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格勒名字由來法則

史蒂格勒定律(英語: Stigler's law),又稱名字命名法則。是芝加哥大學一位很有幽默感的統計學家史蒂芬·史蒂格勒提出的一定律,最簡單的說法是「沒有任何科學發現以其最初的發現者的名字命名」,即科學定律最後的命名大多歸功於後來更有名望的科學家。史蒂格勒自己認為此定律其實是羅伯特·金·莫頓最先發現的,因此「史蒂格勒定律」本身的命名也符合史蒂格勒定律。

許多科學定律的命名符合此一定律,以下是一些例子:

  1. 高斯分佈:最早是由棣莫弗在1718年著作中提出。
  2. 本福特定律:最早是由西蒙·紐康在1881年提出。
  3. 三次方程卡爾達諾公式:解法的思路來自塔塔利亞
  4. 歐拉數e:雅各布·伯努利第一個注意到此常數。
  5. RSA加密算法:RSA是1977年由羅納德·李維斯特(Ron Rivest)、阿迪·薩莫爾(Adi Shamir)和倫納德·阿德曼(Leonard Adleman)一起提出的。當時他們三人都在麻省理工學院工作。RSA就是他們三人姓氏開頭字母拼在一起組成的。[1]其實1973年,在英國政府通訊總部工作的數學家克利福德·柯克斯英語Clifford Cocks在一個內部文件中就提出了一個相同的算法,但他的發現被列入機密,一直到1997年才被發表。[2]

參考

參考來源

  1. ^ Calderbank, Michael. The RSA Cryptosystem: History, Algorithm, Primes (PDF). 2007-08-20.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6-12-13). 
  2. ^ Cocks, C.C. A Note on Non-Secret Encryption (PDF). www.gchq.gov.uk. 1973-11-20 [2017-05-30].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7-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