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艇水球

轻艇水球(英语:Canoe polo)是一项由两队对垒的球类运动,每队派出五名球员作赛。用特定的轻艇在一指定的场地上比赛,以争取在对方的球门入球为目标。每场比赛中,胜方为入球最多的一队。

轻艇水球是一种揉合了水球篮球轻艇水类运动[原创研究?]

简介

比赛每队5名球员,一般有室内标准泳池或20米乘40米的室外“球场”举行。拦截对手时可以把对方的轻艇推翻,球员可以运球,但持球不得超过5秒;而桨不仅用来划船,还可以停球、运球和抢截球。

这项运动于1974年引入香港

比赛场区

  • 比赛场区须为长方形,长度35米及阔度23米。比赛场区边缘尽可能有最少一米阔无阻碍之池水围绕。
  • 全场水深最少应为90厘米及无水流。
  • 场区上空须有最少3米的无阻空间,而上盖不少于5米高。
  • 场区两边须各有一条无阻碍通路供裁判使用。

球员人数

  • 任何一场比赛,每队最多不得超过八名球员。而同一时间内,在场区内比赛的球员不得多于五名,而其他球员被视为后备。开赛时每队必须有五名球员于己方底线上准备。在比赛途中,如某队伍比赛球员缩减至两名时,裁判应中止赛事及向赛事委员会报告,以决定执行何种适当行动。

球例

 
轻艇水球标准10 比赛用球

入球

整个水球必须穿过对方的龙门框平面,如龙门框并非稳固及摇摆,水球必须完全穿过龙门框。 如水球经守方或后备球员以桨从龙门框后将球挡出,亦当入球论。

球员覆舟

任可球员一经覆舟及离开其艇只,便不能继续参与赛事;并须尽快携同所有个人装备离开场区。若因上述原因离场之球员欲重回场中比赛,必须符合进入比赛场区规例。任何人皆禁止进入比赛场区中协助覆舟球员,亦不可在协助该球员时妨碍裁判执法。比赛时,任何一队若获得外界的非法协助,或因外界协助而得以干扰对方,则由裁判酌情判决处罚。

防守

最接近龙门框之下,并可用桨防守之球员被视为守门员。守门员的身躯必须面向比赛场区及保持在底线中央的一米范围内。当多于一位防守球员于龙门框之下时,此时最直接接近龙门框之下之球员视为守门员。

处罚

  • 六米罚球(足球的12码)
  • 红牌离场
  • 黄牌离场两分钟
  • 绿牌警告
  • 全队警告

世界运动会

男子

主办城市 金牌 银牌 铜牌
2005  
德国
杜伊斯堡
 
荷兰
 
德国
 
英国
2009  
中华台北
高雄市
 
法国
 
荷兰
 
澳洲
2013  
哥伦比亚
卡利

女子

主办城市 金牌 银牌 铜牌
2005  
德国
杜伊斯堡
 
德国
 
英国
 
日本
2009  
中华台北
高雄市
 
英国
 
德国
 
法国
2013  
哥伦比亚
卡利

参考

轻艇水球球例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