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飛(1918年6月16日—1945年5月18日),遼寧營口人。原名張乃昌,九一八事變後改名張大非,報考空軍軍官學校時又改名張大飛。中華民國空軍飛行員。

家庭

張大飛原名張乃昌,為家中第四子,其父張鳳岐在滿洲國成立之初是瀋陽警察局局長,因接濟且私自放走了部分地下抗日工作者,1932年被日本人在廣場澆油漆燒死。[1]

1943年12月,張大飛與中學教師朱鴻影女士在雲南昆明駐地結婚,後育有一女。[2]

少年時期

1932年,其父親慘遭日軍殺害後,與弟弟妹妹連夜逃往營口投奔姑姑,改名張大非,進入一所教會辦的中學,信奉了基督教

1933年,時年15歲的張大非獨自進關到北平投奔叔叔。

1934年,考入報國寺附近的國立中山中學(由齊邦媛之父齊世英等人為東北流亡學生創建)讀初三。

1936年,華北危急,張大非隨中山中學南遷至南京板橋鎮,常受齊世英夫婦照顧,在此期間結識符保盧齊邦媛[2]

青年經歷

1937年底,19歲的張大非隨中山中學自南京西遷至漢口,身懷國讎家恨,報考空軍軍官學校後改名張大飛。[2]

1938年初,張大飛如願考入空軍軍官學校第十二期驅逐機科(與符保盧同期)。[3][4]

1939年,張大飛完成入伍生教育,畢業後參加重慶上空的保衛戰。

1941年,張大飛被派往美國陸軍第六高級軍官航校深造,成為第一批赴美受訓的中國空軍飛行員。[5][6]

1942年夏,張大飛歸國,入選飛虎隊,後加入中美混合大隊,歷任空軍第三大隊28中隊隊員,第四大隊22中隊飛行員,第十一大隊41中隊、第28中隊分隊長,升至中尉三級。

1945年5月18日,豫西鄂北會戰期間,張大飛率領第三大隊第28中隊P-51戰機四架從陝西安康基地飛赴河南信陽炸射地面日軍,和日本零戰驅逐機遭遇發生空戰,為掩護友機中彈犧牲。生前有戰績十八次。奉頒二等宣威獎章、三等復興榮譽勳章,追贈空軍上尉。[3]

1945年7月,張大飛生前的遺物(1938年至1944年間與齊邦媛通訊的一百多封信)由雲南的第十四航空隊寄送至齊邦媛家(張大飛的戰時通信地址之一)。[7]

參考資料

  1. ^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 抗战中的情侣,书写感动你我的爱情故事. jnews.xhby.net. 2018-0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17). 
  2. ^ 2.0 2.1 2.2 齊邦媛. 《张大非,家破人亡的故事》. 《巨流河》. 北京: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2010. ISBN 978-7-108-03473-1. 
  3. ^ 3.0 3.1 第三大队 二十八中队张大飞. www.flyingtiger-cacw.com.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17). 
  4. ^ 空軍軍官學校第十二期航空班學生名冊. www.flyingtiger-cacw.com.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17). 
  5. ^ 父子两代人的抗战故事. 2015-09-08 [2021-08-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17). 
  6. ^ 张大飞的弟弟张大翔专访. www.douban.com.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17). 
  7. ^ 齊邦媛. 《张大飞殉国》. 《巨流河》. 北京: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2010. ISBN 978-7-108-034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