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当(?—1038年),北宋临安(今属浙江)人。
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年)进士。授官河南府法曹,因事未顺从知府薛映之意,赋献《孤雁》诗以求和解。时人谓之“鲍孤雁”。[1]历官职方郎中,知明州。天圣五年(1027年)知衢州。[2]景祐四年(1037年)知湖州,[3],景祐五年(1038年),卒于湖州任上。[4]有《清风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