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詔墓

中国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墓葬

29°46′8.64″N 121°43′0.25″E / 29.7690667°N 121.7167361°E / 29.7690667; 121.7167361

東錢湖墓葬群
史詔墓道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
地址浙江省寧波市
分類古墓葬
時代南宋
編號5-0450-4-008
認定時間2001年

史詔墓南宋丞相史浩祖父、越國公史詔的墓葬,位於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境內的東錢湖鎮綠野村響鈴山。墓葬長53米,部分石像生尚存,為東錢湖周邊最早的南宋帶石像生墓道[1],墓道中的一把石椅為中國家具史的重要佐證[2]。2001年,墓道作為東錢湖石刻的一部分被列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

歷史

史詔為南宋丞相史浩的祖父,為盡孝絕意仕途,被宋徽宗敕封為「八行高士」。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史詔去世後,葬於今東錢湖下水綠野岙,墓葬靠近母親葉氏的墓葬[3]。明代時,危素為墓葬作墓表[4]:79。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墓室毀於破四舊的運動中,石羊頭部缺損。1974年,因「農業學大寨」的運動,墓道石柱、碑亭及墓道台階遭到毀壞,一把石椅也被毀,至1982年僅存11件石刻[5]:18。第二次全國文物普查期間,包括史詔墓在內的墓葬被登記造冊[6]

形制

史詔墓位於今綠野村響鈴山南坡,呈西南-東北向,自墓道至墓室依次升高。墓道長41米,寬4米,自南向北的石像生依次有跪羊、蹲虎、站馬、武將、文臣各一對,其中一隻跪羊頭部缺失。文臣後原有石椅一對,僅存一把。墓道後為墓穴,寬14米,深12米[1],墓穴毀於文化大革命,曾出土「徐氏夫人墓誌」[3]

史詔墓建造年代在東錢湖墓道石刻中屬於南宋早期,墓前石像生較小,且雕刻風格較粗,石像造型呆板,反映南宋初年經濟疲弱的現實。石像生中,一對石羊長1米,高1.2米,體態較為豐滿,其中一隻頭部不知去向。石羊後0.7米為一對石虎,為蹲踞狀,雙腿粗大,石質已有部分風化。石羊後0.9米為一對石馬,長1.6米,高1.1米,頭部刻有馬銜,馬鞍旁有七條垂帶,中間的垂帶上系有馬鐙。石馬後3.3米為一對武將,高2.3米,頭戴頭盔,佩戴人字形紋鎧甲,雙手持劍拄地。武將後有一對文臣,高2.11米,穿袍,雙手執[5]:31-35

文臣後2.4米原有一對石椅,其中一把毀於文化大革命,僅存一把。該椅高1.1米,最寬處55.5厘米,下有腳踏長42.5厘米,寬14.5厘米,高13厘米[5]:34。石椅由一塊完整的梅園石雕琢而成,中部實心,只在外圍雕刻輪廓。為減少鏤空,石椅被雕刻為懸掛椅披的樣式。石椅後腿上端兩側有斷痕,說明此部分曾被破壞。據學者推測,該石椅是一把當時上流社會使用的掛燈椅,在已發現文物中十分罕見,為研究南宋椅類提供了重要的參照[7],被命名為「寧波宋椅」[2]

保護

外部圖片連結
  史詔墓道保護區劃圖,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2月15日

1997年8月,史詔墓以「東錢湖石刻群」的名義列入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8]:459,2001年升格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墓道兩側10米、石羊向南12米及墓室北端10米圍成的區域被劃定為保護範圍[9]。當地政府對墓葬群實施24小時電子監控以防止盜竊和破壞文物[10]

圖片

參考資料

  1. ^ 1.0 1.1 1.2 1.3 東錢湖管委會. 东钱湖墓葬群. 寧波市文物保護管理所. 2006-02-10 [2020-02-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3). 
  2. ^ 2.0 2.1 周冠明. 宁波宋椅. 寧波通訊. 2005, (5). 
  3. ^ 3.0 3.1 陳萬豐. 钱湖宝藏:东钱湖南宋墓道石刻巡视. 寧波論壇. 2002, (5). 
  4. ^ 王榮商. 《鄞州山水志选辑·东钱湖志》. 寧波出版社. ISBN 9-787-80743-321-7. 
  5. ^ 5.0 5.1 5.2 林浩. 东钱湖石作艺术. 寧波出版社. 2012. ISBN 9-787-55260-379-8. 
  6. ^ 張德華. 南宋墓前石刻保护. 宁波文物古迹保护纪实. 寧波出版社. 2000 [2020-03-28]. ISBN 9-787-80602-418-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08). 
  7. ^ 陳增弼. 宁波宋椅研究. 文物. 1997, (5). 
  8. ^ 寧波年鑑編輯部 (編). 宁波年鉴(1998). 中華書局. 2000. ISBN 7-101-02505-6. 
  9. ^ 东钱湖墓葬群—史诏墓道. 寧波市文物保護管理所. 2018-01-22 [2020-03-29]. 
  10. ^ 邱韻. 东钱湖余有丁墓道石刻任其破败,原因是……. 中國寧波網. 2017-04-01 [2018-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29).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