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 (地名)

十五臺灣話:Tsa̍p-gōo-tsng),是臺灣彰化縣二水鄉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鄉西北部。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十五村、復興村。[1][2]

歷史

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十五地區為一街庄,稱為「十五莊」(臺灣話:Tsa̍p-gōo-tsng),隸屬於東螺東堡。該莊北與田中央莊內灣莊為鄰,東北與弓鞋莊松柏坑莊為鄰,東邊及東南邊為過圳莊,西南邊及西邊為內三塊厝莊[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莊隸屬於彰化廳。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6月,該莊編入「二八水區」,隸屬於彰化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二八水區改隸屬於臺中廳。1920年(大正九年),該莊改制為「十五」大字,隸屬於臺中州員林郡二水莊[3]

戰後二水莊改制為二水鄉,隸屬於臺中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10月,中、彰、投分治,二水鄉改隸屬彰化縣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有十五、坑口等,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此外,本地區尚有復興、坑內、水尾等聚落。[2]

交通

台鐵縱貫線是台灣西部南北鐵路幹線,大致以北北西—南南東走向經過十五地區西部。境內未設站,北側最近的是田中車站,屬二等站,停靠部分普悠瑪號、自強號列車,及全部的莒光號、區間車、區間快車;南側最近的是二水車站,亦屬二等站,停靠部分自強號列車,及全部的莒光號、區間車、區間快車。二水車站亦為集集線的起點。由此等車站可前往台鐵沿線各站。[1][4]

縣道137號(山腳路三段)是彰化至二水源泉的道路,主要沿八卦台地西側山麓地帶而行,大致以北北西—南南東走向轉縱向再轉北北西—南南東走向經過本地區中部。由該道路向北北西轉北北東可前往田中、社頭、員林、大村、花壇、彰化等地,向南南東可前往過圳、二水、大坵園、鼻子頭並止於縣道152號路口。[1][4]

縣道141號(員集路五段)是員林至林內的道路,大致以北北西—南南東走向蜿蜒經過本地區中部偏西地帶,並位於鐵路東側。由該道路向北北西可前往田中市區東郊、社頭、員林並止於省道台1線路口,向南南東可前往二水市區西南側、林內並止於省道台3線路口。[1][4]

學校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1.4 1.5 《臺灣堡圖》,臺灣總督府,1904年
  2. ^ 2.0 2.1 《彰化縣二水鄉行政區域圖》,內政部,2007年5月
  3. ^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臺灣總督府
  4. ^ 4.0 4.1 4.2 《彰化縣行政區域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