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沛
德沛(1688年—1752年),字濟齋,教名若瑟[1],滿洲愛新覺羅氏,清朝宗室。鄭獻親王濟爾哈朗弟貝勒費揚武曾孫、貝子福存子。歷任巡撫、總督、侍郎、尚書,神保住被罷黜之後,乾隆帝命其繼為第八代簡親王(1748年-1752年)。
簡介
雍正十三年(1735年),授德沛鎮國將軍之職。果親王允禮推薦下,世宗召見問德沛所欲,德沛應對曰:「原廁孔廡分特豚之饋。」世宗因而看重他,授職為兵部侍郎。
乾隆元年(1736年),改為古北口提督。乾隆二年(1737年),授職為甘肅巡撫,德沛上奏言:「甘肅州縣多在萬山中,遇災,民入城領賑,路窵遠。宜於鄉鎮設廠散糧,並許州縣吏具詳即施賑。」旋擢升為湖廣總督,德沛上奏言:「治苗疆宜勸墾田,置學校,並諭令植樹。」乾隆四年(1739年),調職為閩浙總督。御史朱續晫彈劾福建巡撫王士任贓私,高宗懷疑不符事實,命令朱續晫會同審問。德沛自認失察,奪去王士任官職,當時的人佩服其大公無私。福州將軍隆升為人貪婪放縱,被德沛彈劾而去職。德沛又上奏適宜酌情遷移鎮將營汛,預備平息爭端。
乾隆五年(1740年)十二月,諭曰:「德沛屢任封疆,操守廉潔,一介不取,逋負日積,致蠲舊產。賜福建藩庫銀一萬,以風有位。」乾隆六年(1741年),德沛兼任署理浙江巡撫。乾隆七年(1742年),調任兩江總督。淮、揚大水,令府縣發倉庫,奏撥地丁、關稅、鹽課銀十萬兩治水賑災。再因商議河事與高斌不合。乾隆八年二月(1743年),被召回京師轉任吏部侍郎。同年十二年五月,署理山西巡撫。同年十二月,擢升為吏部尚書。乾隆十三年(1748年)七月,因病解任。
同年,簡親王神保住因罪被廢黜,高宗以德沛操履厚重,特命他承襲簡親王爵位,曾祖父貝勒費揚武、祖父貝子傅喇塔、父親福存,一同被追封為簡親王。乾隆十七年(1752年),德沛逝世,朝廷予以諡號為「儀」。以濟爾哈朗曾孫奇通阿承襲簡親王爵位。
家庭
- 父貝子福存。
- 胞兄德普(字修庵,號香松室主人)。
著作
- 《易圖解》一卷
- 《周易補注》十一卷
- 《周易解》八卷
- 《實踐錄》二卷
- 《鰲峯書院講學錄》一卷
參考資料
- ^ 劉小萌. 《清代八旗子弟》. 遼寧民族出版社. 2008: 184. ISBN 9787807225638.
德沛 鄭親王世系 莊親王舒爾哈齊世系的分支 出生於:1688年逝世於:175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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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室頭銜 | ||
前任: 從高祖昆兄已革簡親王神保住 |
簡親王 任職期間:1748年-1752年 |
繼任: 從高祖昆弟簡勤親王奇通阿 |
官銜 | ||
前任: 那蘇圖 |
兩江總督 乾隆七年四月甲午-乾隆八年二月庚子 (1742年5月9日-1743年3月11日) |
繼任: 尹繼善 |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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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來保 |
清朝吏部滿尚書 乾隆十二年十二月庚辰 - 乾隆十三年七月戊戌 1748年1月24日 - 1748年8月9日 |
繼任: 達勒當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