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沙縣
川沙縣(1911年-1992年)是中國上海市的一個已撤銷的縣,境域呈三角形由吳淞口向東南展開,南面與南匯縣、上海縣接壤,西面與南市區、黃浦區、楊浦區毗鄰,西北與寶山區隔黃浦江相望。199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作出「浦東開發開放」的決策,川沙縣被撤銷,浦東新區成立。
川沙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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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 | |
鶴鳴樓 | |
川沙縣的地理位置 | |
坐標:31°11′40″N 121°41′29″E / 31.1944°N 121.6914°E | |
國家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隸屬行政區 | 上海市 |
設立 | 1911年 |
政府駐地 | 新川路540號 |
下級行政區 | |
政府 | |
• 縣長 | 王洪泉(1990.4~1992.12) |
面積 | |
• 陸地 | 388 平方公里(150 平方英里) |
• 水域 | 57 平方公里(22 平方英里) |
人口(1992年底) | |
• 常住 | 62.13萬人 |
• 密度 | 1,393人/平方公里(3,610人/平方英里) |
時區 | 北京時間(UTC+8) |
電話區號 | 21 |
行政區劃代碼 | 310224 |
地理環境
地處上海市黃浦江東岸,西鄰上海市區。北部扼黃浦江匯入長江的吳淞口,東臨長江口,有65公里長的海岸線。其中外高橋臨江面海、是天然的深水良港。
歷史沿革
清嘉慶十年(1805年)[1][2],兩江總督陳大文奏准割上海縣高昌鄉十五個圖,南匯縣長人下鄉十個圖以及下沙鹽場八、九兩團,設置川沙撫民廳[1],隸屬松江府[2]。嘉慶十五年(1810年),川沙撫民廳正式成立,由松江知府唐仲冕兼署撫民同知[1],廳署設於川沙城東南角[3],是為川沙設治之始[2]。宣統三年九月十七日(1911年11月7日)[1],改川沙撫民廳為川沙縣[1][2],置川沙縣公署,仍隸松江府[2]。
民國元年(1912年)1月19日,經江蘇省臨時省議會議決,江蘇都督府通令頒布《江蘇暫行地方官制》[4][5]:157,廢松江府[4],川沙縣直隸江蘇省[2]。民國3年(1914年)3月,改屬上海道[5]:158。同年5月23日,上海道改為滬海道,川沙縣仍屬之[5]:158。民國16年(1927年)1月,川沙縣公署改為川沙縣政府[1][6]。同年3月27日至4月19日,中共黨員王劍三曾短暫成立過國共合作的川沙縣臨時政府行政委員會[1][6][7],以姚鳴心為行政委員會主席[6]。同年4月18日[8],南京國民政府廢滬海道[5]:158[8][9],川沙縣復直隸江蘇省[2]。
民國27年(1938年)4月9日,川沙淪陷[1]。同年4月底[1],成立川沙地方政務公署[1][6],由鹿鐵英出任政務長[1]。同年10月,張惠芳(張阿六)組建國民黨地下川沙縣政府[1][6]。
行政區劃
川沙縣撤銷時共轄2個縣屬鎮,1個鄉級鎮和26個鄉:城廂鎮、高橋鎮、北蔡鎮、施灣鄉、六團鄉、江鎮鄉、蔡路鄉、合慶鄉、城鎮鄉、黃樓鄉、孫橋鄉、唐鎮鄉、王港鄉、龔路鄉、顧路鄉、楊園鄉、張橋鄉、金橋鄉、東溝鄉、高橋鄉、高東鄉、高南鄉、凌橋鄉、張江鄉、花木鄉、洋涇鄉、嚴橋鄉、六里鄉、楊思鄉。
教育
中學
參考文獻
-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川沙县志》>>大事记.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27).
- ^ 2.0 2.1 2.2 2.3 2.4 2.5 2.6 《川沙县志》>>第一卷 建置>>第一章 建置沿革>>第二节 川沙厅、川沙县.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26).
- ^ 《川沙县志》>>第一卷 建置>>第三章 县城>>第一节 设治.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26).
- ^ 4.0 4.1 《江苏省志·大事记(中)》·1912年(民国元年). [2016-09-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1-14).
- ^ 5.0 5.1 5.2 5.3 傅林祥、鄭寶恆.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 上海: 復旦大學出版社. 2007年8月 (簡體中文).
- ^ 6.0 6.1 6.2 6.3 6.4 《川沙县志》>>第十八卷 政权、政协>>第二章 政府机构>>第二节 民国县政府.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26).
- ^ 《川沙县志》>>第十七卷 政党>>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川沙县地方组织>>第一节 党的地下组织与活动.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26).
- ^ 8.0 8.1 《江苏省志·大事记(中)》·1927年(民国16年). [2016-09-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8-11).
- ^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第二章 行政机构>>第四节 中华民国.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01).
參見
中國縣級行政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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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大清江蘇省江蘇布政使司松江府 川沙撫民廳 1810年至1911年 |
大清江蘇省江蘇布政使司松江府 → 中華民國江蘇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上海市 川沙縣 1911年至1992年 |
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上海市浦東新區 1993年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