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斗光(?—?),字剑符,号星垣,山东兖州嘉祥县嘉祥镇北关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幼年家贫,笃志好学。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中进士,初任河南开封府尉氏县令。天启年间,授南和县知县[1]、保定府知府。官至凤阳总督。崇祯十五年六月为张献忠所败,连失五城,被革职。明亡仕清,顺治元年,授偏沅巡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