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昌(113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1137年十一月十八日)[注 1]是奉金朝之命建立的大齐国刘豫的年号。使用这个年号共8年。

阜昌
113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1137年十一月十八日
政权 大齐
君主 刘豫
历时 8年
阜昌南宋时期的位置。

关于刘豫阜昌年号起始年份,史籍中有“庚戌说”和“辛亥说”两种说法。《宋史》和《金史》均以辛亥为阜昌元年。黄会奇《刘豫改元“阜昌”年代考》和许正弘《刘豫阜昌改元始年小考》辩证史籍记载,援引石刻资料,证明阜昌元年为庚戌年,并以《伪齐录校补》卷上《伪豫传》收录的《建元阜昌诏》证明,具体改元时间为庚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2][3]

改元

  • 1130年——九月九日,金人册封刘豫为大齐皇帝,奉金正朔,称天会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有诏改元阜昌,从十一月二十三日开始使用。[4][5][6]
  • 1137年——十一月十八日 ,金人废刘豫为蜀王。[4][5]

纪年对照表

阜昌 元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六年 七年 八年
公元 1130年 1131年 1132年 1133年 1134年 1135年 1136年 1137年
干支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同期存在的其他政权年号

参见

注释

  1. ^ 李崇智作刘豫改元阜昌在1131年,[1]根据黄会奇《刘豫改元“阜昌”年代考》和许正弘《刘豫阜昌改元始年小考》,刘豫改元阜昌实际在1130年。[2][3]

参考文献

  1. ^ 李崇智《中国历代年号考》,第170页。
  2. ^ 2.0 2.1 黄会奇. 刘豫改元“阜昌”年代考. 宋史研究论丛第10辑 (河北大学出版社). 2009-12: 75–86. ISBN 7810976745. 
  3. ^ 3.0 3.1 许正弘. 刘豫阜昌改元始年小考. 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2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2011-05: 129–134. ISSN 1002-7963. 
  4. ^ 4.0 4.1 《宋史》列传第234:“〔建炎四年〕九月戊申,豫即伪位,赦境内,奉金正朔,称天会八年。……十一月,改明年元阜昌。……〔绍兴七年〕十一月丙午,废豫为蜀王。”
  5. ^ 5.0 5.1 《金史》卷77〈刘豫传〉:“天会八年九月戊申,备礼册命,立豫为大齐皇帝,……以辛亥年为阜昌元年。……天会十五年,诏废齐国,降封豫为蜀王。豫称大号凡八年。”
  6. ^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39:“〔建炎四年十一月辛酉〕是日,伪齐刘豫改元阜昌。豫初僭立,止用天会之号,至是奉金命而改之。《伪齐录》:‘十一月二十二日奉圣旨:王者受命,必建元以正始。近古以来,仍纪嘉号,以与天下更新。乃者即位之初,有司请遵旧制。朕以大国之好,逊避未遑。而使命远临,促立别号,以昭受命之元,用新我齐民之耳目。嘉与诸夏,共承天休。其与十一月二十三日以后,为阜昌元年。布告天下,咸使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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