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其他叫
劉恢的人物,請見「
劉恢」。
劉恢(?—前181年7月),劉邦的兒子,漢高祖十一年(西元前196年),受封梁王。[1]
呂后七年(公元前181年)正月,趙王劉友娶了呂后侄女,卻將她冷遇,呂后侄女遂誣告劉友意圖謀反,劉友便被幽禁餓死,同年二月,劉恢被改封為趙王,被迫娶呂產的女兒為王后,日夜監視劉恢的行動,使他不能隨意行動,而劉恢先前的寵妃被王后用毒酒殺死,劉恢因此悶悶不樂,又看到兄弟劉友的下場,很畏懼被妻誣告。劉恢作歌四章,讓樂人唱。前181年六月,劉恢殉情自殺。[2]
呂后認爲劉恢因爲婦人而放棄宗廟禮儀,對他的舉動非常不滿,廢除了他的封國,祭祀斷絕。漢文帝時諡為共王。
參考文獻
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