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巫之槌

女巫之槌》(拉丁語Malleus Maleficarum[1];德語:Hexenhammer)是由天主教修士宗教裁判官克拉馬司佈倫格英語Jacob Sprenger在1486年寫成的關於女巫的專著,第一版於1487年在德國出版[2] 。這本書第一次把歐洲黑暗時代以來流行的巫術、女巫知識概括起來,甚至提供了諸如如何識別女巫、如何檢舉她們等各種詳盡的辦法。書中所述鑑定方法實際上大多是以各種酷刑折磨受審判者,無論最終是否鑑定為女巫,許多鑑定方法往往都會導致受審人死亡。由於當時印刷術在歐洲受到廣泛使用,此書也藉此在歐洲大量傳播。此著作的出版,加劇了當時代歐洲社會對女巫的偏見迫害,引發了大規模的獵巫行動,在三個世紀的行動內約有十萬人因此而被處死。

《女巫之槌》的1520年第七版封面。

三個部分

書中內容主要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則論述巫術的三個必要條件:「魔鬼、女巫與萬能上帝的許可」。開頭則告誡讀者巫術是異端,不要相信巫術。之後的內容有女巫與魔鬼的交配,女巫能否支配男人的愛恨,女巫能否製造幻覺將男性生殖器完全移走[3],女巫殺死胎兒的不同方式等。

第二部分論述了「輔助和引導巫術生效的方法以及如何成功破解」,主要包括魔鬼通過女巫引誘無知的人進入這個可怕行業的幾種方法;與惡魔簽訂正式契約的方式;他們如何從一處瞬間轉移到另一處;女巫如何妨礙生育的魔力;如何奪取男性的生殖器官;女巫如何犯下殺死孩子的恐怖罪行,還有更可怕的是把孩子交給魔鬼;女巫如何傷害牲畜,引起冰雹和風暴,使閃電擊傷人類和動物等內容。

第三部分主要講述關於在基督教和世俗法庭起訴女巫的訴訟程序以及審判過程、方式等內容。

鑑定方法

書中常用的鑑定方法有五種:

  • 火燒:
火燒鑑定就是讓被告手拿燒紅的鐵跑一段規定好的距離,或者蒙著眼赤腳走過燒紅的犁頭,三天以後檢查手腳,如果手腳有傷,說明被告有罪,如果沒有傷,被告就可以被釋放。
  • 水淹:
這個鑑定可以用不同的方法來做,比較通俗的是,把被告手腳捆起來,再用一根繩子繫上,然後把女巫扔到池塘或河裡。如果被告漂在水面上,那無疑就是女巫了,因為,女巫體重輕是眾所周知的。如果被告沉到了水裡,那就無罪。
  • 體重:
傳說,女巫夜間可以騎著長杆兒笤帚飛來飛去,所以,當時的人們相信,女巫的體重很輕,不會超過5公斤。如果一個身高正常的女人被告過秤時不足5公斤,被告無疑就是女巫了,如果超過了5公斤,那也未必說明被告不是女巫,因為,女巫可以用魔鬼賦予的魔力,事先讓秤中了魔法。
  • 眼淚鑑定:
當時人們認為女巫不會流淚。鑑定時被告被弄哭,如果沒有眼淚,被告就是女巫,而如果女巫哭出了眼淚,那就是魔鬼在作怪,除非判明為真哭,否則被告照樣有罪。
  • 針刺:
這種鑑定方法來自英格蘭,被稱為 witch-picking。女子是否是女巫,取決於被告被針刺時是否流血。當時的人們認為,女巫與魔鬼結盟,身上會有魔鬼留下的印記,針刺這些印記,女巫不會感到疼痛也不會流血。

另外,運用西洋占星術或神祕學,為人占卜吉凶、祈福、施咒的婦女,有時也被視為女巫,可能都是魔鬼誘惑心靈的傳話者。

宗教迫害

這本惡名昭彰書籍的出版標誌着宗教迫害的正式開始。霍普羅賓斯曾說過:「它打開了瘋狂的如洪水般的審判大門。」在此之前,教會只是漫不經心地清除了舊宗教的殘餘,而從書籍出版的開始,他們將清除所有的異端。

關於作者

實際上這本書的作者是雅各·斯普倫傑與亨利·克雷莫,是兩個道明會修道士、德國的審判長。根據該書中記載,[來源請求]克雷莫曾收買過一個老婦人,讓她爬入一個麵包師的烤爐中,高喊是魔鬼把她帶到那裡的,然後讓她不斷地喊出當地女巫的名字向她們求救,克雷莫隨即逮捕了這些被叫到名字的女巫,便給她們施以酷刑,直到獲得滿意的供詞為止。他們沉迷於某些東西,例如書中大量的章節都涉及到巫術中的性行為。正是他們從15世紀末也就是這本書的誕生之日起,一直到18世紀早期都一直在大量的使用它。

相關條目

參考

  1. ^ Translator Montague Summers consistently uses "the Malleus Maleficarum" (or simply "the Malleus") in his 1928 and 1948 introductions. 存档副本. [2016-0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7-18).  存档副本. [2007-06-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6-07). 
  2. ^ Ruickbie (2004), 71, highlights the problems of dating; Ankarloo (2002), 239
  3. ^ MPlus|雲閱讀. 歐洲人曾經相信女巫會偷走雞雞然後飼養起來|MPlus. MPlus|雲閱讀. 2016-11-28 [2019-05-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7)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