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九二海战
Happyseeu在话题“关于53甲型炮艇“未及参战”的疑点”中的最新留言:4年前
本条目页依照页面评级标准评为乙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
---|---|---|---|---|---|---|---|---|---|---|---|---|---|---|---|---|---|---|---|---|---|---|---|---|---|---|---|---|---|---|---|---|---|---|---|---|---|---|---|---|---|---|---|---|---|---|---|---|---|---|---|---|---|---|---|---|---|---|---|---|---|---|---|---|---|
|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九二海战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gpwd.mnd.gov.tw/onweb.jsp?webno=333333311%3B&webitem_no=482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1004213914/http://gpwd.mnd.gov.tw/onweb.jsp?webno=333333311%3B&webitem_no=482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关于53甲型炮艇“未及参战”的疑点
大陆方面声称53甲型炮艇“未及参战”,但是据台湾方面记载,应该有参战且被击沉数艘。大陆方面说法的疑点如下:
- 大陆方面说55甲型以20节速度前往拦截,25分到达开火点。53甲型以8节速度前往。照此计算,从一分为二开始的移动距离是 20海浬/小时 ㄨ 25分 ㄨ 1小时/60分 = 8.33海浬。53甲型以8节速度前往,需要63分钟,也就是比55甲晚到不到40分钟。海战进行了约2小时,何以未及参战?
- 53甲型极速超过10节,何以关键时刻只用8节速度?
- 没有任何一艘53甲型的编号,因此无法从舰历查证是否被击沉。
- 大队长魏垣武若率55甲型先行拦截,53甲型的指挥权交给谁了?何以全未提及?
- 大队长魏垣武率3艘55甲型先行拦截其实不合理,因为敌方有4艘,己方以3艘攻击力量不足。
- 参谋长张逸民等若是被53甲型救起,遇救的人会全忘记是谁救了自己吗?何以无人提到是哪一艘上的谁救了自己?救人的没有被奖励吗?
各种疑点需要更多资料。在没有更多资料前,直接采信大陆方面与台湾冲突的说法不妥。--欢颜展卷(留言) 2020年9月10日 (四) 06:35 (UTC)
更根本的理由是,当可靠来源互相冲突时,条目不应该WP:OR,只采用某一个说法而忽视其他来源的说法。这违反WP:NPOV。--欢颜展卷(留言) 2020年9月10日 (四) 18:0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