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耶舍

佛陀耶舍,或作佛駄耶舍IAST:Buddhayaśas,漢譯:覺明)[1]婆羅門種姓罽賓人,為人赤髭。佛陀耶舍善誦毘婆沙,著名高僧鳩摩羅什受學於他,故被尊稱為「大毘婆娑」。[2]

生平

佛陀耶舍出生於世代信奉印度教婆羅門家庭。年幼時,他父親怒打前來行乞的佛教沙門,然後手腳痙攣,不能行走。在詢問巫師,向該位沙門懺悔而痊癒後,便令佛陀耶舍出家為其弟子[3]

到十九歲時,能誦大、小乘經,數百萬言。不過,耶舍為人簡傲,認為堪做己師的人不多,因此,不為同處僧人所重。至二十歲時,仍猶為沙彌。於是從舅舅學五明諸論和世間法術。直到二十七歲,才正式受比丘戒[4]

弘法經歷

之後,耶舍來到沙勒國(疏勒國,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疏勒縣一帶),得到該國太子達摩弗多的尊敬,而留在宮中,接受供養。不久,鳩摩羅什來到此處,從他受學《十誦律》等。[5]鳩摩羅什後隨母親回龜茲,耶舍則續留沙勒國。爾後,苻堅派兵攻打龜茲,鳩摩羅什被俘,消息傳到耶舍耳中,不禁感嘆不知何時可再得見?[6]

在沙勒國居留十幾年後,耶舍東去龜茲國,受到龜茲人的尊崇。此時在姑臧的鳩摩羅什寫信邀請他前去弘法,[7]等耶舍一行人到了姑臧,鳩摩羅什已入長安。耶舍聽說姚興逼迫鳩摩羅什納妾,破了戒律,感嘆:「羅什如上好絲綿,卻處荊棘林中」。

其後,姚興在羅什的建議下,邀請耶舍到長安,兩人終於相見。[8]見到了鳩摩羅什。二人開始共同翻譯佛經。羅什譯《十住經》時,於義理上仍有疑慮,當耶舍到來,兩相徵詢,惑解理定,方下手翻譯。[9]

姚興曾賞賜布絹萬匹,四事供養,衣鉢臥具,滿三間屋,耶舍卻毫不關心。在弘始十二年耶舍出四分律凡四十四卷,至十四年譯畢。後又出長阿含經,由涼州沙門竺佛念譯為秦言、道含筆受,至十五年(413年)譯畢。後來耶舍辭別姚興,前往外國,到罽賓國,得《虛空藏菩薩經》一卷,讓商旅傳給涼州的僧人後,此後便杳無音訊。

譯經貢獻

中國佛教從苻堅到姚興在位期間,受到國家的支持,在譯經事業上有了長足發展。西元353年,前秦建國於長安,苻堅自己則稱帝於357年。苻堅徵集了各地的高僧,如俘虜了名僧道安,一時「僧眾數千,大弘法化」。西元385年,苻堅被姚萇所殺,後秦成立。姚興即位於西元394年,姚興本人紹隆儒學,也重視佛教義學,於西元401年,打敗後涼呂隆,迎請鳩摩羅什到長安,集沙門五千餘人,統領中國佛教之風氣。

佛陀耶舍於後秦姚興年間,與鳩摩羅什譯經的時期重疊,他們又是師徒。他本人除了協助羅什譯出《十住經》外,個人則譯有《四分僧戒本》[10]、《四分律[11][12]、《長阿含經[13][14]、《虛空藏菩薩經[15]

注釋

  1. ^ 丁福保.   佛陀耶舍. 維基文庫 (中文). 
  2. ^ 《肇論疏》卷2:「佛陀耶舍,此云覺明。為人赤髮(《高僧傳》作「赤髭」)。善誦毘婆沙。既為什師之師,亦稱大毘婆娑。」
  3. ^ 《高僧傳》卷2:「世事外道,有一沙門從其家乞,其父怒使人打之。父遂手腳攣癖,不能行止。乃問於巫師。對曰:坐犯賢人、鬼神使然也。」
  4. ^ 《高僧傳》卷2:「至年十五,誦經日得二、三萬言。所住寺常於外分衛,廢於誦習。有一羅漢重其聰敏,恆乞食供之。至年十九,誦大、小乘經,數百萬言。然性度簡傲,頗以知見自處,謂少堪己師者,故不為諸僧所重。但美儀止,善談笑,見者忘其深恨。年及進戒,莫為臨壇,所以向立之歲,猶為沙彌。乃從其舅學五明諸論、世間法術多所練習。年二十七,方受具戒。恆以讀誦為務,手不釋牒。」
  5. ^ 《出三藏記集》卷14:「什自得於心。未常懈意。後從佛陀耶舍學十誦律。」
  6. ^ 《高僧傳》卷2:「後至沙勒國。國王不悆(舒),請三千僧,會耶舍預其一焉。時太子達摩弗多,此言法子。見耶舍容服端雅,問所從來?耶舍詶對清辯,太子悅之,仍請留宮內供養,待遇隆厚。羅什後至,復從舍受學,甚相尊敬。什既隨母還龜茲,耶舍留止。頃之王薨,太子即位。時苻堅遣呂光西伐龜茲,龜茲王急求救於沙勒,沙勒王自率兵赴之。使耶舍留輔太子委以後事,救軍未至,而龜茲已敗。王歸具說羅什為光所執。舍乃歎曰:我與羅什相遇雖久,未盡懷抱。其忽羈虜,相見何期?」
  7. ^ 《高僧傳》卷2:「停十餘年,乃東適龜茲法化甚盛。時什在姑臧遣信要之。裹糧欲去,國人留之,復停歲許。後語弟子云:吾欲尋羅什,可密裝夜發,勿使人知。弟子曰:恐明日追至,不免復還耳。耶舍乃取清水一鉢,以藥投中,呪數十言,與弟子洗足。即便夜發,比旦行數百里。問弟子曰:何所覺耶?答曰:唯聞疾風之響,眼中淚出耳。耶舍又與呪水,洗足住息,明旦國人追之,已差數百里不及。」
  8. ^ 《高僧傳》卷2:「興命什譯出經藏。什曰:夫弘宣法教,宜令文義圓通。貧道雖誦其文,未善其理,唯佛陀耶舍深達幽致。今在姑臧,願下詔徵之。一言三詳,然後著筆。使微言不墜,取信千載也。興從之,即遣使招迎,厚加贈遺。悉不受。」
  9. ^ 《高僧傳》卷2:「於時羅什出《十住經》。一月餘日,疑難猶豫,尚未操筆。耶舍既至,共相徵決,辭理方定。道俗三千餘人,皆歎其當要。」
  10. ^ 該書亦稱《四分律比丘戒本》。
  11. ^ 譯於弘始十二年,終於弘始十四年。依《出三藏記集》卷9,共四十卷。《肇論疏》則稱卅卷。《長阿含經》則稱「請罽賓三藏沙門佛陀耶捨出律藏一分四十五卷」。按本書歷來所流傳之卷數,除六十卷本外,另有四十卷、四十四卷、四十五卷、七十卷等數種之多。
  12. ^ 《肇論疏》卷2:「佛陀耶舍至長安,秦王請其譯《四分律》。然耶舍曰:無本,但誦文而已。始欲遣人書出,秦王疑其遺忘,乃遣耶舍,誦戶籍藥方數萬言,明日覆之,不遺一字,遂請誦出律本,令人書之,然後翻譯也。」
  13. ^ 譯於弘始十五年。
  14. ^ 丁福保.   長阿含經. 維基文庫 (中文). 
  15. ^ 丁福保.   虛空藏菩薩經. 維基文庫 (中文). 

參考文獻

  1. ^ 丁福保.   大唐內典錄. 維基文庫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