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經濟環境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2年2月24日) |
宏觀經濟環境包括經濟發展水平、狀況和前景等方面。經濟發展水平反映一國和地區商品經濟的發育程度和總體經濟實力,進而決定全社會可供銀行利用的資金(及其他資源)的富裕程度,以及經濟主體對借貸資金和服務的需求程度,進而決定銀行的資金實力、業務種類和經營範圍。經濟發展的狀況和前景,即影響經濟主體的收入和資產價值,也影響其對未來的信心,從而對銀行的 管理產生直接影響。
宏觀經濟發展目標及衡量指標
宏觀經濟發展的總體目標一般包括四個,即經濟增長、充分就業、物價穩定和國際收支平衡。這四大目標分別通過國內生產總值(GDP)、失業率、通貨膨脹率和國際收支等指標來衡量。
發展目標 | 衡量指標 | 定義 |
---|---|---|
經濟增長 | 國內生產總值(GDP) | 指一國(或地區)所有常住居民在一定時期內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 |
充分就業 | 失業率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部門公布的失業率為城鎮登記失業率,即城鎮登記失業人口占城鎮從業人數與城鎮登記失業人數之和的百分比。 |
物價穩定 | 通貨膨脹率 | 通貨膨脹率是指一般物價水平上漲幅度的衡量來進行。 |
國際收支平衡 | 國際收支 | 國際收支是指一國居民在一定時期內與非本國居民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及其他往來中所產生的全部交易的系統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