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維禎
仇維禎(1577年—1652年),字羽王,號庸足,山東益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三十五歲中萬曆四十年壬子科舉人,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未任官,因父喪歸家。服闋後授中書舍人,陞任禮科給事中。崇禎帝即位,歷戶科、刑科給事中,升兵科都給事中。崇禎三年,參與主持福建鄉試,四年辛未(1631年)又因任順天府武舉同考官,有權相以關節相托,以不從拂其意,貶浙江鹽運司知事,後遷滁州知州。崇禎六年,入為行人司司副,七年任太僕寺丞、尚寶司丞,升尚寶司少卿、順天府丞,以兵部侍郎出鎮通州,歷任三年,兵民安堵,威惠並著。再升南京戶部尚書。崇禎十三年,轉南京兵部尚書,以母喪去職。明亡後,募鄉兵千餘人,以維持地方。順治帝將他召到北京,賜貂裘,以原官致仕。順治九年去世,年七十六。
六子:仇慰祖、仇兆昌、仇彭齡、仇彭壽、仇彭年、仇彭祀。
參考文獻
- 高珩《兵部尚書庸足仇公墓表》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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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中止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范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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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通州巡撫 1636年-1639年 |
重新建立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王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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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錢春 |
南京戶部尚書 1639年-1640年 |
繼任: 張慎言 |
前任: 李邦華 |
南京兵部尚書 1640年-1641年 |
繼任: 余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