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街事件

2004年台灣事件

农安街事件是一宗发生在2004年1月的台湾同志人权事件。当时台北市警方在辖区内查缉性爱派对,于中山区农安街查获并带回92名参与派对的男同志。LGBT族群及性学研究者认为查缉的过程及媒体报导的态度不恰当,被LGBT族群视为对同志及性病感染者污名化的事件。

事件经过

2004年1月17日,台北市政府中山警分局在农安街的某处民宅查获性爱派对。率队查缉的圆山派出所主管林国平表示,先前在同志网路聊天室内出现讨论摇头性爱派对的讯息,而地点就在辖区内的农安街,因此便在前往查缉。警方在攻入后下令关闭音乐、开灯并开始搜查,现场有92名男性,地上有许多用过的卫生纸和保险套,以及摇头丸、安非他命、K他命等毒品[1]。卫生单位透过血液检测,检验了92位参与派对的成员,其中28人检测出爱滋病,有18人是其他性病,二次检验后发现这28名爱滋病患者中有14人是疾管局的列管名单。卫生署表示将会在三个月后再次检验。[2]

林国平表示,同仁对查缉过程中见到的性爱场景感到震惊及恶心[3],而根据报导,许多警察表示在查缉过程中对多名男同志的性交场景感到震惊,表示“场景诡异迷幻”、“那个画面真的很恐怖”[1]、协助做笔录的员警在得知对方有爱滋病后也表示“一阵寒意,无法形容”,时任阳明大学公共卫生所所长的陈宜民质疑卫生署及台北市卫生局在性病防治工作有重大疏失。[2]

台北地检署在2004年11月11日侦查终结,因为没有故意散播病毒的罪证,这起案件最后因为罪证不足全案终结,而在64名参与派对的非爱滋病感染者中,没有人遭到感染,表示此次派对没有造成任何新感染者,成为检察官不起诉的重要依据。[4][5]

批评

爱滋感染者权益促进会在警方公布查缉结果后发表声明,谴责疾管局的做法有如白色恐怖[2],在不久后的世界爱滋病日(12月1日),促进会公布了2004年五大爱滋侵权新闻,第一名即是这起事件。促进会谴责警方表现出污蔑或轻视的态度,搜证过程粗暴,堪称是“同志界的南京大屠杀”,有部分参与者因此辞职、搬家、出国甚至跳楼自尽[5]。促进会的秘书长林宜慧批评,媒体清楚地载明派对“现场保险套多达数百个”,表示这场派对的性行为是安全性行为,但警方仍然依照《后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条例》第十五条“与他人进行危险性行为”作为犯罪事实的构成要件,进而将派对参与者移送法办。林宜慧指出,由于台湾社会对爱滋病的知识低落,使得社会大众并不以平等与尊重的态度对待爱滋病的患者,在这个脉络下,《后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条例》也因此剥夺了爱滋病患者的权利。[6]

林国平表示,由于接获同志团体的抗议,未来在处理类似案件后会更加小心,他也表示由于农安街事件,使得之后警方在同志餐厅临检时遇到阻碍。[3]

参考来源

  1. ^ 1.0 1.1 穿內褲搖頭狂歡 北市近百男同志遭查獲. 性别人权协会. 2004-01-17 [2019-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2-23) (中文(台湾)). 
  2. ^ 2.0 2.1 2.2 92人雜交28人患愛滋31梅毒. 苹果日报. 2004-01-21 [2019-12-12] (中文(台湾)). 
  3. ^ 3.0 3.1 性別人權協會. 性别人权协会. 2004-11-01 [2019-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5-11-04) (中文(台湾)). 
  4. ^ 柯映青、叶子杰. 同志轟趴 傳愛滋獲不起訴. 华视. 2004-11-12 [2019-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2) (中文(台湾)). 
  5. ^ 5.0 5.1 张嘉男、刘颐堃. 農安街轟趴蒐証 同志喻為南京大屠殺. TVBS. 2004-12-01 [2019-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2) (中文(台湾)). 
  6. ^ 林宜慧. 浮上檯面的惡法與社會性歧視──從農安街同志性派對事件談起. 台湾人权促进会. 2004-03 [2019-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2) (中文(台湾)).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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