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車組

列車類型

聯車(英語:multiple unit,亦稱列車組,中國大陸稱動車組)係指由若干帶動力的車輛(動車)和不帶動力的車輛(拖車)組成的,在正常使用壽命周期內始終以固定編組運行,不能隨意更改編組的一組列車。動車組按動力類型分為柴聯車電聯車,按動力配置分為動力集中式動力分散式[1]與傳統掛載列車不同,動車組不要求鐵路車站配備機務整備設施

在中國大陸,現今大多數運營的動車組均是動力分散式列車,如和諧號CRH380A型電力動車組
按照「動車組」的定義,一般的普速通勤用車型也可以算作動車組
德國ICE-TD擺式列車動力分散式
JR西日本的N700系新幹線電動列車N1編組通過東海道新幹線的米原站

一般共通特徵

動車組一般由一至多節動車和零至多節拖車組成,自行承載運營載荷編組內自帶運營動力具有特定編組方式

比較
傳統推拉式列車 推拉式聯車 動力分散型動車組
控制系統 鐵路機車內部集成 整車集成
動力系統 機車內部集成
全車低度集成或不集成
動力輸出機車不載客
全車集成,不超過2節機車輸出
動力輸出機車不載客
全車集成,多節動力車輸出
動力輸出車廂載客
制動系統 鐵路機車內部集成
各車廂手工緊急制動閥
全車集成
動力輸出  

 

 

 
 

隨意
車站機務整備設施 偶需 不需要
加減掛車廂與機車 機務隨時 普通聯車不可變更
可變編組動車組廠內完成
舉例  
推拉式自強號列車
 
NDJ3型推拉式聯車
 
僅兩節動力車的CJ6型動力分散式聯車

自行承載運營載荷

  • 動車組自身即有足夠的能力搭載其設計中的全部乘客、貨物或為完成特殊目的所需要的特定設備,完成客運、貨運或線路狀況檢測等正常的預期任務,而無須通過拖帶、夾帶或頂推其他車輛來實現搭載。

編組自帶運營動力

  • 正常情況下,在設計的使用環境內,動車組編組內即有動車提供動力,用以保障其設計的運營方式,而不需要用到機車、軌道車等其他車輛作為動力來源。

具有特定編組方式

  • 一般情況下,動車組中的車輛只能與同體系的車輛達成最佳配合,因為動車組多為整體設計,設計上強調以組為單位運營
  • 正常運營狀態下的動車組有相對固定的編組方式,編組中的每類、甚至每節車輛都有自己的用途與定位。隨意與其他型號或系列的車輛混編,甚至僅僅是編組內車輛順序、方向排列不當,都可能破壞動車組的運營能力。
  • 動車組一般是可以拆解的,甚至可以與不同型號、系列的車輛混編,但這多見於廠內測試、調車、回送或臨時堆放等非運營場合。運營需要滿足很多嚴格的條件限制,而混編狀態的動車組很難滿足。確有動車組在混編狀態下運營,但都是特例,不具代表性 (Esast-i 軌檢列車其他車廂檢修時,軌道檢測車廂會被加塞在一列 E2 系列車中,構成 N21 編成,臨時代替 East-i 執行檢測任務) 。

所謂「運營」

  • 本條目中的「運營」是為提高敘述條理性而提出的一次性概念,僅用於本條目,指實現列車建造初衷的運行
  • 多數情況下,對於多數動車組,「運營」即為載客、運貨等以盈利為目的的運輸。特定情況下,或對於某些特定的動車組,「運營」也可以是以路軌、接觸網檢測等為目的的特別開行。

組成

動車組一般由動車拖車組成,其中動車指有動力車廂,拖車指無動力車廂。

也有的動車組全列均由動車卡組成,不包含拖車,如新幹線0系電聯車,為全列動車編組。

分類

按本質屬性分類

高速動車組:正常運行速度高於200KM/H的動車組。 普速動車組:正常運行速度低於200KM/H的動車組。

動拖比分類

類別 動拖比 典型代表 備註
動力集中 小於1:3 型號和數量稀少。
動力分散 弱動力分散 介於1:1和1:3之間 型號和數量較少。
強動力分散 大於等於1:1 型號和數量眾多。

按驅動方式分類

類別 典型代表
電力動車組
內燃動車組
燃氣輪機動車組

其他

台灣鐵路管理局官方將電力驅動的動車組稱為「電車組」(包含推拉式),而柴油動力驅動的動車組則歸類在「機動車」的各別車廂編制當中(俗稱柴聯車)。[來源請求]與動車組相對應的是拖車組[來源請求],即需要一節或數節機車來拉動無動力的車廂行走的列車。

單輛則稱為動車,全稱動力客車[來源請求]

備註與參考資料

  1. ^ 《動車組的定義及分類》,《內燃機車》2011年1月刊。

明細

與「動車組」相關的出版物

  1.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院自然辯證法通訊雜誌社, Author's first name; Co-authors. 自然辩证法通讯 第2卷. 加利福尼亞大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院自然辯證法通訊雜誌社. 1980: 53. 
  2. 《中國圖書資料分類法》第2卷,1980年版,第53頁;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院自然辯證法通訊雜誌社編寫、出版,美利堅合眾國加利福尼亞大學發行。
  3. 《交通運輸經濟》1981年版,書中有3頁提到「動車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社編寫、出版,美利堅合眾國加利福尼亞大學大學發行。
  4. 《自然辯證法通訊》1989年,版本3,書中有2頁提到「動車組」;中華人民共和國圖書館圖書分類法編輯委員會編寫,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出版,美利堅合眾國密歇根大學發行。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5. 《中國政府公務百科全書》1994年版,書中有3頁提到「動車組」;王嵩山編寫,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出版,美利堅合眾國加利福尼亞大學發行,ISBN/ISSN=7503508337/9787503508332。
  6. 《中國交通年鑑》第1992卷,2005年版,書中有3頁提到「動車組」;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年鑑社編寫、出版,美利堅合眾國加利福尼亞大學發行。
  7. 《中國交通年鑑》第2001卷,2006年版,書中有3頁提到「動車組」;中華人民共和國圖書館圖書分類法編輯委員會編寫,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出版,美利堅合眾國密歇根大學發行。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8. 更多提到「動車組」的出版物,其中兩部為日文出版物,其餘全部為中國大陸出版。

被中國大陸稱作「動車組」的列車

  1. 市內軌道交通通勤列車至少被以下資料稱作「動車組」:
  2. 中國大陸NMI「東風」摩托化列車組至少被以下資料以拼音方式稱作「動車組」——此型列車年代過於久遠,僅有此一處有價值的來源:
  3. 中國大陸NC3列車至少被以下資料稱作「動車組」:
  4. 中國大陸KDZ1列車至少被以下資料稱作「動車組」——此型列車年代過於久遠,網絡上已無法獲得官方性質的資料,只能從鐵路主題網站和BBS提取資料:
  5. 中國大陸「春城」列車至少被以下資料稱作「動車組」:
  6. 中國大陸DDJ1「大白鯊」列車至少被以下資料稱作「動車組」:
  7. 中國大陸DJJ1「藍箭」列車至少被以下資料稱作「動車組」:
  8. 中國大陸「先鋒」列車至少被以下資料稱作「動車組」:
  9. 中國大陸DJF1「中原之星」列車至少被以下資料稱作「動車組」:
  10. 中國大陸DJJ2「中華之星」列車至少被以下資料稱作「動車組」:
  11. 中國大陸NYJ1「北海」/「北亞」/「旱露」/「晉龍」/「集通」號列車至少被以下資料稱作「動車組」:
  12. 中國大陸NZJ1「新曙光」列車至少被以下資料稱作「動車組」:
  13. 中國大陸NZJ2「金輪」/「神州」號列車至少被以下資料稱作「動車組」:
  14. 中國大陸NDJ3「和諧長城號」列車至少被以下資料稱作「動車組」:
  15. 中國大陸CRH系列列車至少被以下資料稱作「動車組」:

用於長途班次的動車組

  1. 中國大陸動車組已坐在多個地區開通多個方向無換乘長途直通班次: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