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私營企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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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私營企業局是1949年10月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下設的行業管理機構。並負責商標註冊。
歷史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初,私營企業占絕大多數。
1950年4月,由於物價穩定,惡性通貨膨脹時期的虛假社會購買力消失,出現市場需求不足。中財委的工作重點轉到調整私營工商業,維持生產,避免大範圍倒閉歇業。對部分行業實施國家加工訂貨合同方式維持生產。特別是紡織行業,供銷合作社掌握了絕大多數的棉花收購,採取國家撥給原料、私營工廠加工的方式。1950年5月8日,局長薛暮橋主持了滬、津、漢、穗、京、渝、鎬等七大城市工商局長與資本家代表座談會。會上中財委主任陳雲總結分析了商品滯銷的原因與出路。[1]至1951年春,各地紛紛舉辦城鄉物資交流大會,解決了工業品滯銷問題,市場開始繁榮。
與此同時,由於社會物價穩定下來,投機商人紛紛破產,拖累私營銀行和錢莊的行業信用風險暴發陷入倒賬與擠提困境。從1950年3月至年底,國家銀行的存放款和匯兌業務增加了五倍,掌握全國98%的存放款,餘下的2%存入由私營銀行、錢莊聯合組成的公私合營銀行。金融業率先完成了社會主義改造。[2]
1952年1月底,中共中央決定在私營工商業中開展「反對行賄、反對偷稅漏稅、反對盜騙國家財產、反對偷工減料、反對盜竊經濟情報」 的五反運動。1952年5月運動基本結束。
1952年中,陳雲預見到隨着農業生產的恢復與發展,化肥行業將走出大蕭條,推動對原由商業部收購代銷以維持生產的國內最大化肥廠永利化學工業公司南京廠的國家投資、技術改在、擴大生產能力、實行公私合營。這為公私合營企業開闢了發展道路。
隨着對私營工商企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截至1952年,私營商業經營比重在社會商品批發總額中降至36.3%。」[3]在此情況下,1952年11月,經政務院批准,中央私營企業局與中央外資企業局合併為了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
機構設置
- 秘書室
- 產權股權處
- 私營企業處
- 調查研究處
領導
出版
《工商通報》
參考文獻
- ^ ([//web.archive.org/web/20190511021659/http://cpc.people.com.cn/GB/64184/64185/66608/4488477.html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陳云:《扭轉商品滯銷》,《陳雲文選》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5月第1版
- ^ 《薛暮橋回憶錄》第214頁
- ^ 《中國共產黨歷史》(第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