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錦榮(?—?)廣東人[1],天津北洋大學堂法科畢業,清朝中華民國法學家。

生平

嚴錦榮早年留學美國,在卜技利大學學習法政(王建祖章宗元嵇岑孫也曾在卜技利大學學習法政。另說嚴錦榮入讀的是「美國法政大學」)[2]。1905年,嚴錦榮自哥倫比亞大學獲得博士學位, 其論文題為《第十四修正案下的公民和個人權力》(Rights of Citizens and Persons under the Fourteenth A mendment )[3]。歸國後,他曾任憲政編查館編制局副科員[4]

參考文獻

  1. ^ 張元濟全集(5),北京:商務印書館,2008年,第141頁
  2. ^ 程燎原,清末法政人的世界,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34頁
  3. ^ 鄒進文,近代中國經濟學的發展,中國社會科學2010年第5期
  4. ^ 《憲政編查館奏調員分任館務折並單》,載《政治官報》,光緒三十三年十一月初三日,第四十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