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一桂
方一桂(1493年—?),字世芬,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今莆田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方一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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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廣東道監察御史 | |
籍貫 | 福建興化府莆田縣軍籍 |
字號 | 字世芬 |
出生 | 弘治六年(1493年)二月十六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陳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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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福建鄉試第七十一名舉人,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五十二名,廷試三甲一百七十八名進士。嘉靖三年(1524年)擔任湖廣承宣佈政使司蒲圻縣(今屬湖北省赤壁市)知縣。[1]擢升戶部主事,嘉靖八年(1529年)四月改任廣東道監察御史,巡按山東。十二年九月督學直隸。嘉靖十四年九月以彈劾吏部尚書汪鉉,觸怒世宗,被杖削籍為民。[2]
家族
參考文獻
- ^ 《蒲圻縣志·卷一·職官》
- ^ 《中國名人志·第十卷》附傳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 《中國名人志》
- 中國方志叢書(第三四五號)清 勞光泰 纂修,湖北省《蒲圻縣志》,據清道光十六年刊本影印。成文出版社出版。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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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不詳 |
湖廣蒲圻縣知縣 嘉靖三年(1524年)上任 |
繼任: 吳本固 |