生父母殁时可用“奉嫡慈命称哀,孤哀子〇〇等”;过继他人之子,本生父母殁时则可用“降服孤哀子〇〇等”。
- 随侍在侧:子孙等在死者咽气时,陪侍在旁,上辈对下辈则不必如此。[24]
- 亲视含殓:子孙等为死者整理容妆、换上寿衣,再给死者口含珍珠、铜钱或饭菜,然后垂首围跪在棺柩旁哀号,亲睹死者的遗体放入棺柩之内,将棺柩盖上。[24]
- 遵礼成服:子孙等遵循古代礼制,依据与死者亲疏远近的关系,穿戴丧服。[24]
- 停柩在堂:子孙等把棺柩安置在厅堂之处,假设遗体是存放在冷藏柜再将魂帛设在丧居,或者棺柩是放置在殡仪馆或其他地方的话,则可用“竖灵在堂”、“停柩于〇〇地”、“移灵〇〇殡仪馆〇〇厅”等。视情况需要与否,可免写。
- 从俗延道设坛,诵经超荐,追思礼忏:子孙等依据地方上的风俗,延请师父、司公或僧人设立斋醮法坛,诚心诵经礼忏,功德超荐死者的魂魄,以报答死者的恩德。[32] 常见于旧式讣闻,视情况需要与否,可免写。
- 是晚为社团、亲朋戚友探丧之期:社团代表、社会显要及亲朋戚友可在设坛当晚前来探访助丧,可见于新、马地区的讣闻,视情况需要与否,可免写。
- 谨择于〇〇时〇〇地举行家奠、公奠:经过谨慎推断以后,择定出举行奠礼的时间和地点,家、公奠都在同一地点举行,但必须标明两个不同的时间。[24] 父殁母存时可在前加上“奉慈谕”的字样,祖母仍在堂时则可加上“奉祖母慈谕”的字样。
- 发引安葬于〇〇山〇〇公墓:举行过奠礼以后,随即将棺柩送往安葬之处;如果是火化的话,则可用“发引火化安灵于〇〇宝塔”。[24]
- 捧主、祔祠、升座、合火:安奉神主的事宜,常见于旧式讣闻。[32]
- 叨戚在:家属表示感谢的谦称,与“忝”通。[24]
- 姻亲戚寅学友谊:此讣文要传达的对象,抬头平行,以红字书写以示尊重;“姻亲戚寅学友”横行并列,不分高低,可在“姻世亲寅学友乡党团社戚族宗”十三字中任选,即“姻谊”(婿家)、“世谊”(父辈世交)、“亲谊”(媳家)、“寅谊”(同事)、“学谊”(同学)、“友谊”(朋友)、“乡谊”(同乡)、“党谊”(同辈或同党)、“团谊”(一般组织)、“社谊”(社交或宗教单位)、“戚谊”(姻、亲以外的亲人)、“族谊”(同族、同庄或同籍的非同姓族人)、“宗谊”(同祖宗者)之谓。[24]
- 哀此讣闻:子孙等以哀恸的心情,将此噩耗告诉给“〇谊”等结谊之交;“闻”字表示讣文要传达的对象,故将“闻”字用红色来书写,表示礼貌及给他人“吉利”之见。[24]
- 族繁不及备载:家族子孙繁多,无法一一详加记载。[24]
家族称谓
家族成员视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一一列入,女、媳、孙女、孙媳、曾孙女、曾孙媳、玄孙女和玄孙媳要列在同辈男性之后;辈份高者排版位置要升一格,辈份低者要降一格,不可全部平行。各人的名字之下,视悲伤程度的不同,写上“泣血”、“泣泪”、“泣”等用语。[1][24][25][33] 认养和过继子女可视同如亲生,与亲生子女并列;过继给他人的子女,返家为本生父母奔丧的话,须附加注明“出嗣〇姓”;[34] 兄、弟、姊、妹除非姓氏有别需要标明外,一律不须另行写上姓氏。已故的家族成员,可在名字加上方框以供识别。[24]
- 孤子、哀子、孤哀子:无父谓“孤”,无母谓“哀”。传统上,父殁时谦称为“孤子”,母殁时谦称为“哀子”,父母双殁时谦称为“孤哀子”;近来的做法也有称为“孝男”、“孝子”、“不孝男”或“不孝子”,或干脆简称为“男”或“子”。[24]
- 媳妇:儿之妻子谓“媳”或“媳妇”,与儿子同并列,在家庭中地位比女儿重要,故列在女儿之前;近来的做法也有称为“孝媳”或“不孝媳”。[24]
- 孤女、哀女、孤哀女:“孤女”、“哀女”和“孤哀女”的用法与上述相同;近来的做法也有称为“孝女”或“不孝女”,或干脆简称为“女”。已婚
女儿服父母丧有别于未婚女儿,须在名字之后加注“适〇”以示夫姓,但若与女婿并列则可免。[24]
- 女婿:女婿在中华文化中称为“半子”,与女儿同并列;由于女婿是外姓,故须写上其姓氏。假设女婿是入赘的话,则视情况可列为“子”、“婿”或“赘婿”。[24]
- 嗣男、嗣女:没有后代的死者,从子侄辈中过养来承继后嗣的过继子女,俗称为“过房”,[34] 与死者的关系是“入嗣男”、“入嗣女”(别人家过养来的子女)或“出嗣男”、“出嗣女”(过养给别人家的子女)。
- 养子、养女:认养的子女,视情况可列为“子”、“女”、“养子”、“养女”、“义子”或“义女”。[24]
- 继子、继女:继养的子女,视情况可列为“子”、“女”、“如子”、“如女”、“继子”或“继女”。[24][35]
- 嫡子、嫡女:死者为妾室,其夫正室所生子女称“嫡子”、“嫡女”。
- 庶子、庶女:死者为正室,其夫妾室所生子女及私生子女称“庶子”、“庶女”。
- 内孙:儿子之子称为“孙”或“内孙”,其妻称为“孙媳”;儿子之女称为“孙女”或“内孙女”,已婚者须在名字之后加注“适〇”,其夫称为“孙婿”,由于孙婿是外姓,故须写上其姓氏。假设子媳辈均已过世,由孙儿女具名发讣闻的话,则长孙自称为“承重孙”,其妻称为“承重孙媳”;其他的孙子称为“期服孙”,其妻称为“期服孙媳”,可简称为“孙”和“孙媳”,另有些少见的称谓,如“双承男”、“接面女”、“两承男” 、“杖期孙男” 等。孙辈列在子媳辈之后,排版位置要降一格。[24]
- 外孙:女儿之子称为“外孙”,其妻称为“外孙媳”;女儿之女称为“外孙女”,已婚者须在名字之后加注“适〇”,其夫称为“外孙婿”,四者皆要写上姓氏。[24]
- 曾孙、玄孙、来孙:内孙之子女称为“内曾孙”、“内曾孙女”,外孙之子女称为“外曾孙”、“外曾孙女”;内曾孙之子女称为“内玄孙”、“内玄孙女”,外曾孙之子女称为“外玄孙”、“外玄孙女”;玄孙之子女称为“来孙”、“来孙女”。以上均属于关系疏远的晚辈,排版位置要比孙辈再降一格,视情况以一个代表来列明亦可,如:“曾孙〇〇〇等”。[24]
- 侄辈:兄弟之子女称为“侄儿”、“侄女”,妻家兄弟之子女称为“内侄”、“内侄女”,属于旁系亲属,视情况需要与否,列在直系亲属之后,排版要与子媳辈同等高度。侄辈的排列顺序为:侄、侄媳、侄女和侄婿,如果还要再加上侄孙辈的话,则可参考前列数项的做法。[24]
- 甥辈:男死者姊妹之子女称为“外甥”、“外甥女”,女死者或男死者妻子姊妹之子女称为“姨甥”、“姨甥女”,属于旁系亲属,视情况需要与否,列在直系亲属之后,排版要与子媳辈同等高度。甥辈的排列顺序为:外甥、外甥媳、外甥女和外甥婿,如果还要再加上甥孙辈的话,则可参考前列数项的做法。
- 夫妻:夫丧时,传统上妻子自称为“未亡人”;妻丧时,丈夫父母已殁者自称为“杖期夫”,若丈夫尚有父及/或母在生则自称为“不杖期夫”[24] 。如今一般新式讣闻的用法只称为“夫”、“妻”、“护丧夫”或“护丧妻”。此外,针对离婚、丧偶、续弦、改嫁、填房等特殊问题,可能不列入名单,以免尴尬;如要列入名单的话,可能在已故者的名字加上方框,或也有业者创造“寿成夫”、“寿媲妻”、“谨良妻”等新词。
- 视地方风俗民情的不同,同时要与抬头对死者的称谓呈相对称,可能列在直系子孙之前或后,排版位置要比子媳辈升一格。
- 正室、妾室:传统上妻妾的地位不平等形成嫡庶之别,但正室与侧室地位实际差异视乎地区而定。在一些妻妾地位差异较大的地区,妾侍称正室为“夫人”,自称“妾”,不得姊妹相称;而在一些妻妾地位差异较小的地区如广东、福建,妻妾之间相称“姒娣”,妾称正室或较自己先入门的妾为“姒”或“同夫姊”,正室称妾、妾称较后入门的妾为“娣”或“同夫妹”,平妻亦比照此例依入门顺序称呼。
- 兄弟姊妹、叔伯姨舅、姑嫂妯娌:死者之同父同母兄谓“胞兄”,同父同母兄之妻子谓“胞兄嫂”;死者之同父同母弟谓“胞弟”,同父同母弟之妻子谓“胞弟媳”或“胞弟妇”;死者之同父同母姊谓“胞姊”,同父同母姊之丈夫谓“胞姊夫”;死者之同父同母妹谓“胞妹”,同父同母妹之丈夫谓“胞妹夫”或“胞妹婿”。夫之同父同母兄谓“夫胞兄”,夫之同父同母弟谓“夫胞弟”,夫之同父同母姊谓“夫胞姊”,夫之同父同母妹谓“夫胞妹”;妻之兄谓“内兄”,妻之弟谓“内弟”,妻之姊谓“姨姊”,妻之妹谓“姨妹”;兄弟的妻子间谓“妯娌”,姊妹的丈夫间谓“襟兄”或“襟弟”。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之兄弟姊妹则不用“胞”字。胞兄弟姊妹与死者份属同辈,也可加上“护丧”两字,但其中有已故者在内的话,则不可在“护丧”之列。
- 视地方风俗民情的不同,同时要与抬头对死者的称谓呈相对称,可能列在直系子孙之前或后,排版位置要比子媳辈升一格。
- 庚男、庚女:儿子的同龄男女称为“庚男”、“庚女”,死者的同龄男女称为“庚兄”、“庚弟”、“庚姊”或“庚妹”。[24]
- 谊男、谊女:死者的干子女以及死者的子女的结拜兄弟姊妹称为“谊男”、“谊女”。
- 谊兄、谊弟、谊姊、谊妹:死者的结拜兄弟姊妹称为“谊兄”、“谊弟”'、“谊姊”或“谊妹”。[24]
- 族亲代表、宗亲代表、亲戚代表、亲友代表:关系疏远的族亲、宗亲、堂亲、姑表亲、姨表亲、姻亲、世亲人等,以代表即可。[24]
- 父母翁姑:假设死者的父、母、翁、姑尚健在的话,传统上自称为“反服父”、“反服母”、“反服翁”或“反服姑”。如今,一般只称为“父”、“母”、“家翁”或“家姑”即可。
- 视地方风俗民情的不同,同时要与抬头对死者的称谓呈相对称,可能列在直系子孙之前或后,排版位置要比“夫”或“妻”再升一格。
哀伤术语
家族眷属的名字之下,根据亲疏的关系和悲伤程度,均酌轻重,采用不同的敬语。[1][24]
- 泣血稽颡:“泣血”是指伤心到达了极点,眼中已哭出血泪的意思;“稽颡”是古时一种跪拜敬礼,行礼者屈膝下跪,以额头碰触地面,为“九拜之仪”中最崇高的礼仪。形容以极度悲恸的心情来行至高的敬礼,“孤哀子”可用此语。[24]
- 泣血稽首:同“泣血稽颡”。因为媳妇的丧服中有盖头掩饰面容,行礼时看不见其额头触地,故“媳妇”可用此语。[24]
- 泣泪稽首:“泣泪”是指眼中流泪不止,“稽首”同于“稽颡”。因为女儿一旦出嫁在外后,就属于别人家的亲眷,不如自家的媳妇晨昏定省,两者之间亲疏有别,故“女儿”可用此语。[24]
- 拭泪顿首:“拭泪”是指用衣袖拭去眼泪,有掩饰眼泪的意思;“顿首”是古时的一种跪礼,行礼者屈膝下跪,以额头碰触地面,稍待片刻即起,程度较“稽首”为轻。“女婿”可用此语。[24]
- 抆泪稽首:“抆泪”同于“拭泪”,程度较“拭泪”为重。“义子”、“义女”和“义媳”可用此语。[24]
- 泣 顿首:“义女婿”、“孙女婿”等可用此语。[24]
- 抆泪稽颡:同“抆泪稽首”。“内孙”可用此语。[24]
- 泣泪 拜:“孙女”、“孙媳”、“外孙”和“外孙媳”可用此语。[24]
- 挥泪 拜:“挥泪”同于“拭泪”,程度较“拭泪”为轻。“外孙女”、“外孙女婿”和“曾孙”以下可用此语。[24]
- 稽颡:行礼者屈膝下跪,以额触地,停留较长一段时间的礼仪,同“稽首”。“妻子”可用此语。[24]
- 顿首:行礼者屈膝下跪,以额触地,稍待片刻即起。“丈夫”、“兄弟”和同辈男性皆可用此语。[24]
- 拜首:行礼者屈膝下跪,两手拱合在地,以额触手的礼仪。
- 裣衽:古时妇女所行的礼仪,稍微提起衣袍下摆的衣襟,屈膝敬礼。“姊妹”、“妯娌”和同辈女性皆可用此语。[24]
- 鞠躬:弯腰敬礼。“宗亲代表”、“亲戚代表”和“亲友代表”可用此语。[24]
- 悲:带著悲伤的心情。“夫妻”、“父母”和同辈男女皆可用此语。[24]
- 泣:流泪。
由于这类用语较为生涩难懂,并非寻常所容易理解,为免造成丧家和印刷业者的困扰,新式讣闻大多采用“同泣启”以涵盖。“同”、“仝”、“全”,皆通用。[24]
另见
参考来源
- ^ 1.0 1.1 1.2 晚清·徐珂《清稗类钞·丧祭类·讣文》:讣文,一作“讣闻”,古本作“赴”,以丧告人也。详具死者之姓号、履历及生卒年月日时、卜葬或浮厝之地及出殡日期,凡宗族、戚友、同乡、同官、同事、同学必遍致之。……晚近讣文,于“孤子”之下,以有服之直系、旁系亲属,仍照旧例一一载明者。直系亲属,孙与曾孙也。旁系亲属,兄弟、侄也。且有以女、媳、孙女、孙媳、曾孙女、曾孙媳、玄孙女、玄孙媳列于同辈男子之后者。各人名下,或泣血匍匐,或泣鞠躬,或抆泪鞠躬,或拭泪鞠躬,均酌其轻重而定之。
- ^ 晚清·吴趼人《糊涂世界·第二回》:他的门口佣人又去同了刻字店里的人来,说要刻讣文的话。
- ^ 东汉·班固《白虎通义·卷十·崩薨》:天子崩,讣告诸侯者何?缘臣子哀痛愤懑,无能不告诸人者也。诸侯欲闻之,当持土地所出,以供丧事。故《礼》曰:“天子崩,遣使者讣告诸侯。”
- ^ 民国·李逸侯《宋代十八朝艳史演义·第九十二回》:延至六月中旬,寿皇竟崩逝重华宫。宫中内侍连夜至丞相私第讣报。
- ^ 南宋·黎靖德《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二·本朝六》:及边,以讣闻。
- ^ 民初·蔡东藩《历史通俗演义·民国·第三十九回》:当下电讣中央,袁总统谈笑自若,只形式上发了一道命令,说他如何忠勤,给金治丧,算作了事。《第七十八回》:克强尚有老母,与妻室及二三四诸子,寓居日本长崎,当由一欧电召归国,一面电讣中央政府,及各省军民两长。《第七十九回》:却说日本福岗医院,突有一人病逝,电讣到京,这人为谁?
- ^ 晚清·吴趼人《最近社会龌龊史·第十四回》:看官,你道他刻的是甚么?原来是刻讣帖。然而天下事,那里有死了丈母女婿刻讣开丧的道理?谁知他刻的不是他丈母的讣帖,却是他老婆的讣帖。
- ^ 晚清·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回》:那时我因为刻讣帖的人来了,就同那刻字人说话。
- ^ 清·邹弢(别署:梁溪潇湘馆侍者)《海上尘天影·第五十九回》:二月十四接到杭州讣帖,文玉定二十八日五七领帖。
- ^ 清·曹雪芹《红楼梦·第十三回》:择准停灵七七四十九日,三日后开丧送讣闻。
- ^ 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八回》:娄四公子道:“便是小侄们闻了表兄讣音,思量总角交好,不想中路分离,临终也不能一别,同三兄悲痛过深,几乎发了狂疾。”
- ^ 清·吕抚《历代兴衰演义·第五十五回》:此事办毕,忽由日本医院接封川督蔡锷讣音。
- ^ 经典《礼记·杂记上》:凡讣于其君,曰:“君之臣某死。”
- ^ 宋·陈彭年《广韵·赴》:讣,告丧也,又至也。
- ^ 《广韵》《集韵》《韵会》:𠀤芳遇切,音仆。告丧也。又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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