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游戏制作人

負責監督電子遊戲開發的人員

电子游戏制作人是指在电子游戏开发过程中负责监督的人。

最早使用制作人一词的是特里普·霍金斯,他在1982年创立美国艺电公司时建立的这个职位。霍金斯受到友人杰瑞·摩斯英语Jerry Moss的影响,他将游戏制作人的职务定位在与音乐界中管理A&R(artists and repertoire)相同。霍金斯也从A&M唱片公司找来了多位唱片制作人来协助训练第一批游戏制作人。

虽然游戏制作人已经是现今业界普遍的标准职务之一,但这个职位曾被许多游戏公司管理阶层和媒体认为只是“模仿好莱坞”的头衔。在游戏制作的历史上,游戏制作人的角色在不同的公司和团队中有著许多不同的定位,也有许多业界上不同的职务都被称为制作人。与电影制作人不同,游戏业界中少有超级制作人的诞生,一部分的原因是这些制作人通常受雇于单一的游戏出版商,而这些出版商较少特别强调游戏制作人的贡献。此外与电影和音乐业界不同的是,游戏的制作人通常并不经营独立的自有公司。

制作人的种类

大多数的电子游戏是由第三方开发商制作。在这样的情况下,外部的制作人通常会以“执行制作人”的身份接受游戏发行商的聘雇。而开发商内部自有的制作人则扮演较接近实务管理的工作。某些游戏开发商并没有内部自有的制作人,而完全依靠发行商指派的制作人来负责相关的工作。

对于内部制作人来说,一位助理制作人通常专精于开发商擅长的游戏类型,也因为个人的背景技能有不同的专精领域。这些领域可能包括:程式编写、设计、艺术、音效和品质管理。一般的制作人通常担任开发计划管理者的角色,负责让游戏作品在预定的时间和预算内顺利完成。执行制作人则负责管理公司内部所有的游戏产品,并要确保游戏作品的开发进度维持在预定的轨道上,同时需要符合公司的目标和方向。

对于外部制作人来说,他们的工作责任主要是同时监督多个开发商的游戏开发计划,向出版商的高级管理阶层汇报游戏作品的开发进度和遇到的问题。当开发商的制作人是负责监督公司内部的游戏开发计划时,他们的角色则较接近内部制作人的工作范围,只需负责监管一个大型游戏作品或数个小型的作品。

随著电子游戏的制作计划和经费越来越庞大,有些开发团队会聘请制作统筹英语line producers。与电影业界的传统相同,制作统筹主要负责管理计划的日程表和开发经费支出,以确保游戏作品能在预定的时间和预算内完成。

责任

内部制作人通常在单一游戏开发过程中扮演吃重的角色。每间公司的内部制作人可能有不同的责任,但通常来说,制作人大多肩负著以下的责任:

  • 针对合约进行沟通谈判,包括授权合约
  • 在制作团队和(发行商或执行团队的)高层股东间扮演沟通传递的角色
  • 制定与维持开发的时间表和预算
  • 监督游戏开发中的创意(艺术和设计)与技术(编写程式)方面
  • 确定开发商能准时达成各阶段的预定目标
  • 安排品质管理的时间表(测试
  • 安排针对焦点小组beta测试
  • 安排游戏作品本地化的进行

简单来说,内部制作人最大的责任就是要确保游戏能准时完成以及成品的品质标准。

在小型游戏的开发中,制作人可能会与程式设计师和创意工作者进行直接的沟通接触。对于大型的游戏来说,制作人将会寻求首席程式设计师、首席艺术设计、游戏设计师和首席测试人员的协助。在这些大型的开发计划中,制作人通常只会定期与各部门的领导人面谈,了解游戏开发过程的最新状况。

对大部份的游戏来说,制作人在游戏设计的发展过程中影响力有限。虽然制作人并非游戏设计师,但他们需要将发行商或公司管理阶层的期望确实传达给游戏设计师。因此最后的游戏除了是设计师努力的成果之外,也包含了制作人的影响在作品中。

大多情况下,制作人并不是游戏开发团队的“老板”,但却是游戏作品的“老板”。因此虽然程式设计师的直属上司是程式总监,但遇到与游戏本身相关的问题时,程式设计师可能也需要与制作人讨论。制作人可能对开发团队的成员提出指责或赞美,但团队成员的去留并不在制作人的掌握之中,制作人通常无法直接片面地开除团队成员。

收入

通常来说,电子游戏制作人的收入在所有开发职务中排名第三高,居于业务(行销和管理)及程式设计师之后。

根据游戏业界的年薪调查显示,游戏制作人每年的平均收入为$75,000美元。工作经验在三年以下的助理制作人每年平均赚取$43,800美元,工作经验三至六年的制作人的平均年薪则为$55,700美元。拥有六年以上经验的执行制作人(或称制作统筹)则可获得平均$103,000美元的年薪。[1]

资料来源

  1. ^ Fleming, Jeffrey. 9th Annual Salary Survey. Game Developer (United Business Media). April 2010, 17 (4): 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