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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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化政策(英語:National Culture Policy 馬來語:Dasar Kebudayaan Kebangsaan)是在1970年由當時的馬來西亞政府所倡導的一個公共政策,這個政策的主要訴求是希望將馬來文化朔造為國家的主流文化,並將非馬來族溶入到馬來族的文化體系中。不過到了1990年代,時任馬來西亞首相馬哈迪·莫哈末摒棄了這個策略,同時提出以馬來西亞民族的策略取而代之。
國家文化政策的定義在1971年出爐,文化、青年和體育部在1971年舉辦的全國文化大會,制定國家文化政策目的包括[1]:
- 作為塑造和鞏固馬來西亞國民身份的指南
- 通過文化加強團結
- 培育和維護國家認同
- 充實和加強人類的生活質量
- 為了提高生活質量和豐富靈性
- 改善生活質量與平衡社會經濟發展
其中以三條原則作為指導方針:
- 國家文化必須以馬來土著文化為基礎;
- 來自其他文化的元素可以以適當的方式成為國家文化的一部分;
- 伊斯蘭文化是塑造國家文化的一個重要元素。
存廢討論
馬哈迪·莫哈末曾經提出,以「馬來西亞民族」的全新政策取代1971年國家文化政策。全新政策是提議把所有馬來西亞公民一律平等化,以馬來西亞身份為主的「馬來西亞民族」,彼此之間不分種族,不分膚色,說馬來語和接受馬來西亞國家憲法為指導方針。
拿督斯里[誰?]在2006年也曾經表示:「馬來西亞民族」意指不再區分種族,不分膚色,不分宗教,不質疑馬來人特權和固打制政策等。但是,如果我們要去嘗試把「馬來西亞民族」描繪出來時將就會產生更多問題和爭論。假如我們要修改憲法,國家就會混亂進入無秩序狀態[2]。
馬來西亞民族概念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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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6年,馬來西亞人民公正黨全國宣傳主任蔡添強指出,馬來西亞民族的概念,和單元族群政黨的基本理念相左,是民族團結久久毫無進展的原因[3]。
“ | 只要單元種族政黨繼續執政,延續不平等的經濟、教育、文化等政策,團結的馬來西亞民族只不過是個幻影。阿都干尼的見解相信引起不少巫統黨員的共鳴,即巫統意識到本身的長遠生存,逐漸受到馬來西亞民族的概念威脅,若全國人民以馬來西亞民族自居,不再強調族群認同,種族政黨自然會被淘汰。 | ” |
在爭議中,巫統的阿都干尼提出了「馬來西亞民族的概念不能被接受」的說法:「由於憲法闡明種族為馬來人及其他人,要求一個團結與單一的馬來西亞民族是不合理的。這個概念被視為對馬來人及憲法賦予他們的特別地位的威脅。即使是要採納馬來西亞民族這個字眼,它必須以馬來人是中樞民族為基礎。」
民主行動黨的林冠英回應說:「國人應從阿都干尼的驚人言論中醒覺過來,並告訴他,國人不是拒絕馬來西亞民族概念,而是拒絕阿都干尼本身,因為他否決不分種族與宗教團結全馬人民的馬來西亞民族概念。這是一名巫統州務大臣公開反對馬來西亞民族概念的首例,他所持的理由是這概念威脅到馬來人支配論。」 也說「這種自私自利的政策造成馬來西亞的人才不斷的流失,不是因為他們不愛國,而是他們在我國沒有平等的機會來全面發揮潛能。」 [1](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參考資料
- ^ CIKGU AZID DOT COM: PEMBANGUNAN DAN PERPADUAN UNTUK KESEJAHTERAAN. [2013-09-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9-04).
- ^ Bangsa Malaysia in mind. [2017-06-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3-25).
- ^ 存档副本. [2008年9月2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