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安公主 (明光宗)
樂安公主(1611年—1643年)[1],本名朱徽娖[2],又作朱徽媞[3],明朝公主,明光宗第八個女兒。李選侍所生。
樂安公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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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公主 | |
姓名 | 朱徽媞 |
封爵 | 公主 |
封號 | 樂安長公主 |
出生 | 1611年 |
逝世 | 1643年 |
墳墓 | 無 |
親屬 | |
父親 | 明光宗 |
母親 | 李康妃 |
夫 | 鞏永固 |
同胞兄弟 | 朱由模 |
子 | 鞏某 |
女 | 鞏氏 |
生平
朱徽娖出生時,父親明光宗尚為太子,生母李選侍俗稱西李。1620年,父親明光宗繼位,但不足一個月即逝世。因移宮案受牽連,母親李選侍懷抱著幼年的朱徽娖,一起被強迫遷移到別宮,從此與母親李選侍相依為命,至魏忠賢掌權時其母親才得尊封。而朱徽娖應該是按出生次序稱皇八公主。天啟四年(1624年),大臣討論皇八公主的婚事[1]。朱徽娖當是在成婚前,受封樂安公主。樂安公主下嫁鞏永固,生下三子二女。鞏永固為順天府宛平縣人,有才能。
崇禎十六年(1643年),崇禎帝召當時公侯伯覲見,說根據祖制,功臣駙馬等要入太學習讀軍事。當時朱純臣、徐允禎都以子幼拒絕,唯獨鞏永固上書請學。他還曾經上書救總督趙光抃,又請恢復建文帝廟。當時李自成起義攻破數城,大臣李邦華請太子南遷,廣受異議。後事情緊急,崇禎帝密詔鞏永固和劉文炳護行太子,鞏永固叩首說「親臣是不許藏兵器的,我等很難用空手與敵寇作戰」,君臣相對而泣。
甲申之變(1644年),北京城淪陷,公主剛剛去世,尚未入葬。鞏永固把子女們用黃繩綁在公主靈柩旁,說,「你們都是皇帝的外甥,不能落於敵手」。此後焚燒全家,舉劍自刎身亡[4]。根據《爝火錄》等記載,焚死的子女為四名,長女逃到了南京。
參考文獻
- ^ 1.0 1.1 《三朝要典》中載天啟四年(公元1624年)四月,大理寺少卿范濟世的奏疏中有「皇八公主漸次長成矣,異日婚配。」可知朱徽媞這時已初長成少女,但以其異母六姊朱徽婧的年齡計算,朱徽媞出生不會早於1611年。
- ^ 《宸垣識略》:「崇禎十四年九月十八日,冊封第三子為定王;十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冊封第四子為永王;皇女樂安長公主名徽娖」
- ^ 《國榷》卷首之一 元潢
- ^ 《明史》(卷121):「樂安公主,下嫁鞏永固。永固,字洪圖,宛平人,好讀書,負才氣。崇禎十六年二月,帝召公、侯、伯於德政殿,言:「祖制,勛臣駙馬入監讀書,習武經弓馬。諸臣各有子弟否?」成國公朱純臣、定國公徐允禎等皆以幼對。而永固獨上疏,請肄業太學。帝褒答之。總督趙光抃以邊事系獄,特疏申救。又請復建文皇帝廟謚。事雖未行,時論韙焉。甲申春,賊破宣、大,李邦華請太子南遷,為異議所格。及事急,帝密召永固及新樂侯劉文炳護行。叩頭言:「親臣不藏甲,臣等難以空手搏賊。」皆相向涕泣。十九日,都城陷。時公主已薨,未葬,永固以黃繩縛子女五人系柩旁,曰:「此帝甥也,不可汙賊手。」舉劍自刎,闔室自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