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潢
清朝水利专家(1637—1688)
陈潢(1637年—1688年),字天一,号省斋,浙江钱塘(今杭州)人,一说浙江嘉兴人。
自幼聪颖,博学多才,精通地理之学。但不喜八股,屡试不第。曾到宁夏、河套等地实地考察。为靳辅所重用,凡治河之事,无不向其请教。《清史稿》说他治河“主顺河性而利导主,有所患必拟其致患之由”。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康熙帝南巡时问靳辅:“尔必有博通古今之人为之佐!”靳辅说:“通晓政事有一人,即陈潢,凡臣所经营,皆潢之计议。”康熙授其为佥事道。[1]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遭到江南道御史郭琇等弹劾,以“攘夺民田,妄称屯垦”的罪名被削职逮问。入狱前病卒。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平反。
贡献
参考资料
- 文献
- 《清史稿》
- 《熙朝新语》,转录清初至嘉庆各朝的朝章典故、人物事迹、风土人情等。清朝余金(钱泳、徐厚卿,取二人姓氏徐、钱各半而合成)。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01-01日再版,242页,ISBN 978-780-678-955-1 (繁体中文)
- 《清史纪事本末》
- 《千古大运河》
- 脚注
- ^ 朱永奎. 中河之父陈潢的悲剧人生. 江苏地方志. 2010, (1): 35–36. ISSN 1003-8485. NSSD 33334022 .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22).
- ^ 陈潢, 山东省水利厅, 2014-05-26.[失效链接]
- ^ 陈潢, 治河奏績書 (四庫全書本)/河防述言. [2021-1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