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瀛
赵瀛(?—?),字文海,陕西西安府三原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赵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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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贯 | 陕西西安府三原县 |
字号 | 字文海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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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八年(1529年),登己丑科三甲第二百一十一名进士[1][2]。嘉靖十年(1530年)官山东章丘县知县[3]。擢刑部主事,十五年十月因张延龄案贬职,历升山西按察司佥事,二十二年二月因鞑虏寇边,自山西巡抚龙大有以下多名官员被问责,赵瀛被降二级,四月贬为郧阳府通判,历升济南府同知、嘉兴府知府,擢升山西易州兵备副使,三十年四月因浮图国草场失火,闻报延久,被降一级调外任。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章丘县志》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八年己丑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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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鹏翼 |
山东济南府章丘县知县 嘉靖十年(1530年)上任 |
继任: 吴应奎 |
前任: 郭应奎 |
明朝嘉兴府知府 嘉靖二十四年-二十八年 |
继任: 毕竟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