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
2012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是计划于2012年所实施的香港政治制度改革,当中包括修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释法确定了修改程序须走“五部曲”。香港特区政府于2007年发表《政制发展绿皮书》即为“首部曲”拉开序幕,经历走完“行政长官提交报告”(首部曲)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次部曲)这两项程序后,在2010年4月14日提出《二零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当中不少地方均参照2005年被否决的政改方案。
在此建议方案中,有关修正《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及修正《基本法》附件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部份,亦即:
- 立法会增加10个议席至70席,其中5个新增议席由分区直接选举产生,另外5个由区议会功能界别选举产生;
- 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将由现时的800人增加至1,200人,不少于150名(八分之一)的选举委员可联合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
必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方能生效,此即为第三部曲程序。
为确保该两项修正案能在立法会通过,香港特区政府在得到中央政府开绿灯后,于表决前的6月21日宣布接纳民主党提出的区议会功能界别改良方案,让不属现存功能界别之选民以一人一票选出立法会新增五席“区议会功能界别”议席,以换取民主党在立法会内的支持票。两项修正案最终如期在6月23至24日的在立法会席上交付表决,以超过所规定的三分之二(46票)、近八成票数支持通过。
6月29日,行政长官曾荫权就两项修正案签署同意书文本,并将呈报予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超过九成八的高票,通过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整个修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五部曲’法律程序已经全部完成。2011年特区政府进行本地立法后,香港接连于2011年11月6日举行区议会选举(取消三分之一的委任议席,并于2015年全面取消委任议席)、12月11日举行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2012年3月25日举行行政长官选举及于9月9日举行立法会选举。这四大选举均实行了改革后的选举方式,为香港政治写下新一页。
发展过程
2007年
政制发展绿皮书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4月6日第二次释法所确定的政改“五部曲”,第一部是由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建议2012年的政改需要检讨;第二部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可以启动这项检讨。
为了准备“首部曲”,特区政府于2007年7月11日发表《政制发展绿皮书》,就普选行政长官及普选立法会的模式、路线图及时间表等,分别提出多个方案谘询市民,三个月谘询期至2007年10月10日结束。[1]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同日在立法会上有关《政制发展绿皮书》的发言指出,希望透过发表《绿皮书》及进行公众谘询,让社会能就普选议题凝聚共识,而当公众谘询期结束后,便会归纳社会上的意见,评估是否有基础让政府糅合一套主流意见,以推动下一步的工作,行政长官届时会向中央提交报告,以如实反映主流意见及其他各种意见。[2]
同年12月12日早上,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有关香港政制发展的报告[3],提请予以确定,2012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可进行修改。香港特区政府亦于同日公布《政制发展绿皮书公众谘询的报告》[4]。[5]
当天,行政长官曾荫权向公众发表长达三分钟的电视录影讲话,[6]而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则到立法会发言,宣布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及简介报告内容。其中提到报告作出了以下的结论和建议:
- 香港社会普遍希望能早日订出普选时间表,为香港的政制发展定出方向。
- 在2012年先行落实普选行政长官,是民意调查中反映出过半数市民的期望,应受到重视和予以考虑。与此同时,在不迟于2017年先行落实普选行政长官,将有较大机会在香港社会获得大多数人接纳。
- 虽然,香港社会就行政长官普选模式仍有不同方案,但对于循“特首先行、立法会普选随后”的方向推动普选,已开始凝聚共识。
- 至于立法会普选模式及如何处理功能界别议席,仍是意见纷纭,不过,订定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的时间表,有助推动这些问题的最终解决。
基于上述结论,行政长官认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有需要进行修改,故提交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予以确定。[7]
根据新华社在12月17日发表的新闻稿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2月23日至29日会就《政制发展绿皮书》的报告作出讨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2月29日发表声明,指出:
- 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将不会由普选产生
- 2017年行政长官可以先由普选产生,之后立法会全体议席就可以由普选产生
- 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办法可以修改,但立法会选举中,功能组别和地区直选的比例不会改变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不实行2012年双普选,此举引起泛民主派不满,发动过多次游行争取2012年双普选。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
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宣布香港可于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在行政长官普选后,即2020年,立法会全部议员也可以由普选产生。
2008年
2008年10月,行政长官曾荫权发表《施政报告》,提及将于2009年上半年就2012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进行谘询。[8]
2009年
2009年初,行政长官曾荫权表示由于香港经济环境尚未明朗,决定押后原定于第二季进行的政制谘询至第四季。
10月30日,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致谢议案辩论(第五环节)的致辞中称,普选的具体模式,我们今天是不可以定到的,那是要按部就班做的,也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我们在现届政府和现届立法会的任期内,由现在至2012年间处理2012年的选举安排,注入新的民主元素,为普选铺路。下一个阶段是,在2012年至2017年间由第四任行政长官和第五届立法会一起处理有关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制度。第三个阶段是,由在2017年经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与第六届立法会合作,处理如何落实在2020年普选产生所有立法会议员。由这位经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来处理这个最关键的议题是至为恰当的,因为经普选产生,这位行政长官会有充分的、全面的公众支持。[9]
11月18日,政府发表《二零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谘询文件》,征询各界意见。谘询期至翌年2月19日为止。
2010年
《二零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
2010年4月14日,政府发表《二零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提出具体改革建议,准备交由立法会通过。[10][11]
4月16日,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会议上通过成立一个小组委员会,研究及商议政府的建议方案[12]。前后共有35位议员加入小组委员会,谭耀宗议员及林健锋议员分别获选为正副主席。小组委员会共举行过9次会议,委员就各项议题表达了不同的意见,当中包括:行政长官选举的提名机制、选举委员会的委员人数及组成、立法会议席数目、政府当局提出的“区议会功能界别”议席方案、功能界别的选民基础和其存废问题,以及立法程序及时间表等。小组委员会并在其中3次会议上,合共听取了163个团体和个别人士的意见。[13]2010年6月3日,小组委员会完成审议工作[14][15],并于同月11日的内务委员会会议上提交报告[16],交代已作商议的详情。[17]
中联办与民主党“破冰会面”
5月24日,中联办副主任李刚就政改方案与民主党三名核心成员何俊仁、刘慧卿及张文光会面。[18]
民主党成员在会上促请中央政府“先确立终极普选的原则和过渡的路径,再决定2012政改的具体安排”,建议中央政府作出立场性的表述,其中包括说明:
- 普选定义须符合普及而平等原则、2020年实行全面普选立法会及全面取消任何形式的功能组别选举;及
- 全面普选前按循序渐进原则进展,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放宽提名门槛,2016年立法会选举只增加直选议席并取消分组点票;若中央政府接纳这些要求,民主党同意接受经改良的政改方案,而这改良方案建议即为:
- 2012年立法会新增的5席“区议会功能组别”议席,连同原有的1席“区议会功能组别”议席,全部开放投票,使在传统功能组别未有投票权的市民能以一人一票方式选出其代表(即所谓全港选民一人有两票),以及
- 取消区议会的所有委任议席,2012年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亦应加入全数400多位民选区议员,并保持提名人数不多于150人。[19]
中联办与民主党会面3小时后,在中环四季酒店举行记者会。副主任李刚形容“破冰会”气氛坦诚,李刚提到,选择与民主党会面是因为该党愿意理性沟通,李刚并赞扬该党“不认同公投的立场、不参加公投”。李刚指,在政改问题存在分歧在所难免,但必须顾及本港整体利益,就问题作理性讨论,坦诚沟通,凝聚共识,“对抗只能适得其反”。至于民主党提出的要求,李刚未有具体回应,但承认与民主党讨论过功能组别存废问题,他引用民调指出,现时有36%至50%市民要求废除功能组别,但亦有40%的人认为功能组别改革后可保留,“形不成社会的最大公约数”,加上特区政府也没有获授权处理2012年以后的政改问题,“如果特首不处理就不通过(政改方案),我想是没有道理的”。李刚呼吁民主党“求大同、存大异”,以实际行动为普选创造条件。[20]
5月26日,中联办副主任李刚就政改方案与七名终极普选联盟代表冯伟华、黄碧云、蔡耀昌、李卓人、汤家骅、陈健民及叶健民会面。[21]
5月28日,中联办副主任李刚就政改方案与民协五名成员廖成利、冯检基、谭国侨、莫嘉娴及许锦成会面。[22]
两项议案预告动议,须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6月7日,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根据《立法会议事规则》正式向立法会作出预告,预定于6月23日举行的立法会会议上,就有关修改2012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动议两项议案。两项议案是按照政府4月14日的建议方案内容提出,涉及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修订,亦即:
- 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将由现时的800人增加至1200人,当中4个界别各增加100人至300人,而不少于150名的选举委员可联合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及
- 立法会增加10个议席,其中5个由分区直接选举产生,另外5个由功能团体选举产生。[23]
同日,立法会主席指示:
- 把两项议案“按所交来的原有措辞”印载入立法会议程内;及
- 因应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该两项议案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而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如有的话)亦只可由政府提出。[24]
同日,政务司司长唐英年会见传媒,公开宣布政府已正式向立法会预告动议两项议案。至于落实政府建议方案的具体安排,唐英年表示,将待上述两项议案通过后,再在本地立法层面处理;而政府的构想是,把立法会内新增的5个功能团体议席设定为“区议会功能界别”议席,连同立法会原有的1个“区议会功能界别”议席,合共6个议席全部由民选区议员以比例代表制互选产生,以及取消区议会委任制度等。唐英年指出,这套方案是特区政府以最大弹性和限度,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框架下争取到的最多的民主空间,方案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和充分的法理依据,亦是在现时的实际情况下,最有机会得到多数市民、立法会和中央政府接受的。[25]在记者会上面对记者有关23名泛民议员讲明联手反对方案、政府是否已经绝望等提问,唐英年仅呼吁泛民议员求同存异,踏出一步,他会努力争取每一位议员的支持,通过方案;但唐英年同时又明言,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框架下,于本地立法层面上能再让步的空间其实十分小。[26]
乔晓阳京官“谈个人看法”为普选定义
2010年6月7日下午四时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就政改方案问题,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香港厅会见香港传媒。[27]乔晓阳在会上发表书面讲话,就“不少政团和人士要求中央明确未来普选的定义”首度开腔回应,但却又称是“谈谈个人的理解和看法,与大家研究探讨”云云。乔晓阳指出,他认为,普选除了普及和平等之外,还附加了另外4个需要符合的条件和元素:“充分考虑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与香港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相适应,兼顾香港社会各阶层利益,以及有利于香港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对于大众关注的“功能界别”存废问题,乔晓阳仅称,“功能界别,自从香港引入选举制度以来,就一直存在,要客观评价”。乔晓阳同时亦谈及政改方案中区议会功能界别6个议席的选举安排,他指民间提出“由区议会民选议员提名,交全港没有功能界别选举权的选民选出”的建议,会被人质疑有违《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乔晓阳认为“区议会作为一个功能界别,一直是由区议员互选产生立法会议员,这种选举办法在香港已经实行多年,社会早已广泛认同......这样做是恰当的。”[28]
乔晓阳旳讲话即时引来泛民主派强烈的批评,同时,23名泛民议员表明,对全无修改的政改方案不会收货。民主党更随即召开记者会,主席何俊仁表明,若政府不修订方案,他们立法会9票会投反对。何俊仁并指,最令民主党不能接受的,是中央仍然拒绝阐释2017和2020年是否有真普选,及解释何时取消功能组别。[29]不过,有传媒引述熟悉内地官场文化人士的意见,指应要细味乔晓阳的一字一句,话中内藏玄机,而且罕有地京官“谈个人看法”,其实是预留了“转軚”机会。[30]亦有建制派人士认为中央是有心放宽的,细味乔晓阳指选举权要符合普及平等原则的话,换言之不可能延续现时“有人得1票,有人有3票”的情况,即使日后保存功能组别,也必定是以个人票产生,例如彭定康年代的“新九组”模式等。[31]
政府向民主党“摸底”
6月14日,中联办宣传文体部长、本身为法学教授的郝铁川邀约记者午宴时,突然以强硬措辞表明民主党提出的“普选区议会代表”方案,是“没有先例、没有法理依据、没必要画蛇添足”,并指《基本法》没有剩馀权力,也无一条法例订明区议会功能组别可扩大至普选,教此方案缺乏法律理据。他称现时香港特区政府提出的方案已有普选原理,警告民主派“若见了民主就应举手赞成,而不应该见了民主就躲著走,那就是反对派,而不是民主派!”[32]。
然而,民主党的张文光在政改方案通过后披露:政务司司长唐英年亦于6月14日突约见何俊仁和张文光“摸底”,查询若中央愿意接纳方案,民主党是否9票都会支持,何俊仁即场答允,更承诺﹕“我会向党推荐方案,若不成功会辞去主席一职。”[33]
6月17日下午,曾余辩论前数小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突然在接受电视新闻电话访问时表示民主党提出的区会改良方案并不违反基本法,值得支持。对于早前中联办表态对民主党的方案有保留一事,梁爱诗认为是因为不知民主党提出的方案原来会扣起功能组别选民。[34]而民主党主席何俊仁亦对外界表示,民主党下周一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是否支持政府的政改方案时,他会提出:若政府接受民主党提出的2012区议会改良方案,他作为党主席将建议党大会通过支持;若政府接纳民主党的方案,而民主党大会不接受,他会“承担一切的政治责任和后果,包括引咎辞去主席之职”。何俊仁强调,他的建议是“要在今天争取一个阶段性的、有实质进步的成果,并要在未来10年进行持续和长久的民主抗争”,同时,他否认此阶段性协议等于放弃长远的民主理想和目标。[35][36]
6月18日,建制派对民主党提出的方案纷纷调整立场,但特首曾荫权仍未表态,只谓担心方案会“顾此失彼”,未必同时争取40票不同党派的议员支持。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在北京会见香港传媒时露了口风,她说“从报纸上看”,特首星期一会出来讲话,估计届时若双方达成共识,就会在讲话中交代,又说“政治上没有不可能”。范太并称民主党的方案不俗,将在6月22日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时,向副秘书长乔晓阳表达“个人意见”。而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饶戈平在接受电视台访问时,表示认同民主党方案不等同于普选模式,当中有讨论的空间。[37]
不过,就在民主党的方案等待中央正式发落的同时,民主党内却出现反弹声音,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明言,将在会员大会上投下反对票,并计划与中委林子健派发“反对民主党改良方案”声明,力图呼吁中委反对方案。不过,民主党元老司徒华就隔空开火,批评李柱铭“经常向外发表反对意见”,力撑民主党方案应该通过。[38]
6月19日,社民连黄毓民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表示,该党不会支持民主党的方案,他又质疑,民主党当初不参与五区公投,所以中央才会接纳民主党的方案,并形容双方是“台底交易”。[39]但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在出席另一电台节目时,则赞扬民主党提出新增功能组别“一人两票”的方案“是有前瞻性及勇气”。又指为使政改方案通过,特区政府会积极考虑取消区议会委任制,并赞扬委任区议员愿意以“大局为重”。相信若要取消委任制,委任区议员不会有太大反对。[40]
行政长官曾荫权分别约见工联会、民建联等建制派政党人士,了解他们对民主党的方案的意见。传媒报导,有政府消息人士称,政府亦须评估,民主党方案能否获得立法会至少40票支持。[41]傍晚,曾荫权在出席完建制派“政制向前走大联盟”集会后,向记者透露自己在几天以来不停工作,希望“一人两票”方案有所结论,并称有关方案提高民主成分,而且只须本地立法,不用修改政府原来提出的决议案,故政府会按原定计划,在周三将决议案交立法会表决。[42]
中央正式开绿灯,民主党会员大会通过支持政改
6月20日,中联办副主任李刚再与民主党何俊仁、刘慧卿及张文光会面,转达中央已为民主党提出的“普选区议会代表”方案开绿灯的讯息。据中通社报道,李刚在会见中说,民主党提出的“一人两票”方案,可以提升政改方案的民主成分,有利立法会通过政改方案;而“一人两票”方案不抵触《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且属香港本地立法范畴的问题,他持积极支持的态度,并乐见其成。[43]
同日,亦即民主党召开会员大会决定是否投下支持票的前一天,在此关键时刻,民主党领导层成员出席多个公开场合时,都遇上激进泛民(社民连支持者)狙击和辱骂。主席何俊仁中午出席港台节目《城市论坛》时,一众“维园阿哥”都把矛头由建制派转向民主党,何俊仁一进场就嘘声不绝,有人高喊“出卖香港人”,众人更在广告时段大唱电影《无间道》主题曲,讽刺民主党被“河蟹”。终极普选联盟下午在遮打花园的集会时,遇上前来“踩场”的社民连和“民间一人一票踢走功能组别”30多个团体成员要求对质,社民连成员更冲上台前,在普选联的布景板贴上“超错”贴纸。集会期间,部分泛民的支持者和反对者多次互相推撞。[44]
6月21日,特首曾荫权中午12时半正式宣布,政府接受民主党的区议会改良方案。新增功能组别由区议员提名,不属任何功能组别的选民投票产生。[45][46]晚上七时,在立法会内手握9票的民主党召开会员大会,讨论并表决该党的政改立场,会前有数十名市民在场外示威,警察维持秩序。会员大会最后以237票支持、71反对、3票弃权,通过该党立法会议员对特首选举方案投赞成票;立法会选举方案则以246票赞成、63票反对,2票弃权通过,两方案都分别取得近八成会员的支持。民主党会员大会高票通过支持方案,令政改几乎肯定会获得立法会通过。不过,民主党内却有创党主席李柱铭及立法会议员郑家富不满该党接纳方案。李柱铭早前表明,若支持区议会方案可能会退党;郑家富则表示不排除会退党投反对票。外界相信,这是民主党继2000年党内少壮派出走后,可能引发的最大一次地震。[47][48]
6月23日,民主党正式发表《告全港市民书》宣布对政改方案投支持票,同时并回应其他泛民团体的质疑。该党认为,争取2017和2020落实真正的双普选、取消功能组别的同时,亦不要放弃取得阶段性的实质进步成果;再困在僵局中面对不断恶化的社会撕裂,只会使支持民主的主流社会群众感到无力和厌倦,从而舍弃对民主的长期支持。[49]
政府建议方案[10]
2012年香港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建议
- 根据香港特区政府建议,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将由原本800人增加至1,200人,每届任期五年;
- 选举委员会内四大界别(1. 工商及金融界、2. 专业界、3. 劳工、社会服务及宗教界、4. 政界)各增加100人,即由原本各200人增至300人。
- 其中第四界别(政界)的分配为:
- 民选区议员代表117席
- 立法会议员70席
- 全国政协代表51席
- 港区人大代表36席
- 乡议局代表26席
- 联合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门槛:维持原来的比率,即选举委员会总人数的八份之一,惟因选举委员会总人数增加,故提名人数从不少于100人增加至不少于150人,而现阶段不设立提名人数上限;
- 行政长官不可属于任何政党的规定暂时维持不变,长远可作检讨。
2012年香港立法会产生办法
- 根据香港政府建议,立法会议席会由60个增加至70个;
- 其中分区直接选举议席和功能组别议席各增加5席至35席;
- 新增的5个功能组别议席,以及原来的1个“区议会功能界别”议席,全数由民选区议员互选产生,委任区议员不参与互选;
- 民选区议员互选的投票方式,建议采用“比例代表制”;
- 维持现时非中国籍和持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参选12个功能界别议席的安排。
是否在后一轮选举中实现普选或双普选
- 特区政府建议中认为,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已经明确为香港达至普选定下时间表:香港可于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而在行政长官普选后,立法会全部议员可以由普选产生,而在行政长官及立法会实行普选前的适当时候,行政长官须向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由人大常委会确定;
- 据此,2017年的行政长官普选方案,应由第四任行政长官和第五届立法会处理;
- 2020年的立法会普选方案,应由2017年产生的第五任行政长官和第六届立法会处理,是恰当的做法;
- 而现阶段,特区政府只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落实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有关如何修改两个产生办法以达至普选,则并非现届特区政府已获授权处理的范围。
区议会委任制
- 特区政府在立法会通过2012年两个产生办法建议方案后,将尽早在本地立法层面,提出取消区议会委任制度的有关建议,供市民和立法会考虑。
民主党的普选区议会代表改良方案
民主党提出开放投票权,让不属现存功能组别之选民以一人一票选出立法会6席区议会功能组别议席的方案,此方案又称“一人两票”方案。[19]政府原方案是“民选区议员互选”,即“参选权”、“提名权”和“投票权”均限制属于民选区议员,亦即只有民选区议员才有资格参选、提名和投票。而民主党初期未特别论及“参选权”、“提名权”或“提名人数”等具体安排,只提出开放投票权。此改良方案最后获得北京及特区政府部份接纳。
2010年6月21日,香港特区政府提出并获得行会原则上同意:在本地立法层面,接纳民主党所提出的“一人两票”模式,产生二○一二年新增的五个功能界别的议席。亦即,在立法会通过有关修改《基本法》附件的议案后,特区政府将在本地立法规定:
- 立法会新增的5个功能界别议席,由民选区议员提名,然后由现时在功能界别没有投票权的已登记选民,即约320万已登记选民一人一票选出;及
- 原来的1个区议会功能界别议席,则由民选区议员互选产生,
而按照这个安排,每名选民在立法会选举中都有两票,一票投地区直选议席,一票投功能界别议席。[50]
行政长官曾荫权在同日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关于提名门槛,虽然还没有任何深入的讨论,因为这要留待本地立法程序内讨论,但听不到任何党派说要求提名门槛人数超过20个,以现时有超过四百个区议会民选议员计,即使提名门槛是20个,仍能多党派参与且有一定的竞争性。[51]
各界反应
政党
- 民协(占有立法会两席):支持民主党改良方案,要求取消区议会委任制。同属民协的社福界功能组别议员张国柱则跟随香港社会工作者总工会理事会的投票结果,投反对票[52]。
- 公民党(占有立法会五席):坚持及要求政府承诺最终普选模符合国际标准、废除功能组别[53],反对政府方案及民主党改良方案
- 社民连线(占有立法会三席):坚持及要求无条件撤回方案。
- 民主党(占有立法会九席):要求将五个新增区议会功能界别议席之投票权,开放予所有不在其他功能界别的选民(简称“改良方案”),得到政府支持。6月21日特别党员大会中通过支持政改方案。[54]但当中党员郑家富,决定退出民主党,在表决时投反对票。至于涂谨申则对方案有保留,最初表示“仍在挣扎投支持或反对票”,最后跟随民主党投赞成票。[55]
- 民建联(占有立法会十席):2012政改方案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总结各方面意见,支持政府提出的2012政改[56]及研究包括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在内的新观点后,支持民主党的改良方案[57][58]。
- 自由党(占有立法会三席):2012政改尚有不足,功能界别的选民基础没有扩阔,但支持2012政改方案。
- 经济动力(占有立法会四席):支持2012政改方案[59]。
- 专业会议(占有立法会四席):基本上支持政改方案,促请立法会应该建立一个沟通平台,让议员进行闭门会议,商讨如何达至最终普选[60]。
- 工联会(占有立法会四席):原则上支持民主党改良方案[61]。
独立议员
- 功能组别议员(占有立法会12席):该组别独立议员(谢伟俊、梁家骝、李国宝、黄宜弘、霍震霆、李凤英、詹培忠、李国麟、陈茂波、陈健波、林大辉及谭伟豪) 均支持民主党改良方案[62][63]。
- 分区直选议员(占有立法会4席):梁耀忠及何秀兰皆对政改方案及民主党修订方案一直持反对立场[64],李卓人表示个人认同民主党修订方案,但基于工会反对,因而会于表决时投反对票。而叶刘淑仪则如其他建制派议员一样支持政改方案[65]。
政治团体
- 终极普选联盟:如果2012年未能实施双普选,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应提出清楚的方案和步骤,逐步迈向全面普选。
- 政制向前走大联盟:坚决支持在2012年进行香港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该联盟发起签名活动、集会及游行来支持方案。
社会人士
- 6月7日,香港总商会发表声明,指总商会及商界都希望见到政制改革向前发展,支持政府提出的2012政改方案。[66]
- 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在6月18至20日就民主党修订的方案调查,结果有54%赞成、19%反对。[67]
- 天主教香港教区陈日君枢机表示,不会支持民主党建议的政改方案。[68]
- 八十后反特权青年、香港专上学生联会反对民主党建议方案并感到极度愤怒,恳请民主党三思,拒绝“假普选”。[69]
中国政府
2012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方案通过后,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就此发表了谈话,发言人表示,这一结果符合香港公众的普遍愿望,也是中央政府乐于看到的。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立法会和社会各界人士为此所作出的努力表示赞赏。按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这两个产生办法的修订议案将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分别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备案。依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推进香港政制的民主发展,是中央政府坚定不移的立场。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衷心希望香港各界人士与特区政府一道,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切实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渐进推进民主,包容共济促进和谐,为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而共同努力。[70]
外国政府
宣传工作
为民主起锚
2010年5月2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提出“起锚”口号,作为宣传2012年政改方案的主题,并在港铁车站、路灯及其他公众地方展示有关宣传物品。而一众问责官员亦于该日起到港九各地向市民派发传单宣传政改。此外,港府亦在Facebook开设宣传政改的“为香港起锚 支持2012年政制方案(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群组,并且推出多条电视宣传片,包括三位行政会议成员夏佳理、胡红玉和梁智鸿的“起锚”宣传片。
余曾辩论
行政长官曾荫权于2010年5月20日致函公民党党魁暨五区公投运动总发言人余若薇,邀请她就政改方案,在2010年6月中进行电视直播辩论[73]。余若薇亦于当日正式回复特首,表示乐意与他就功能组别存废公开辩论[74]。
有份参与“五区总辞、变相公投”的社民连,不满行政长官并无邀请他们出席电视辩论, 认为对方旨在争取宣传空间。社民连及民主党去信特首,邀请他与其他泛民政党进行辩论[75],可惜行政长官没有接纳,行政会召集人梁振英表示由于辩论有时间限制,如果设现场观众,需要花费不少时间解答观众的提问[76]。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表示,如果公众参与辩论,容易造成混乱,影响辩论效果[77]。而余若薇亦指出,如果让所有泛民代表在同一场合与曾荫权辩论,情况就会有如答问大会,失去辩论的意义[78]。支联会主席司徒华认为,行政长官只邀请余若薇辩论是分化泛民主派的做法[79]。
曾荫权及余若薇经过讨论后,订出辩论过程及规则。辩论日期为2010年6月17日,时间为晚上6时35分至7时30分,辩论历时约一小时。地点选择在中区政府合署新翼会议厅内举行,地点不设公众或记者席。市民可以透过电视收看整个直播过程。主持人由传媒工作者吴明林担任。整个辩论包括了双方十轮问答及辩论者回应六条公众提出的问题。[80][81][82][83]
香港电台在6月11日至15日期间共收到2,876条公众提出的问题,曾荫权及余若薇分别派出胡定旭及张达明,再加上辩论主持人吴明林的三人小组审阅问题,三人小组抽出所需的六条问题,承诺保密问题内容直至辩论开始。[84]
辩论过程﹕
- 香港电台“曾余辩论”视像纪录
- MyTV - 2010年6月17日的《六点半新闻报道》时段内的“曾余辩论”
辩论结束后,民意调查显示,余若薇在辩论上的表现较曾荫权好,反对政改的人数较支持方案的人多,而反对者人数在辩论过后亦稍微上升。[85][86]
表决
政府提出之政制方案于2010年6月23日提交立法会,整个表决过程议员作出三天的辩论。
何秀兰在6月23日立法会会议上就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辩论,根据《议事规则》第40(1)条提出将辩论中止待续的议案动议,在分组点票的机制下,必须在两个组别分别获得过半数支持票才获通过。地区组别表决通过(总共30票,18票支持,10票反对,梁国雄缺席,曾钰成主席按惯例不投票),功能组别表决不获通过(总共30票,6票支持,24票反对),动议最后被否决。
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
姓名 | 所属选区 | 政治联系 | 投票决定 | 姓名 | 所属界别 | 政治联系 | 投票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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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钰成 | 香港岛 | 民建联 | 出席但不投票 | 何锺泰 | 工程界 | 专业会议 | (+)赞成 | ||||||||
何俊仁 | 新界西 | 民主党 | (+)赞成 | 李国宝 | 金融界 | 无党派 | (+)赞成 | ||||||||
李卓人 | 新界西 | 职工盟 | (-)反对 | 吴霭仪 | 法律界 | 公民党 | (-)反对 | ||||||||
李华明 | 九龙东 | 民主党 | (+)赞成 | 张文光 | 教育界 | 民主党 | (+)赞成 | ||||||||
涂谨申 | 九龙西 | 民主党 | (+)赞成 | 梁刘柔芬 | 纺织及制衣界 | 经济动力 | (+)赞成 | ||||||||
陈鉴林 | 九龙东 | 民建联 | (+)赞成 | 黄宜弘 | 商界(第二) | 无党派 | (+)赞成 | ||||||||
梁耀忠 | 新界西 | 街工 | (-)反对 | 黄容根 | 渔农界 | 民建联 | (+)赞成 | ||||||||
刘江华 | 新界东 | 民建联 | (+)赞成 | 刘皇发 | 乡议局 | 经济动力 | (+)赞成 | ||||||||
刘慧卿 | 新界东 | 民主党 | (+)赞成 | 刘健仪 | 航运交通界 | 自由党 | (+)赞成 | ||||||||
郑家富 | 新界东 | 无党派 | (-)反对 | 霍震霆 | 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 | 无党派 | (+)赞成 | ||||||||
谭耀宗 | 新界西 | 民建联 | (+)赞成 | 石礼谦 | 地产及建造界 | 专业会议 | (+)赞成 | ||||||||
冯检基 | 九龙西 | 民协 | (+)赞成 | 李凤英 | 劳工界 | 劳联 | (+)赞成 | ||||||||
余若薇 | 香港岛 | 公民党 | (-)反对 | 张宇人 | 饮食界 | 自由党 | (+)赞成 | ||||||||
王国兴 | 新界西 | 工联会 | (+)赞成 | 方刚 | 批发及零售界 | 自由党 | (+)赞成 | ||||||||
李永达 | 新界西 | 民主党 | (+)赞成 | 李国麟 | 卫生服务界 | 无党派 | (+)赞成 | ||||||||
张学明 | 新界西 | 民建联 | (+)赞成 | 林健锋 | 商界(第一) | 经济动力 | (+)赞成 | ||||||||
汤家骅 | 新界东 | 公民党 | (-)反对 | 梁君彦 | 工业界(第二) | 经济动力 | (+)赞成 | ||||||||
甘乃威 | 香港岛 | 民主党 | (+)赞成 | 黄定光 | 进出口界 | 民建联 | (+)赞成 | ||||||||
何秀兰 | 香港岛 | 公民起动 | (-)反对 | 詹培忠 | 金融服务界 | 无党派 | (+)赞成 | ||||||||
李慧琼 | 九龙西 | 民建联 | (+)赞成 | 刘秀成 | 建筑测量及都市规划界 | 专业会议 | (+)赞成 | ||||||||
陈克勤 | 新界东 | 民建联 | (+)赞成 | 林大辉 | 工业界(第一) | 五散人 | (+)赞成 | ||||||||
梁美芬 | 九龙西 | 专业会议 | (+)赞成 | 陈茂波 | 会计界 | 五散人 | (+)赞成 | ||||||||
黄成智 | 新界东 | 民主党 | (+)赞成 | 陈健波 | 保险界 | 五散人 | (+)赞成 | ||||||||
黄国健 | 九龙东 | 工联会 | (+)赞成 | 梁家骝 | 医学界 | 五散人 | (+)赞成 | ||||||||
叶刘淑仪 | 香港岛 | 汇贤智库 | (+)赞成 | 谭伟豪 | 资讯科技界 | 五散人 | (+)赞成 | ||||||||
黄毓民 | 九龙西 | 社民连线 | (-)反对 | 叶伟明 | 劳工界 | 工联会 | (+)赞成 | ||||||||
陈淑庄 | 香港岛 | 公民党 | (-)反对 | 叶国谦 | 区议会 | 民建联 | (+)赞成 | ||||||||
陈伟业 | 新界西 | 社民连线 | (-)反对 | 潘佩璆 | 劳工界 | 工联会 | (+)赞成 | ||||||||
梁国雄 | 新界东 | 社民连线 | (-)反对 | 谢伟俊 | 旅游界 | 无党派 | (+)赞成 | ||||||||
梁家杰 | 九龙东 | 公民党 | (-)反对 | 张国柱 | 社会福利界 | 民协 | (-)反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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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修正案
泛民主派 建制派
地区直选 | 功能界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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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所属选区 | 政治联系 | 投票决定 | 姓名 | 所属界别 | 政治联系 | 投票决定 | ||||||||
曾钰成 | 香港岛 | 民建联 | 出席但不投票 | 何锺泰 | 工程界 | 专业会议 | (+)赞成 | ||||||||
何俊仁 | 新界西 | 民主党 | (+)赞成 | 李国宝 | 金融界 | 无党派 | (+)赞成 | ||||||||
李卓人 | 新界西 | 职工盟 | (-)反对 | 吴霭仪 | 法律界 | 公民党 | (-)反对 | ||||||||
李华明 | 九龙东 | 民主党 | (+)赞成 | 张文光 | 教育界 | 民主党 | (+)赞成 | ||||||||
涂谨申 | 九龙西 | 民主党 | (+)赞成 | 梁刘柔芬 | 纺织及制衣界 | 经济动力 | (+)赞成 | ||||||||
陈鉴林 | 九龙东 | 民建联 | (+)赞成 | 黄宜弘 | 商界(第二) | 无党派 | (+)赞成 | ||||||||
梁耀忠 | 新界西 | 街工 | (-)反对 | 黄容根 | 渔农界 | 民建联 | (+)赞成 | ||||||||
刘江华 | 新界东 | 民建联 | (+)赞成 | 刘皇发 | 乡议局 | 经济动力 | (+)赞成 | ||||||||
刘慧卿 | 新界东 | 民主党 | (+)赞成 | 刘健仪 | 航运交通界 | 自由党 | (+)赞成 | ||||||||
郑家富 | 新界东 | 无党派 | (-)反对 | 霍震霆 | 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 | 无党派 | (+)赞成 | ||||||||
谭耀宗 | 新界西 | 民建联 | (+)赞成 | 石礼谦 | 地产及建造界 | 专业会议 | (+)赞成 | ||||||||
冯检基 | 九龙西 | 民协 | (+)赞成 | 李凤英 | 劳工界 | 劳联 | (+)赞成 | ||||||||
余若薇 | 香港岛 | 公民党 | (-)反对 | 张宇人 | 饮食界 | 自由党 | (+)赞成 | ||||||||
王国兴 | 新界西 | 工联会 | (+)赞成 | 方刚 | 批发及零售界 | 自由党 | (+)赞成 | ||||||||
李永达 | 新界西 | 民主党 | (+)赞成 | 李国麟 | 卫生服务界 | 无党派 | (+)赞成 | ||||||||
张学明 | 新界西 | 民建联 | (+)赞成 | 林健锋 | 商界(第一) | 经济动力 | (+)赞成 | ||||||||
汤家骅 | 新界东 | 公民党 | (-)反对 | 梁君彦 | 工业界(第二) | 经济动力 | (+)赞成 | ||||||||
甘乃威 | 香港岛 | 民主党 | (+)赞成 | 黄定光 | 进出口界 | 民建联 | (+)赞成 | ||||||||
何秀兰 | 香港岛 | 公民起动 | (-)反对 | 詹培忠 | 金融服务界 | 无党派 | (+)赞成 | ||||||||
李慧琼 | 九龙西 | 民建联 | (+)赞成 | 刘秀成 | 建筑测量及都市规划界 | 专业会议 | (+)赞成 | ||||||||
陈克勤 | 新界东 | 民建联 | (+)赞成 | 林大辉 | 工业界(第一) | 五散人 | (+)赞成 | ||||||||
梁美芬 | 九龙西 | 专业会议 | (+)赞成 | 陈茂波 | 会计界 | 五散人 | (+)赞成 | ||||||||
黄成智 | 新界东 | 民主党 | (+)赞成 | 陈健波 | 保险界 | 五散人 | (+)赞成 | ||||||||
黄国健 | 九龙东 | 工联会 | (+)赞成 | 梁家骝 | 医学界 | 五散人 | (+)赞成 | ||||||||
叶刘淑仪 | 香港岛 | 汇贤智库 | (+)赞成 | 谭伟豪 | 资讯科技界 | 五散人 | (+)赞成 | ||||||||
黄毓民 | 九龙西 | 社民连线 | (-)反对 | 叶伟明 | 劳工界 | 工联会 | (+)赞成 | ||||||||
陈淑庄 | 香港岛 | 公民党 | (-)反对 | 叶国谦 | 区议会 | 民建联 | (+)赞成 | ||||||||
陈伟业 | 新界西 | 社民连线 | (-)反对 | 潘佩璆 | 劳工界 | 工联会 | (+)赞成 | ||||||||
梁国雄 | 新界东 | 社民连线 | 缺席[88] | 谢伟俊 | 旅游界 | 无党派 | (+)赞成 | ||||||||
梁家杰 | 九龙东 | 公民党 | (-)反对 | 张国柱 | 社会福利界 | 民协 | (-)反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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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签署
2010年6月29日,行政长官曾荫权在礼宾府签署同意书中英的文本,同意《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正案草案,将呈报有关修正案草案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89],过程被香港政府新闻处全程直播,放到网上[90]。他签署后表示,通过政改方案之通过乃香港民主发展的重大突破,而他签署有关修正案,正反映出广大市民对政制向前发展、迈向普选的共同愿望[91]。而行政长官签署修正案草案,正式启动了政改五步曲的第四步曲[92],待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后,便可展开本地立法程序,政府会在秋季提交议案给立法会审议[93]。
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通过
2010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超过九成八的高票,通过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特区政府可以展开本地立法工作。 (注意:基本法附件二列明,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正案是无须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而只须提交备案。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正案与否,根据基本法,是对此修正案没有任何约束力。) 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形容,对最终实现《基本法》的民主发展目标,具有重要影响。整个修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五部曲’法律程序已经全部完成,特区政府表示会全力做好 2012年两个选举办法和取消区议会委任制的本地立法工作,特区政府会在2010年秋季向立法会提交两个选举办法的本地立法建议,期望草案能在2011年5月或之前通过。
政改本地立法
由2010年10月至2011年2月,时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在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法案委员会上公布政改本地立法工作的细节。
行政长官选举
行政长官选举方面,选举委员会将根据均衡参与的原则扩充,提供更多的机会予各界人士参与下届选举。选委会的成员会由现时的800人增至1,200人,4个界别各增加100人。根据政府的建议,选委会内第一、第二和第三界别将不增设新的界别分组;三个界别内现有32个界别分组的议席分配,会按现时的名额按比例增加。选委会第四界别新增的100席中,会根据2010年4月提交的建议方案后分配,并会沿用现时安排,将区议员代表分为市区及新界两大组别,及保留“全票制”。只有民选区议员能够在区议会界别分组登记为投票人、提名候选人和被提名为候选人,并于2011年11月区议会选举当选后自动登记成为区议会界别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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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基础方面,政府建议扩阔中医界别的选民基础,建议注册中医应有资格登记为中医界别分组的投票人,与其他专业界别分组看齐以法定资格区分选民。为免剥夺现时合资格的人士登记成为中医界界别分组投票人的资格,建议有权在十个指定团体的大会上表决的属中医师的成员,继续有资格在中医界界别分组投票,预计建议会令中医界界别分组的合资格投票人数目由现时的5,900人增至最多8,700人。其他组别的选民基础只作基本的技术性修改。
另外,政府亦建议行政长官选举无论于有竞争的选举或于只有一名候选人的选举,把投票制度修改为候选人须取得有效票超过选委会全体委员的半数才可当选;在有竞争的选举下,若在第一轮投票后,没有候选人当选,则最高及第二最高得票者可进入下一轮投票,其他候选人将被淘汰;若果在第二轮投票后,仍然没有一位候选人取得有效票超过选委会全体委员的半数,选举随即终止,并须进行另一次提名及选举。相关的安排可参照在只有一名候选人时有关终止选举及开展新一轮的提名及选举的安排;以及如有需要,有关程序将会重复,直至有候选人当选为止。以增强行政长官选举当选人的代表性及公信力。
立法会选举
《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建议35个地方选区议席将继续由5个地方选区选出,每个选区选出5至9名议员;5个新的功能界别议席将会成为新增的区议会功能界别,并命名为区议会(第二)。只有412位民选区议员能够在新增的区议会功能界别提名候选人或参选,而候选人需要获得不少于15名民选区议员提名,并会由约320万登记选民,即现时在其他功能界别没有权投票者,以一人一票方式选出。新增的区议会功能界别会采用单一选区名单比例代表制,以确保不同政党能均衡参与。新增区议会功能界别每张候选人名单可招致的选举开支上限为600万元。原有的区议会功能组别命名为区议会(第一)。政府给予的立法会选举的候选人财政资助为所得有效选票乘以资助额由11元一票增至12元一票或申报选举开支的50%,以较低者为准。
另外亦新增条文,使在《领事关系条例》(第557 章)的领馆(包括由职业领事官员及名誉领事官员为首的领馆)及《国际组织(特权及豁免权)条例》(第558 章)及《国际组织及外交特权条例(第190 章)的国际组织不再合资格登记为团体选民。[94]
区议会选举
政府于2010年建议民选议席增至412席,当中元朗增加2席,葵青、西贡、北区、油尖旺、观塘各增加1席,建议已于2010年12月获立法会通过。此外亦增加选举开支上限参考过去4年的通胀水平,由现时48000元增加至2011年的52000元。 委任区议员方面,特区政府于2011年9月区议会选举前夕宣布将委任区议员由102人减少至68人,并于2012年初发表谘询文件谘询公众。2012年7月特区政府换届后,政府向立法会提交立法建议于2015年全面取消委任议席,当然议席予以保留。
反对活动
表决前
五区公投
苦行路写
2010年6月19日及20日,一群自称八十后的年轻人模仿反高铁运动时的五区苦行举办“苦行路写”活动,蒙眼和赤脚走遍全港五区[95],包括新界东的上水和大埔、香港岛的铜锣湾和中环、九龙西的旺角和尖沙咀、九龙东的黄大仙及新界西的荃湾[96]。 他们每走22步便在地下写上“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八个字,以示自1988年基本法颁布以来22年,香港人一直被中央政府蒙蔽[95]。苦行的队伍中也有不少自称“九十后”的年轻脸孔,他们表示不会冲击警方阵线,但会以苦行静默地抗议[97]。队伍在途经荃湾区期间,青年在地下所写的文字在队伍经过后即被港铁职员抹去[98]。
六·二三包围立法会
由6月23日起,八十后反特权青年27个团体及一批市民在政改表决前在立法会外集会[99],发言人林辉说,不支持袭击行为,相信以非暴力方式举行活动[100]。 6月24日晚上九时过后,一队示威者采取行动进攻,越过警方防线,企图闯入立法会与警员推撞。 6月25日部分反政改示威者,在凌晨继续在立法会大楼外集结,一名女示威者闯入铁马内的范围,警员在旁戒备[101]。政改方案通过后,示威者冲出遮打道阻塞交通,被警员抬走[102]。
-
“六·二三包围立法会”集会情况
-
警员在立法会门外架起铁马
表决后
七一游行
参考文献
- ^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2007年7月):《政制发展绿皮书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香港政府新闻公报. 《政務司司長在立法會就《政制發展綠皮書》發言全文(附短片)》. 香港:政府新闻网(正体中文). 2007-07-11 [201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5-03).
- ^ 行政长官(2007年12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谘询情况及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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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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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香港政制发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政制发展绿皮书公众谘询网站
-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专题资料(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二零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网站(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2012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小组委员会”网页(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立法会2010年6月23、24及25日会议议程、会议纪要、投票结果、会议过程正式纪录及即场纪录本的网页(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传媒网站
- 香港电台:香港政制发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香港电台2012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专页(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香港立法会通过下届立法会产生办法-BBC 中文网(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民间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