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

放棄或辭掉職位的行為

辞职是在职业上一个员工辞别自己原先的工作岗位及组织,让出其职位予新接任人。与之词意相近的是离职退职,但不包含退休。员工离职时,要先与下一位接手之人指导其岗位职务上需要被交接之事,之后向人事部门归还公司所属物品,比如职员证、门禁卡、公司锁匙、公务车等。一旦完成离职手续,员工福利会立即停止,薪水则发还最后一次(通常是下个月),便不再给付,换来则是收取代通知金、长俸、强积金等。由于员工自动辞职或被开除,相比解雇,公司可节省支出。有些公司会突然改变工作地点,以达到强迫员工辞职或开除的目的[1]

原因

  • 私人理由,申请通过后,便可离职。其理由很多,视个人状况而论,例如非人为造成不可抗拒之因素(疾病、意外伤害造成工作能力丧失及死亡)、家人反对、全职深造、顾家(家庭主妇、家庭主夫)、自己创业、跳槽、移民等。
  • 组织理由,譬如被公司要求解约、解雇的情况,但公司避免员工留下解雇的不良纪录而以辞职方式解决。亦或因公司搬迁,工作地点变动而辞职。或依公司或政府法规之规定,到达一定年龄后,不能再从事某些工作。更为普遍的是届龄则强制退休
  • 问责制
    • 在民意和政党的巨大压力下,政府首长在无选择下被迫下台,如1974年的美国总统理查·尼克森,他因水门事件政治丑闻在国会弹劾的威胁下被迫辞职。
    • 在许多国家,政权更替前,原本的内阁成员会集体请辞,称为“内阁总辞”。为了在政权正式移交前维持政府稳定运作,提出总辞后的内阁成员会暂时留任,进入看守内阁状态。
  • 雇佣合约期完成,简称“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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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注释

  1. ^ 公司能调动员工工作地点吗?/人力资源法律. 搜狐网. 2017-12-01 [2018-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6)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