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水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
生平
早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共中央黨校研究生院經濟管理專業畢業[1]。長期在人民大會堂管理局工作,曾任人民大會堂管理局局長[2]。2011年4月,任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機關黨組成員。2013年,當選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江西地區代表,並擔任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機關黨組成員[1]。
2016年2月,因違紀被責令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被免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職務,其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華僑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終止[3][4]。
參考文獻
- ^ 1.0 1.1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刘水生. 全國人大網. [2013-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7-13).
- ^ 解密人民大会堂管理局:多任局长亲历"重大事件". 網易. 2016-0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26).
-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2016年2月2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中國人大網. [2016-07-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28).
- ^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水生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澎湃新聞. [2016-02-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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