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化(英語:Generalize),又稱一般化、通常化、普遍化、概念化,與之相對的是特殊化。概括作用[1]是指將事物的定義進行修改或者補充以使其適用於更加大的範圍,過程會伴隨將該主體的定義或概念抽象化。也可以理解為在抽象概念上萃取事物本質,並使其能夠描述更大範圍同類事物的行為

一個將事物廣義化的簡單例子是歸類。例如:將「大雁」廣義化(歸類)之後是「鳥類」,將「鳥類」廣義化(歸類)之後是「動物」。

當然,這樣的定義並不嚴謹

邏輯學的角度來定義,當且僅當滿足:

  1. 任何一個B概念的實例也是A概念的實例
  2. A概念的實例並不一定是B概念的實例

則可說「A是廣義化之後的B」或「A是廣義上的B」。

就之前的例子,因為每隻「大雁」(B)都是「鳥」(A),但是「鳥類」並不一定是「大雁」,所以我們可以說:「鳥類」是廣義上的「大雁」。

心理學的例子

 
我們會將不同有關的項目分類,從而令到我們節省心理資源。

古典制約

古典制約,透過對新的刺激物的反應來觀察目標能否分辨新事物與本身制約了的事物。

社會心理學

不同的人如何其他(或不)交流。

教育心理學

學生會否將他們自己對一科的緊張情緒帶到其他科目上[2]

異形心理學

習得性失助描述因為過去失敗的經驗,指人們不能對新事物作出反應。

相關條目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國家教育研究院雙語詞彙、學術名詞辭書資訊網. [2015-09-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30). 
  2. ^ Ellis., Ormrod, Jeanne. Modifying Students' Behavior. Educational psychology : developing learners 2nd ed. Upper Saddle River, N.J.: Merrill. 1998: 381. ISBN 0135257182. OCLC 36037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