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廳
中國古代行政區劃
平潭廳是大清福建省福州府所隸的散廳,屬於軍廳,由海壇島為主的六十多個島嶼組成,析自福清縣,為福州十邑之一,也是福州府所隸的縣級行政區中惟一一個散廳。中華民國建立後改為平潭縣至今。
平潭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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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的散廳 | |||||||||
1798年—1912年 | |||||||||
國家 | 大清 | ||||||||
歷史 | |||||||||
• 成立 | 1798年 | ||||||||
• 廢除 | 19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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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縣 |
歷史
平潭地方由海壇島為主的六十多個島嶼組成[1]:98,周朝屬七閩地界,秦漢屬閩中郡侯官縣和原豐縣,隋屬閩縣;唐屬福唐縣[2],為牧馬場[3]。閩龍啟元年(933年),王延鈞稱帝,以「山自永福里,水自清源里」句,改福唐縣為福清縣[4]。宋初設牧馬監[2][3],慶曆年間編為福清縣太平鄉海壇里[1]:98[2],清朝設總兵官鎮守[2]。
康熙十九年(1680年),福清縣海口東城的援剿鎮改為海壇鎮,二十二年(1682年)移鎮駐平潭(今潭城鎮),雍正八年設縣丞[3]。嘉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1798年4月12日)改建軍廳,仍駐平潭[1]:99;福州府自此隸閩縣、侯官縣、連江縣、長樂縣、福清縣、永福縣、閩清縣、羅源縣、古田縣、屏南縣十縣及平潭廳一散廳[5]。1912年(民國元年)10月14日,平潭廳升格為縣,稱平潭縣[1]:98,縣府設於潭城鎮江仔口[2]。
志書
清朝時期有關平潭地方的志書記載不多。平潭建廳前,乾隆年間的《福清縣誌》及《福州府志》對平潭的記載簡略。平潭建廳後的首部志書為宋廷模於光緒年間所著的《平潭廳鄉土志略》,惟亦不詳備。[6]
參考資料
- ^ 1.0 1.1 1.2 1.3 郭天沅; 楊起予; 陳慧傑. 吉林省圖書館學會 , 編. 闽志谈概. 吉林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1987 [2019-10-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25).
- ^ 2.0 2.1 2.2 2.3 2.4 游禮華. 龔雄; 福州經濟年鑑編輯委員會 , 編. 福州经济年鉴. 福州經濟年鑑編輯部. 1988: 28.
- ^ 3.0 3.1 3.2 平潭县历史沿革. 行政區劃網. 2015-06-16 [2019-10-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17).
- ^ 福清市志編纂委員會 (編). 福清市志. 廈門大學出版社. 1994: 69 [2019-10-28]. ISBN 97875615084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23).
- ^ 張天祿. 福州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 編.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志. 海潮攝影藝術出版社. 2004: 7 [2019-10-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23).
- ^ 福州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福州市志 7. 方志出版社. 1998: 448 [2019-10-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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