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漸
明朝政治及南明軍事人物
生平
周漸是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舉人,次年(1616年)會試中副榜,任蕭縣知縣,當時有大盜三十餘人越城劫掠富商,他得知後率領壯丁包圍富商宅第,親自督捕,賊人無一逃脫;調任山東新城經理軍務多所籌畫,再調為彭澤知縣,不久致仕回鄉。其後北京失陷,他拿出資產資助曹志建軍隊,曾合湯執中及易百朋在永曆二年(1648年)收復永明、江華、道州、寧遠、常寧,因病去世[1][2][3]。
引用
- ^ 1.0 1.1 道光《永明縣志·卷十·人物誌》:周漸,字思杏,號進吾,萬厯乙卯舉鄉薦,丙辰中副榜,知南直蕭縣,時有巨盜三十餘人越城屠刼大賈,漸聞率壯丁往捕,無一脫者。以才能調山東新城,經理軍務多籌畫功,再調彭澤令致仕歸,會北都告變,戎馬充郊,漸輸金助餉,罄其家資,不數月卒。
- ^ 嘉慶《湖南通志·卷一百三十三·人物九》:周漸,字思杏,永明人,萬歷乙卯鄉舉,知蕭縣,巨盜三十餘人越城劫大賈,漸選壯丁圍賈宅,躬親擒捕,無一脫者;歷新城、彭澤解綬歸,未幾會國都告變,漸輸金助餉,盡竭家資,以疾卒。 舊志
-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七·列傳第四十三》:(永曆二年)(曹)志建與副總兵湯執中及周漸、易百朋復永明、江華、道州、寧遠、嘗寧……漸字思杏,永明人。萬曆四十三年舉於鄉,蕭縣知縣,盜二千【三十】人越城劫大賈,躬捕斬之,無一冤者。調新城、彭澤致仕,傾財佐志建軍。卒。
參考文獻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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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鄭繼僑 |
明朝蕭縣知縣 1630年-1632年 |
繼任: 郭應璧 |
前任: 陳志遠 |
明朝彭澤縣知縣 崇禎年間 |
繼任: 田安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