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沂春
生平
萬曆四十六年戊午科福建鄉試八十三名舉人,明思宗崇禎七年(1634年),劉沂春中甲戌科三甲209名進士。工部觀政,八年任浙江烏程縣知縣,十二年丁憂,十五年升補刑部浙江司主事,十六年被革職奪官。[1]南明魯王朱以海監國時,因為錢肅樂推薦,擢升為右都御史。1648年,以右都御史兼任東閣大學士,1649年十月,劉沂春因病免官。劉沂春隱居深山,卒於侯官鳳岡。
著作
著有《瓏洞集》20卷,《出雲岩集》10卷,明崇禎《長樂縣誌》11卷。
家族
曾祖劉文衢,祖劉明最,父劉有志,生員;生父劉有憲。
參考文獻
- 傅以禮《殘明宰輔年表》
- ^ 《崇禎七年甲戌科進士履歷便覽》:劉沂春,曾祖文衢,祖明最,父有志,生員;生父有憲。魯庵,書四房,癸卯年九月初十日生,長樂人,戊午八十三名,會二百五十三名,三甲二百九名,工部政,乙亥授浙江烏程知縣,己卯丁憂,壬午升補刑部浙江司主事,癸未革職。
官銜 | ||
---|---|---|
前任: 王夢鼐 |
明朝烏程縣知縣 崇禎八年-十二年 |
繼任: 陳九一 |
前任: 余煌 |
南明吏部尚書 (魯王朝廷) 1647年-1648年 |
繼任: 朱永祐 (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