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禹 (東漢)
張禹(?—113年),東漢大臣。字伯達,趙國襄國人(今河北邢臺)。
張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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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年 東漢襄國(今中國河北邢臺) |
逝世 | 113年 |
職業 | 東漢政治人物 |
家世背景
張禹祖父張況的族姐嫁給了劉秀的祖父、鉅鹿都尉劉回[1],因此算是皇室的姻親,張況曾任涿郡太守,後守常山關,後來赤眉軍攻陷城池時被殺。張禹的父親張歆,曾任淮陽相,死於汲令。
初任官職
張禹性格篤實節儉,在父親過世時,汲令人民資助辦理喪事的財物達到數百萬,他都沒有接受,又將父親留下的田宅給了伯父。 永平八年(65年)被推舉為孝廉。建初年間,升至揚州刺史,有一次他要過江視察,當時人們認為江中有伍子胥的冤魂,難於涉渡[2],因此張禹要渡河時,一旁官吏勸他不要通過,他厲聲斥責道:「伍子胥如果在天有靈,知道我現在渡江是要去澄清冤訟之事,怎麼會為難我呢?」遂鼓楫渡江,親自視察各郡縣,到達很多偏僻的地方,並親自審問囚犯,推舉賢人,人民皆懷喜悅而順從其治理。
任職地方
元和二年,轉任兗州刺史,也以清平著稱,元和三年,任下邳相,在徐州北邊的蒲陽坡,有許多良田,卻荒廢而無人耕種,張禹通引灌溉,成數百頃良田,親自勉勞人民從事農耕,大豐收,鄰近郡縣有千餘貧戶遷入,於是房屋相連,人口眾多,又墾荒地千餘頃,人民均溫飽。
功曹戴閏,為前任太尉的副官,仗勢欺人,張禹將其正法,自長史以下均為之震動。
任職中央
永元六年,入朝任大司農,勝任太尉,漢和帝很禮遇他。十五年,漢和帝南巡祠苑,任命張禹留守宮廷,準備繼續南下到江陵,張禹認為不宜遠行,遂勸諫,皇帝於是打消南下念頭,並賞賜了張禹。延平元年(106年),升遷至太傅,錄尚書事。曾諫鄧太后將宮廷廣成、上林的空地賞賜給貧民耕種。漢安帝時期,其幾次因病請辭,皇帝親詔太監詢問病情,並詔賜牛一頭、酒十斛及一些財物。
永初元年,和太尉徐防,司空尹勤等一起受封,張禹受封為安鄉侯,當年秋天,徐防、尹勤因盜賊及災害而被免職,張禹不安心,又上書請辭,皇帝再拜他為太尉,後辭官回鄉,永初七年(113年)死於家中。
延伸閱讀
[編]
- 《東觀記》
- 《後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