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自泰(16世纪—17世纪),体白南直隶安庆府太湖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黄自泰
大明湖广驿盐道副使
籍贯南直隶安庆府太湖县
字号字体白
出身
  • 天启七年丁卯科举人

生平

黄自泰是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应天乡试举人,授南京户部司务,升主事,奉命到常德采铜,商民两便,南明隆武年间陞湖广驿盐道副使[2]。他个性磊落、才识过人,崇尚诗酒,著作甚多,但均毁于兵火[1]

引用

  1. ^ 1.0 1.1 民国《太湖县志·卷二十·人物志》:黄自泰,字体白,天启丁卯举人,任南京户部司务,厯主事,奉差采铜常德,商民两便,升湖广驿盐道。性磊落不阿、才雄学赡,雅尚诗酒,多所著作,惜散于兵燹罕有存者。
  2.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传第二十四》:同(刘柱国)时湖广司道:……黄自泰,字体白,太湖人。天启七年举于乡。南京户部主事、湖广驿传副使。

参考文献

  • 民国《太湖县志》·卷二十·人物志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传第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