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離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離婚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政府下屬的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離婚證。
條件
申請文件
1、中國大陸居民當提交:
- 戶口簿
- 身份證
- 離婚登記檔案
- 《申請補領婚姻證登記聲明書》的簽字聲明
2、香港居民應當提交:
- 通行證或者回鄉證
- 香港居民身份證
- 本人離婚登記檔案
- 《申請補領婚姻證登記聲明書》的簽字聲明
3、澳門居民應當提交:
- 通行證或者回鄉證
- 澳門居民身份證
- 本人離婚登記檔案
- 《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的簽字聲明
4、台灣居民應當提交:
- 台灣居民通行證或者旅行證件
- 本人台胞證
- 本人離婚登記檔案
參考文獻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