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 (地名)
十五(臺灣話:Tsa̍p-gōo-tsng),是臺灣彰化縣二水鄉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鄉西北部。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十五村、復興村。[1][2]
歷史
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十五地區為一街庄,稱為「十五莊」(臺灣話:Tsa̍p-gōo-tsng),隸屬於東螺東堡。該莊北與田中央莊、內灣莊為鄰,東北與弓鞋莊、松柏坑莊為鄰,東邊及東南邊為過圳莊,西南邊及西邊為內三塊厝莊。[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莊隸屬於彰化廳。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6月,該莊編入「二八水區」,隸屬於彰化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二八水區改隸屬於臺中廳。1920年(大正九年),該莊改制為「十五」大字,隸屬於臺中州員林郡二水莊[3]。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有十五、坑口等,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此外,本地區尚有復興、坑內、水尾等聚落。[2]
交通
台鐵縱貫線是台灣西部南北鐵路幹線,大致以北北西—南南東走向經過十五地區西部。境內未設站,北側最近的是田中車站,屬二等站,停靠部分普悠瑪號、自強號列車,及全部的莒光號、區間車、區間快車;南側最近的是二水車站,亦屬二等站,停靠部分自強號列車,及全部的莒光號、區間車、區間快車。二水車站亦為集集線的起點。由此等車站可前往台鐵沿線各站。[1][4]
縣道137號(山腳路三段)是彰化至二水源泉的道路,主要沿八卦台地西側山麓地帶而行,大致以北北西—南南東走向轉縱向再轉北北西—南南東走向經過本地區中部。由該道路向北北西轉北北東可前往田中、社頭、員林、大村、花壇、彰化等地,向南南東可前往過圳、二水、大坵園、鼻子頭並止於縣道152號路口。[1][4]
縣道141號(員集路五段)是員林至林內的道路,大致以北北西—南南東走向蜿蜒經過本地區中部偏西地帶,並位於鐵路東側。由該道路向北北西可前往田中市區東郊、社頭、員林並止於省道台1線路口,向南南東可前往二水市區西南側、林內並止於省道台3線路口。[1][4]
學校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