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國國旗

孟加拉國的國旗

孟加拉國國旗於1972年1月27日正式採用,縱橫比3:5。此旗以1971年孟加拉解放戰爭中使用的旗幟為原形,原旗幟為紅色太陽照耀下的孟加拉國版圖。為了飄揚的時候的視覺效果,紅色圓形稍偏向旗杆方向,半徑為旗幟長度的五分之一,圓心在旗幟9/20和正中水平線交界處。代表太陽在孟加拉升起,也代表為孟加拉獨立獻身的烈士們的鮮血。底色綠色代表孟加拉富饒的土地。

孟加拉國國旗
用途國旗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比例3:5
啟用日期1972年1月17日
形式綠底紅圓的旗幟。
民船旗 比例: 1:2
用途民用旗)民船旗 比例: 1:2
軍艦旗 比例: 1:2
用途軍旗(海)​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啟用日期1971年3月2日

國旗格式

孟加拉國政府對國旗的規格作了規定和說明:

繪製方法 標準
 
  • 國旗的長寬比例為10:6,底色為綠色,旗幟中央為紅色的圓形圖案
  • 紅色圓形圖案的半徑為旗長的五分之一
  • 圓心在旗幟水平二分線距離旗杆一側寬度二十分之九的位置
顏色標準
Pantone 485 342
網頁顏色標準 #F42A41 #006A4E
RGB 244-42-65 0-106-78

歷代國旗

原始的帶有孟加拉國版圖的國旗由該國畫家哈桑(Quamrul Hassan)設計,並於1971年3月3日首次在達卡大學被升起。1971年3月23日,該旗首次在齊亞·拉赫曼總統官邸前被升起。

由於原旗幟中的孟加拉國版圖會使人聯想到令人不愉快的東、西巴基斯坦的分裂,而且從反面看去版圖是左右顛倒的,後來這一圖案被從國旗中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