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子亞
周子亞(1911年11月—?)原名周熾夏,曾用名周熾亞,浙江杭州人,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法學家。[1][2][3]
生平
1923年,在杭州蕙蘭高級中學學習。1928年考入中央政治學校大學部,先入行政系,後轉外交系。畢業後在南京國民政府外交部工作,在國際司國聯科任科員。1935年公費留學德國柏林大學法學院學習國際法。1937年在柏林大學獲得Diploma(相當於碩士學位)後回中國。1938年任中央政治學校研究部外交組研究員。1940年起,任中央政治學校法律系、外交系教授,代語文專修科主任。其間發起成立學術社團「渝社」。1942年接受國民政府教育部頒發的教授證書。[1][2][3]
1946年,周子亞作為訪問教授在印度加爾各答大學、德里大學、貝拿勒斯印度教大學等大學講學。[1][2][3]1946年9月,《觀察》雜誌創刊,周子亞任「撰稿人」之一。[4]1946年12月回國,受聘為廈門大學政治學系教授,承擔部分法學課程教學。其時正值沈崇案發生,周子亞撰寫了《從國際法立場論美軍暴行之性質及外國軍隊刑事管轄權問題》一文,刊登在《觀察》第1卷第23期。周子亞還在廈門大學法律學會主辦的《法苑》創刊號(1947年7月出版)上發表過《外交人物與國際和平》。[1][2][3]
1947年夏,周子亞赴杭州任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人民解放軍攻占杭州後,任之江大學商學院教授。1956年,出任新創辦的浙江師範專科學校教授,旋調任華東政法學院國際法教授。1958年,調入上海社會科學院,在國際關係研究所、學術情報研究所、法學研究所從事研究工作,直到退休。曾任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研究室主任、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上海法學會理事、中國海洋問題研究會顧問、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軍事學術委員會委員等職。[1][2][3]
周子亞發表過學術論文100多篇。曾任《法學詞典》常務編委,編審「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外國法」等部分600多個詞條。[2][3]
著作
- 《現代外交家傳記》(正中書局1934年)
- 《當代國際人物》(世界書局1935年)
- 《外交政策與外交行政》(中央政治學校研究部新政治月刊社1940年)
- 《外交文書與外交禮節(中英對照)》(新評論社1942年)
- 《中國外交之路》(國民圖書出版社1943年)
- 《使節與領事》(國際編譯社1943年)
- 《第三國際與蘇聯外交》(正論社1943年)
- 《國際法新論》(新評論出版社1944年)
- 《外交監督與外交機關》(正中書局1947年)
- 《美國與美洲世界——美洲外交史》(商務印書館1947年)
- 《外交官》(文通書局1947年)
- 《分治後的印度》(世界書局1948年)
- 《國際公法提要》(上海大東書局1948年)
- 《海洋法知識》(與楊志雄合編,知識出版社1985年)
- 《公海》(與范涌合著,海洋出版社1990年)
- 《國際公法》(主編,知識出版社1981年)
- 《瑞典的仲裁》(合譯,法律出版社1984年)
- 《國際法與技術轉讓》(主編,上海翻譯出版公司19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