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英国下议院
I'm purine.在话题“政府内阁是对议会负责,还是对下议院负责?”中的最新留言:4年前
英国下议院曾属优良条目,但已撤销资格。下方条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撤销资格的详细原因及改善建议。条目照建议改善而重新符合标准后可再次提名评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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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目推荐
- ~移动自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最后修订)
向有“国会之母”之称的英国国会,分别由君主、上议院和甚么所构成?(自荐)—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7月28日 (六) 15:17 (UTC)- 英国国会之中的哪一院由选举产生?—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7月29日 (日) 07:12 (UTC)
- (+)支持—Renious 2007年7月28日 (六) 15:35 (UTC)
- (!)意见,坐位图的“反对派领袖”是否该改为“影子内阁”?这样才与执政内阁对应啊!—Whhalbert 特色列表提名中 2007年7月28日 (六) 15:55 (UTC)
- (+)支持,(!)意见:在英文版为特色条目,应该可以再扩充吧!—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7年7月28日 (六) 16:43 (UTC)
- 这条目翻译死人,相信短期内也不会有大幅扩充了....—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7月28日 (六) 17:03 (UTC)
- (+)支持--DoraConan 与本人商谈 2007年7月28日 (六) 16:54 (UTC)
- (+)支持--建议提问修改一下,感觉这不象问题,倒像填空题,我的建议是:英国政府内阁成员出自国会哪一个部分?守夜者 2007年7月28日 (六) 18:48 (UTC)
- (+)支持—黑暗魔君 2007年7月28日 (六) 19:35 (UTC)
- (+)支持—^(oo)^♀♂猪猪俱乐部♂♀ 2007年7月29日 (日) 01:53 (UTC)
- (+)支持,但问题必改。-柯博文司令官★对话区★为第五次动员令努力★ 2007年7月29日 (日) 01:27 (UTC)
- (+)支持—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29日 (日) 06:13 (UTC)
- (:)回应:其实填充题不也是问题的一种吗?再者准则上也没有说不准问填充题...不过,按诸位意见,题目已改。—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7月29日 (日) 07:12 (UTC)
- (+)支持--黑暗魔君 2007年7月29日 (日) 08:26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07年7月29日 (日) 10:16 (UTC)
- (+)支持—dbslikacheung 2007年7月29日 (日) 16:54 (UTC)
- (+)支持—地狱少女阎魔爱 接通地狱通信 2007年7月30日 (一) 12:45 (UTC)
- ~移动完毕~—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007年7月30日 (一) 16:16 (UTC)
第一次参加Wiki翻译,翻译了此条的立法权能部分,但还不懂如何与英文版的资料图片和条目互连,请帮忙修改和指点--Kalum 05:12 2005年4月17日 (UTC)
优良条目评选
- 以下内容由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移至
- 英国下议院(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团体-政党与政府—长夜无风(风语者) 2007年7月28日 (六) 16:25 (UTC)
- (+)支持—长夜无风(风语者) 2007年7月28日 (六) 16:25 (UTC)
- (+)支持--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07年7月29日 (日) 01:2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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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Timothy 2007年8月5日 (日) 05:58 (UTC)
有关“王”与“皇”
我的修改被另一位仁兄退回,我不想变成搞编辑战,所以在这里讨论一下﹕
英国人也是称“事头/事头婆”为King/Queen的,何来有“皇”﹖
当然,作为一个香港人,我也知道“英女皇”是习惯用法。但作为一本百科全书,难道应该迁就错误的用法、习非胜是吗﹖—图门县候补知县 (留言) 2008年5月18日 (日) 10:29 (UTC)
- 您好,阁下指到“皇”字是属于一个习惯用法,这点我同意。但阁下认为跟随习惯等于“迁就错误”的看法,我持十分相榷的态度。
- 阁下指出使用“皇”字不当,背后因由,主要是因为字典指出“King”要用“王”字而不是“皇”字,但如果我们往往视字典为金科玉律,我认为这会过份机械化,而忽略了使用“皇”字背后所包含的人文价值。字典本身是一个学习英文的工具,它只会给读者最简单、普通及直截的解释────即是在最多中文使用者之间通行的解释,至于香港人在日常生活中对某某用字的特别使用习惯,似乎字典没有责任作出交代。
- 百科全书有错要改的话,似乎以教化学生为责任的“英皇中学”和“皇仁书院”都不应该如阁下所指地去“迁就错误”,要改为“英王中学”和“王仁书院”,否则,名不正言不顺,按阁下之意,就连学生也教不好。政府也是一样,堂堂英国殖民地的政府,连自己皇家和君主的地位也搅错,这些“King”和“Emperor”的简单分别,难道就是连殖民地的华人高官权贵也不懂吗?其实,“皇”字的使用本身具有历史因素,约定俗成而留存下来,已没有所谓的是是非非,字典的三言两语根本难以解释。
- 香港坊间也是普遍使用“皇”字,正如早前电影“The Queen”上映时,台湾地区使用“王”字来翻译片名,中国大陆好像没有上画,但内地网页大抵使用“王”字来翻译片名,唯独香港是使用“皇”字来翻译,那难道香港的译名是错误,难道香港的发行商会没有留意台湾发行商采用不同译名吗?事实是,香港地区因不同的因素而以使用“皇”字为主流,并不是“King=王”和“Emperor=皇”这种被简单化的规条所能解释。因此我建议阁下并不应以“王”取代“皇”,而是在有关条目使用地区字词转换系统,以免变相令维基不当地灌输‘“王”字是唯一正确使用方法’的讯息,最终令香港读者有意无意间堕入了“思想统制”的陷阱啊。
- 不以“皇”/“王”为例,以“Justice of Peace”为例,中国和台湾两地都是译作“治安法官”或“治安执事”,我在香港出版的字典也是找到这种解释。不过,香港的“Justice of Peace”偏偏被译成“太平绅士”,“Justice of Peace”本身既与“太平”没有直接关系,“绅士”本身也没有反映出“Justice of Peace”的身份和职责,基本上也可以被人称为“错译”,但我们又可以仅因为字典的字面解释,而定论“太平绅士”要通通改成“治安法官”吗?—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5月18日 (日) 17:50 (UTC)
- 多谢回应。身为一个香港人,我当然知道“皇”是港英政府采用的译法。但我们要清楚,这是“中文维基”,不是“香港话维基”。英国君主亦不是香港本土的东西,所以没理由要所有中文用户都迁就香港人的习惯,尤其如果这个译法不正确的话。(如果这里是香港网络大典,我不会反对用“皇”)
- 为何英国的King/Queen被香港政府译为“皇”,可能是为了与中国皇帝平起平坐(因为之前一向被视为“英夷”)。这点我手上没有资料,但亦曾有掌故作者指出,把香港一处小地方的Governor译成“总督”,是为了表示地位与中国的总督相若。所以按同一道理,把King/Queen称为“皇”的原因亦可想而知。
- “King=王”和“Emperor=皇”并不是“简单化”,而是为了把外国两个不同“级数”的衔头,在中文里得到对应,让读者一看就知道这是两种不同的名衔。(虽然King/Emperor和王/皇的分别,中西应有不同)
- 至于“太平绅士”,中文地区现在只有香港才有。至于香港本地机构的用名,很明显我不会要求把“英皇书院”改为“英王书院”,因为这是它法律上的名称。正如香港的“太平绅士”不应该改为“治安法官”,但条目是写给所有懂中文的人看的,应该说清楚那就是“治安法官”。正如我们应该告诉读者,虽然香港习惯称之为“皇”,但英国的君主其实是个“王”而非“皇”。—图门县候补知县 (留言) 2008年5月25日 (日) 08:41 (UTC)
- 又,“使用地区字词转换系统”也是个好主意。香港读者可以继续看“皇”,而又不令其他读者误会。但为免香港读者误会,其实也应该在英国君主的条目里说明,香港人所谓的“英皇”只是King而非Emperor。—图门县候补知县 (留言) 2008年5月25日 (日) 08:44 (UTC)
- 我同意阁下在末段的意见,有关“皇”字的解释可于英国君主条目中交代,而“使用地区字词转换系统”也是我遵行的方针,惟阁下应体谅维基乃义务参与性质,有时并不能真正能够完美地为所有字词加上转换。—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6月22日 (日) 19:53 (UTC)
优良条目重审
英国下议院(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提名人:AT 2015年2月12日 (四) 08:51 (UTC)
- 投票期:2015年2月12日 (四) 08:51 (UTC) 至 2015年2月19日 (四) 08:51 (UTC)
- 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提名人票。参考资料极度国贫乏,全文几乎没有注脚。特此重审。—AT 2015年2月12日 (四) 08:51 (UTC)
- 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注脚不足。而且参考资料几乎引用外国书籍,很难查证—Formuse(留言) 2015年2月13日 (五) 00:03 (UTC)
- 0支持,2反对,撤销。--59.39.126.56(留言) 2015年2月19日 (四) 09:58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英国下议院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parliament.uk/commons/index.cfm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70316093053/http://www.parliament.uk/commons/index.cfm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政府内阁是对议会负责,还是对下议院负责?
依我个人理解来看,英国的政府内阁是对议会负责。在君主立宪制这种治理模式下,行政部门要对立法部门负责,且政府首脑几乎总是立法机关的一员,而立法机构包括下议院,也应当包括上议院。I'm purine.(留言) 2020年3月30日 (一) 11:5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